在收回韩世忠、张俊、岳飞兵权的次年十二月,宋高宗对宰相秦桧说:“唐藩镇跋扈,盖由制之不早,遂至养成。今兵权归朝廷,朕要易将帅,承命奉行,与差文臣无异也。”宋高宗所言虽不虚,但此后为了稳定军心,他没有轻易变换军中主帅,反而采用久任将帅的策略。宋廷对军队的有效控制并不能因收回三大将的兵权而一劳永逸,要确保军队的绝对忠诚,摒除军人在战争年代遗留下来的恶习,改变军中风气,减少军费开支,还要循序渐进地采取其他措施。
宋廷罢除韩世忠、张俊兵权后,除崇其官阶、封妻荫子外,还不断赐给二人良田美宅、金银珠宝,对他们礼遇有加。韩世忠赋闲在家,宋廷特意拨给他“官兵五百人、亲随背嵬使臣三十人”作使唤。世忠生病,宋高宗派太医诊治,“问劳之使,相属于道”。宋高宗对待张俊,因其积极拥护与金和议,礼遇优于韩世忠。高宗优待张、韩等人,既是回报他们当年的拥戴之功,又是对他们部将的安抚,毕竟驻扎在各地的主要将领多是张、韩旧部。
为了瓦解军队的旧有势力,宋廷将先前提拔的张、韩、刘、岳宣抚司幕僚逐渐贬谪,尚留在军中的门客陆续被遣出,又将一些将领调出军队。绍兴十一年四月,宋廷接受张俊建议,凡离军将佐皆与添差官安置。王敏求原为岳飞亲校,在此年五月被朝廷任命为“添差两浙西路兵马钤辖”。七月,原为岳飞幕僚的高颖被罢官,“自此诸大将之客,稍稍被罪矣”。岳飞罢官后居住在临安,其部将于鹏等十一人“皆奉祠居行在”,遭到台谏弹劾后,于鹏等人“一夕散去”,宋廷安排他们到地方做添差官,并令立即赴任。不单是岳飞旧部,原属张俊、韩世忠率领的军队也是如此。原宣抚司将领被安置在地方做添差官者不胜枚举,大多没有再返回军营的机会。添差官是在某路某州差遣员额外加派的官员,有厘务与不厘务之分。不厘务者,不负责任何具体事务,仅按照规定领取俸禄。厘务者,有参与地方政事的机会,除本俸之外,另有添支钱做津贴。两宋之际,战争不断,军功易立,地方总管、钤辖、都监等职位有限,宋廷在绍兴十一年整治军队时,不可能按照旧法进行转员,调离军队的多数将领被安置在各地做不厘务的添差官。
战争结束,宋高宗将盘据在军队多年的一些将领调出军队系统,以削弱张俊、韩世忠等大将在军中的影响,添差官的设置发挥了温和的释兵权作用。同时,由于建炎年间招安大批盗匪入伍,昔日的巨贼大盗摇身一变成为军中的中高级将领,将一部分人调出军队,也是改良军中风气的需要。宋廷裁汰了一批将领,就要立即选择新人补其缺位。绍兴十二年正月,宋高宗说:“今和议虽成,尤严武备,可督诸路招填将兵。”他认为军中将兵以主帅子弟及堂吏充任,多不称职,需要招募新的将兵来替换。高宗此举,显然是为了瓦解高级将领的私人势力,亲自提拔一批中下级军官。
一般来说,宋代不厘务添差官的俸禄是正任官的一半。绍兴十三年七月四日,宋廷下诏:“诸军拣放添差不厘务官,如请给比军中元请数多,即与半支;如所请数少,并依在军日数目支破。”此项政策是宋廷为安慰乍离军队的将官而制定的。十月十二日,宋廷下诏给地方转运司和州军,严令他们按月供应添差官的俸禄。十一月八日,南郊赦中再次提到各州军对地方不厘务添差官按月支给俸禄,“令诸路监司常切约束,务欲按月放行。如违,按劾以闻”。诸军拣放到地方的使臣,宋廷安置他们为地方不厘务的武官,这些人在军中十多年,突然让他们离开军营,俸禄减少,一些退伍者会产生不满情绪。宋廷对他们的生存情况十分关心,督促各州军按月给他们供应钱物,保障离军将领的正常生活。将士退伍后的生活有了保障,能够减少军队转员的阻力,让战功赫赫的将官们愿意服从朝廷的调遣。
宋廷对待添差到地方的退伍将官,“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至于流离失所,这也是朝廷出于稳定军心的需要,让前线从军将士无后顾之忧,在当时确实是很有必要的”。但对他们的官职却长期不予升迁,离军将领的日常活动要受到地方文官的监督。绍兴十七年正月,宋高宗颁布御笔:“诸军统制将官已添差诸州都监已上人,并令厘务。”秦桧本来打算按照原有制度,仅给这类添差官一半俸禄,高宗说:“诸将乍离军中,若请给减半,恐失所也。”高宗让添差都监以上的统制将官厘务,其实根据当时崇文抑武的实际情况,这些退伍的将官也发挥不了作用,高宗本意仅是让他们多拿一份俸钱养老罢了。但文臣们对此项政策依然有异议,绍兴十八年二月,福建安抚使薛弼针对高宗前一年令都监以上添差官厘务的御笔提出不同意见,并提醒高宗这样做违背了祖宗之法,建议宋廷禁止那些厘务添差官干预职事,最终获得高宗批准。至此,厘务与不厘务,仅有俸禄的差别,退伍将官皆无权参与政务。
至于退伍的低级军官和普通士兵,宋廷也是谨慎对待的。当时,北方籍的士兵是军队的主力,他们随宋廷南迁,失去了原本在北方的家园和亲属,让他们离开军队,若不重新分配土地和房屋,必然沦为流民。除北方籍士兵外,战争时期,宋廷把大批流民、盗匪招入军队,这些人原本也是无家可归者,与北方籍士兵的处境无异。加上他们会使用或制造武器,又与军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批退伍者若转变为盗匪,对社会治安危害很大。宋廷在绍兴和议后安置退伍士兵的方法沿袭了旧制,安排退伍者到地方做剩员指挥、牢城指挥,这项政策对伤、老、病、残士兵十分有用。除此之外,宋廷根据当时江北荒地较多的实际情况,安置退伍士兵开垦荒田。例如,绍兴十七年五月,宋廷安排拣退士兵耕种江、淮、京西地区的官田和逃田,在粮种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让他们自给自足。绍兴二十六年闰十月,考虑到个别离军将士“养赡不足,无以自存”,宋廷下令在江、淮、湖南等地,人给荒田一顷,令所在州军支给俸禄一年,以作耕牛、粮种之费,另外免除十年租税和二十年丁役。此政策可谓优厚,并很快在相关地域推行。绍兴二十七年七月,中书省提到:“淮东等处有拣汰军人愿请佃荒田开耕人数,各已摽拨及支破请给毕。”可见朝廷的政策在淮东等地得到了落实。宋廷又下诏,若其他路有此情况,“依淮东事理施行,优加存恤”。当然,宋廷并不是仅拨给退伍军人一些荒田和支付俸钱购买耕作物资而已,还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不许他们利用朝廷的优惠政策做些投机的事情。绍兴二十九年闰六月,宋高宗对辅臣说:“昨降指挥,诸军拣汰使臣,官给闲田,假以牛种、农具,使之养老,似为得策。”十二月,淮东转运副使魏安行又提出安置退伍将士的补充方法:“诸军所汰官兵,愿耕者,予三月俸,牛、种、庐舍皆从官贷,满五年,仍偿其田,并为永业,仍免十年租。”宋廷认为魏安行的建议切实可行,次年三月,特赐钱给他专门措置此事。宋廷安排那些有劳动能力的拣退士兵耕种江、淮荒田,向他们提供免税役、贷牛种等优惠政策,增加了他们开垦荒田的积极性。开垦荒田的地点又距退伍士兵原来的军营不远,军人对四周环境熟悉,也省去了不少迁移费用。“淮甸诸州累经兵火,贼马屯泊,良田为旷土,桑柘为薪槱。”“京西州军系累经残破,荒田至多。”宋廷鼓励退伍士兵到两淮、京西、湖北等人烟稀少的沿边地带开垦荒田,能够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节省了不少安置费用,加强了沿边地区的防守力量,有利于江淮经济的恢复。宋廷组织退伍士兵耕种荒田,这是宋高宗朝后期最为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安置方式。
总体而言,宋廷对退伍官兵的安置沿袭了北宋时的旧法,又突出了开垦荒田的特色,较为合理,大体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没有出现退伍士兵的变乱,也没有退伍士兵因走投无路,参加盗贼集团残害百姓之事。
绍兴和议后,宋廷下旨,“除杀金平、和尚原、顺昌府、大仪镇、明州城下立功人外,余不得为战功”。这便剥夺了众多将士的积功受赏资格。即便之前的许多战功不算,和议后,按照将官在军中服役时间,宋廷也应该给予正常迁转。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绍兴二十三年(1153)闰十二月,宋廷规定,三衙及江上屯驻大军都统制、统制,“供职满十年,无公私过犯之人,申枢密院取旨,与转行一官”。这是绍兴和议后宋廷下达的对军中现役高级将领的首次升迁诏令。次年正月,宋廷经过考核之后,对三衙将领戚方、岳超、梁斌、王升、阎德等七人各进一官。随后,鄂州、建康、镇江三支屯驻大军的将领李道、郝晸、李进彦、单德忠等十一人各迁一官。七月,宋廷以“李耕统制军马通理已及十年,特转行武当军承宣使”。戚方等人分别为各军主要将领,在绍兴和议前已战功卓著。宋廷十多年来,仅给在军中供职十年以上的少数高级将领转官一次,一般将领尚无此机会。绍兴二十九年以后,完颜亮即将南侵的消息不断传来,为了备战和鼓舞士气,宋廷稍稍增加了军中将士的恩赏。但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的赵密请求转官时,还是谨遵管军十年方得一转的条例。殿前司统制辅逵、王刚管军未满十年,他们的转官申请没有获得批准。可知军队将领在秦桧势力瓦解后仍然升迁缓慢,还是遵循供职满十年方得迁转的制度。军功显赫的高级将领尚且如此受限,其他中下级军官和普通士兵的境况自然不好。
绍兴二十年正月的一天早晨,独相十三年的秦桧正在上朝途中,忽有一人携刀冲向他的轿子,在砍伤秦桧的数名随从后,终被制伏,押送到大理寺狱。行凶的人是殿前司后军使臣施全。据史家李心传记载:“自罢兵后,凡武臣陈乞差除恩赏,桧皆格之,积百千员,无一得者,客行朝饿且死者,岁不下数十。”战争时期,将士们经常得到各种赏赐,再加上固定的军俸和补贴,是不愁生计的。战争结束,赏赐停止,将士的收入立即减少很多,秦桧又阻格了武臣应有的封赏,军队待遇降低,以至让施全等人无法养家糊口。施全一时绝望,才有刺杀秦桧的冒失之举。驻扎在京城的殿前司将士待遇是优于其他军队的,使臣俸禄尚且如此,地方驻军的境况可想而知。每年饿死的武臣不下数十人,但他们没有联合起来发生暴动,也反映了宋廷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力。▲南宋《中兴瑞应图》局部
绍兴和议后,“二十年间,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战争停止,将士立功受赏的机会很少,在军中为官无利可图,与其食不果腹,不如转行从商。三大将被解除兵权,殿帅杨存中的地位和权势更加凸显,有位义兄弟前来投靠,希望杨引荐他在军中做官,但杨并没有同意,而是帮助这位义兄弟到别处买田置产。因为“当今兵革不用,非展奋功名之秋”,杨的这位义兄弟留在军中也得不到好处,不如帮他发财致富。杨存中的战功与声望虽不及张、韩、刘、岳四大将,但他是高宗的心腹爱将,主管殿前司二十余年,官加两镇节度使,在宋代历史上极为罕见。即便如此,杨存中平常处事还是十分小心。据宋人记载:杨和王最所钟爱者第六女,极贤淑。初事赵汝勑,继事向子丰,居于霅,未有所育,王甚念之。一日,向妾得男,杨氏使秘之,以为己出,且亟报王。王喜甚,即请诰命,轻舟往视之……时王以保宁、昭庆两镇节钺领殿岩,于湖为本镇。子丰因使人讽郡官往迓之。自郡将以次,皆属櫜鞬,谨伺于界首。王初以人不知其来,及是闻官吏郊迎,深恐劳动多事,遂中道而返。
杨存中以私事到湖州,听闻有官吏在郊外迎接,深知自己仅在殿前司掌事,无权过问地方事务,不应有如此排场,以免遭到文臣议论,便停止向前。杨存中虽然战功显赫,身居要位,深受皇帝宠爱,但要保住自己的地位,绝对不能越权干预地方事务。毕竟与战时不同,宋廷对任何将领皆可随意处置,不必迁就。
政守汉中十八年,六堰久坏,失灌溉之利,政为修复。汉江水决为害,政筑长堤捍之。凡利于民者不敢以军旅废。休兵十余年,未尝升迁将士,上下安之。
昔日的猛将率领将士一心一意修堰筑堤,为当地百姓做了不少好事。至于军务方面,仅提到杨政十多年间“未尝升迁将士”,这并不是他的高风亮节,实为朝廷有所约束,也是他洞悉政局后的自觉。
绍兴十八年五月,战功卓著的李显忠因托人到金国接来旧妻,被宋廷免去军职,提举台州崇道观,此后“闲居七年”。指挥过顺昌大捷的著名将领刘锜在绍兴和议后任军事重镇荆南知府六年,绍兴十七年七月,主动请宫祠,得到宋廷批准。高宗“闻其贫甚”,特“赐田百顷,仍官给牛种”。但所赐官田被地方官员“拨入常平司”,刘锜“止得荒田数顷”而已。曾经令金军闻风丧胆的猛将,在和议后不但没有了用武之地,而且连日常生活开支都有困难,还要忍受地方官府的欺压。
在解除三大将兵权之前,各宣抚使享有很大的权力,张俊等人往往干扰地方事务,甚至州县地方官也由宣抚司任命或推荐。绍兴和议后,军队昔日的各种特权逐渐被限制或剥夺。据南宋史料记载:(刘廷直)登(绍兴)十五年进士第。调鄂州户掾。鄂居上流,留屯神卫兵以六万计。一夕军中积刍火,大将田师中怒甚,大搜。后一夕得三偷儿,有火具,械致之州。太守张抟承意,委公(刘廷直)鞫之。欲必得三人者火刍状。公精意问囚,盖其情将以窃藏于民家,实未尝至军垒也。即抱具狱,白释之三。太守怒,以语侵公。公曰:“以火具而杀三人,有以异于以酿具而抵酒禁者乎?”太守一笑,破械遣囚,遂与公为知己。
鄂州驻军中发生有人故意放火烧毁军需储备之事,逮捕了三个藏有火具的偷儿,认为正是他们放的火,都统制田师中虽然怒不可遏,但并没有立即处置三人,而是将他们押送到鄂州府衙,交给知州处理。知州安排户掾刘廷直审理此案,刘廷直经过调查,放火的人不是那三个小偷,最终将他们释放。田师中是数万鄂州驻军的最高长官,竟然不敢处置放火烧毁军储的小偷,还要强忍怒火,将他们交给鄂州州衙受审,建议将此三人严肃处理,但时任户掾的刘廷直坚持秉公办事,没有受到田师中、知州施压的影响。从中不难看出,军队的权力已经缩小到何等地步!军中宿将如田师中辈不敢像和议前那样肆意妄为,只能主动接受文官的监督。绍兴二十五年,宋廷规定,御前诸军都统制不许出谒及接见宾客。
绍兴十二年七月,吴璘请求朝廷为其子吴援改换文资,宋高宗虽然允诺,但不无担忧地说:“武臣换文资,恐将帅之才,后难得矣。”十一月,刘光世去世,高宗临奠时,刘光世之妻向氏言:“光世遗言,侄祖礼曾获文解,可以为文官,乞改文官。”杨政之子杨庭在绍兴十三年通过宣抚司的试策,改为文资。其他将官子弟由武改文者不胜枚举。辰州属于宋代的边远地区,环境险恶,不易治理,绍兴初又受到钟相事件的干扰,经济破败不堪。绍兴十九年,宋廷把得罪秦桧的博学之士王庭珪贬至此地,当时辰州以武将马羽摄郡事,马羽冒着得罪宰相的风险,让儿子拜王庭珪为师,“后遂登科”。战争结束,武将们认为做文官才是正途,为子孙前程打算,不让他们子承父业。
宋廷不惜用大量钱财安抚张俊等几位大将,也正如北宋初年宋太祖安置石守信等人的办法,“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宋廷在整治各地的军队时,给退伍将士不错的待遇,但在军中更多采用打压的方式,减缓将士的升迁速度,削减他们的收入,压制名将的气势,取消军队的特权,安排地方官员监督军队。将士们只能唯朝廷马首是瞻,宋廷能够有效地指挥各地军队,有更多的精力进行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