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斐 陈斐,中国艺术研究院《文艺研究》杂志社、艺术哲学与艺术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唐宋和近代诗词。 内容摘要:西湖莲社是北宋文化史上的重要社团,有学者称其为“目前可以考知的宋代最早的诗社”,社主省常亦被尊为“莲社七祖”之“七祖”。向敏中、王旦、王禹偁等重要人物纷纷投诗入社,但又未能亲临寺院参加活动。莲社这个“共同体”,很大程度上是寺方通过编纂社集“建构”、宣传出来的。本文以近年从韩国流入国内的宋刻孤本《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为基础,对西湖莲社的社集编纂情况作了稽考,指出:西湖莲社在发展、壮大过程中,基于弘法宣传、招徕或联络社员目的,编纂过《西湖莲社集》《续西湖莲社集》《钱塘西湖净社录》《莲社诗盟》《白莲堂诗》《莲社诗》《入社诗》等一系列的社集。这些社集呈现出层累递编或续编迹象,符合随着时间的推移,莲社社员不断壮大、诗作不断累积的状况。社员丁谓参与了莲社诗集的编纂并为之作序。南北宋之交,因为一场大火,寺院及社集版片化为乌有,故这些社集流传不广,宋以后罕见传本及谈艺家提及。西湖莲社社集的层累递编或续编迹象,提醒我们对刻本时代文本的整理与研究,依然要重视其生成、流传的流动性,意识到我们看到的某一形态的文本,可能只是处于不断流动、变化的文本链条中的一员,要有与链条中其他文本(包括通常文献学上所说的同一版本)比勘异同并探究成因的思维,否则,可能会遗漏掉文本的很多重要信息及其蕴含的丰富文学史意义。因此,有必要提倡一种“用文献学的方法发现并论证文艺学问题”的研究理路。 关键词:昭庆寺 莲社集 入社诗 编纂 (宋刻孤本《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1)
北宋淳化元年(990),杭州昭庆寺高僧省常继踵东林慧远,发起成立白莲社(以下简称“西湖莲社”),寄诗施经,邀请士大夫共修。一时应者云集,向敏中、李至、王旦、苏易简、宋白、杨亿、丁谓、王禹偁等北宋政治史、文化史上的重要人物纷纷投诗,表达入社愿望。莲社持续三十多年,蔚为大观。长期以来,由于史料阙如,国内学者对莲社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1]。近年,先是金程宇撰成《韩国所藏〈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及其文献价值》一文[2],介绍了海外流传的珍贵文献《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以下简称《莲社集》);后是北京卓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上拍从韩国征来的宋刻原件并召开专题研讨会,才使《莲社集》及西湖莲社的一些情况为国内学界关注、了解。目前对此集的研究,多集中于版本鉴定和文献价值的发掘。其实,《莲社集》堪称刻本时代文本生成的典型案例。对文本生成流动性的研究,是近年古代中国研究领域兴起的一个学术热点。只是学界多聚焦于刻本问世以前的抄本时代,似乎到了刻本时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对《莲社集》和西湖莲社其他社集的编纂经过进行稽考,可提醒学界充分认识刻本时代的文本生成,特别是看似稳固、凝定的刻本也可能是处于不断流动、变化的修订、编纂过程之中的。 (2015年10月27日,北宋刻本《西湖结莲社集》学术研讨会 在北京湖南大厦举行)
同时,西湖莲社以诗缔盟,兼具文学和佛教性质,对后世诗社、莲社起过不小的示范作用,甚至有学者称其为“目前可以考知的宋代最早的诗社”[3],社主省常亦被尊为“莲社七祖”之“七祖”[4]。又因为距离遥远,加上公务缠身,投诗入社的士大夫绝大多数不能亲临寺院参加活动。莲社这个“共同体”,很大程度上是寺方通过编纂社集“建构”、宣传出来的,此亦为古代结社史上的奇特景观。考证西湖莲社的社集编纂,有助于呈现它的文学活动与弘法盛况,增进对北宋前期文学、佛教生态的认识。 一、宋本发覆:《莲社集》基本情况补考 经李致忠、陈先行、方广锠、辛德勇、沈乃文等专家鉴定,认为从字体、避讳、著录、纸张、抬头等方面看,《莲社集》为北宋刻本无疑,出自杭州一带。李致忠指出,宋初因为科考的原因,对讳法管理甚严。景德四年,礼部颁行《韵略》,附录《贡院条制名讳》。此本刻字,避太祖赵匡胤翼祖赵敬之嫌名“竟”(缺末笔),但不避仁宗赵祯之嫌名“贞”“征”,知付梓最晚在仁宗朝之前[5]。这个结论与实验室对纸张的检测结果吻合。此书用纸,据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碳14检测,年代为公元1024-1189年,可靠度为95%[6];另据国家图书馆古籍保护科技文化部重点实验室检测,为构皮和毛竹混料纸,其中构皮含量65%,毛竹含量35%,“外观状态及微观纤维状态都呈现一定程度的自然老化特征,跟宋元时期的构皮毛竹混料纸的特征比较吻合,应产自我国长江以南地区,并有可能出自浙西南、赣东北交界一带的竹纸及构皮纸产区”[7]。又此本“若干书叶的一侧下角书版模勒,伤及文字”[8],知刷印前书版有残破。少数残破系刊刻前选材不精造成的,“大部分残破还是刊刻以后形成的”[9]。可见,此本非初印本,刊刻和刷印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沈乃文推断:“刻印之间应距十五年以上。”[10]辛德勇认为:“观其墨色鲜明,笔锋爽利,自是初刷未久的印本。”[11]因《莲社集》承载着联络、宣传的交际功能,故对时效性的要求较高,编撰也呈现出层累递编的特色(详见下文)。这样来看,辛说似更合理。 就内容而言,《莲社集》卷首冠以钱易大中祥符二年(1009)撰《钱唐西湖昭庆寺结净社集总序》(以下简称“钱易《总序》”)。其次为目录,与正文接排。正文依次为苏易简淳化二年(991)述《施华严经净行品序》(目录题“翰林学士承旨苏公施经序”,以下简称“苏易简《施经序》”)、宋白淳化元年(990)撰《大宋杭州西湖昭庆寺结社碑铭(并序)》(目录题“翰林学士承旨宋公结社碑铭”,以下简称“宋白《碑铭(并序)》”)、丁谓景德三年(1006)撰《西湖结社诗序》(目录题“密学大谏丁公群贤诗序”,以下简称“丁谓《诗序》”)、向敏中等人撰《相国向公诸贤入社诗》(此据目录题名,以下简称《入社诗》)。《入社诗》不全,后面部分叶面散佚。目录中提及的《紫微舍人孙公结社碑阴》,也已不存。沈乃文指出,此本“今存最前叶和最后叶,都带有在较早较长时间内代替书皮所受的损伤,最后叶损伤稍重”[12]。 (宋刻孤本《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2)
诸人序中,钱易《总序》写作最晚,落款署“时大中祥符二年冬十一月五日信州翠微亭序”,且就结社整体而言,可见,《莲社集》的最后成编应在大中祥符二年年底前后。至于《入社诗》,其所录诗,创作时间最早的应是宋白的作品:“曾许莲华结社碑,玉堂供职未摛词。已闻萧寺砻贞石,乞待新春寄远师。”乃宋白为诗社撰写《碑铭(并序)》的前一年(989)所写。创作时间最晚的应是署衔为“前进士李堪”的作品:“丽藻新词传北阙,白莲旧社结西湖。已知慧远清风嗣,不见汤休雅道孤。多士慕名投胜概,群生闻法离迷途。我今虽佩陶潜印,莫谓难留是酒徒。”末注:“堪今任古田令”,系注第七句。按,李堪(965-?),字仲任,真宗咸平二年(999)进士,景德二年(1005)知古田县,堪诗当作于此后。《〔万历〕古田县志》卷六有李堪传[13]。又丁谓诗序末署“景德三年春三月十日”,且提到“自相国向公而降,凡得若干篇”,则丁谓作序时已经看到编好的诗集。综合来看,《入社诗》应最后成编于景德二三年间。
(宋刻孤本《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4)
今存《入社诗》凡收九十人、九十二首诗,后面部分佚失。然钱易《总序》云:“今旧相右丞河内向公首缀风骚,相继百数。”智圆《故钱唐白莲社主碑文(有序)》(以下简称“智圆《社主碑文》”)亦曰:“繇是宰衡名卿、邦伯牧长……三十馀年,为莫逆之交,预白莲之侣者,凡一百二十三人。”[14]不少学者没有考虑到社员人数的流动性,认为莲社社员和《入社诗》完本应有“一百二十三人”[15]。然智圆此文还说:“圣宋天禧四年春正月十二日,白莲社主圆净大师常公归寂于钱唐西湖昭庆本寺之上方草堂……其年冬,门人之上首曰虚白者……请吾之辞……吾辞不得命,乃文而序之。”则智圆所说莲社有士大夫社员“凡一百二十三人”,是在天禧四年(1020)社主省常去世之年的冬天,也就是《入社诗》已成书十五六年后对莲社情况的整体总结,应为《入社诗》能收人数的上限。又莲社社员多“宰衡名卿、邦伯牧长”,不少士大夫以侧身其列为荣。如“13[16]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潘慎修”入社诗即说:“许结莲华社,仍贻净行篇。恭闻诸佛意,信是曩生缘。敢叹修持晚,宁惭解悟先。尘冠虽未挂,心已付真筌。”“90龙游县令吕士安”亦曰:“珍重庐山社已成,社中招得尽公卿。伊予不比陶潜醉,愿向青衿预一名。”今存残本《入社诗》,所收作者皆署职衔,诗作大致按职衔高低编排,前面为相国、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翰林学士等名公巨卿,最后为县令一级的地方官或进士,如“85杭州节度推官陆旷”“86苏台从事程瓘”“87前进士段惟庆”“88前进士李堪”“89新城县令孙珏”“90龙游县令吕士安”,似乎县令或进士为入社的最低门槛。孙何《白莲社记》(以下简称“孙何《记》”)曾分类列举入社士大夫,最后一类为“幕府县道之英”[17]。这样看的话,《入社诗》散佚的叶面又不会太多。结合这些情况,再来看钱易《总序》所谓“百数”,意思大概是“一百零几”吧,此应为《入社诗》完本所收人数。 目录所载的《紫微舍人孙公结社碑阴》已佚。然最早对《莲社集》进行研究的日本学者佐藤成顺已经指出,《〔咸淳〕临安志》录有此文,作者孙何,撰著于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18]。这个观点为国内不少学者认可。按,《〔咸淳〕临安志》卷七九“大昭庆寺”条附载“孙运使何撰《白莲社记》”云:“咸平四年,常公远自浙水,来乎姑苏,旅寓半年,以碑阴为请,且就他山之石,将刊不朽之名。”又载“相国河内向公在密地日”等十七位入社者官爵、姓氏,恰与宋白《碑铭(并序)》“凡入社之众,请勒名石阴”呼应。另,钱易《总序》云:“故起居舍人、知制诰孙公,为《结社碑阴序》。”这些职衔,恰与孙何履历相合。《宋史》载孙何咸平中,曾“徙两浙转运使,加起居舍人。景德初,代还,判太常礼院。俄与晁迥、陈尧咨并命知制诰,赐金紫,掌三班院”,未几“卒,年四十四”[19]。可见,孙何《白莲社记》确为《莲社集》已经散佚的《紫微舍人孙公结社碑阴》,“题作《白莲社记》,这未必是孙氏文本名,或亦后人随意题之”[20]。 不过,将孙何《记》自述的常公“以碑阴为请”之咸平四年,定为其文之作年,不确。按,孙何《记》载录了二十位社员的职衔[21],这些职衔应为截至其撰文时,诸人最新、最高者,核诸各人履职,知始任时间最晚者为“峡路运使、史馆丁刑部”之“刑部”。结合《入社诗》所署职衔稽考,知其人为丁谓。丁谓迁“刑部员外郎”,在咸平五年(1002)正月甲辰。据《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记载,此时“夔州路转运使、工部员外郎、直史馆丁谓加刑部员外郎,赐白金三百两,以其绥抚有方,蛮人安堵故也”[22]。又孙何《记》所载诸人职衔,最早得到迁转者为“密谏颍川陈公”之“密谏”。“密谏”为枢密直学士与谏议大夫之连称[23]。结合《入社诗》所署职衔考据,知其人为陈尧叟。尧叟咸平四年三月,拜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次年十一月,进给事中(详见下文)。据此,孙何《记》应作于咸平五年正月至十一月间。另外,省常二十五岁即被朝廷赐予紫方袍,其人及莲社在士大夫中声誉甚隆,孙何虽为状元,但受邀撰文,应该也不会久拖,故孙何《记》(即碑阴)当撰于咸平五年(1002)上半年。时何任起居舍人、两浙转运使,因此目录称其为“紫微舍人”。吴树虚《大昭庆律寺志》言及莲社事,曾云:“当时省常著《西湖净社录》,悉载其事,今已失传。文之可考者,仅有孙何《白莲社记》。”[24]该书亦小字附录孙何《记》,末署“天禧元年(1017)丁巳八月”,此句《〔咸淳〕临安志》载本无。吴树虚就此按云:“记文作于咸平四年,至天禧改元,孙何没已十余年,此‘天禧丁巳’乃立碑之年载,与撰记结社时度不符,后贤于此多不辨也。”[25]则吴氏亦认为孙何《记》曾刻石,且立碑日期为“天禧元年丁巳八月”,未知所据为何,留此备考。
(陈斐《南宋唐诗选本与诗学考论》,大象出版社2013年)
二、似旧还新:《入社诗》版式、署衔呈现的张力 就版式、行款而言,《莲社集》的“序文及大多诗歌文字之刊刻,凡遇佛(古佛、毗卢)、法席、宝偈、省常(上人、高人、常师、导师)、昭庆寺(昭庆)、白莲社(社、白莲、莲社)、华严净行品、朝廷(景祚、京师)、君王(圣主)以及三公四辅相关诗社成员等词语,个别作空格抬头,更多的是跳行抬头,以示尊敬。有的从形式上看似未作抬头,然对须表示尊敬之词,特意作了每行字数的调整处理,使其位于行首,实收抬头之效……也有十数家入社诗遇上述敬词不作抬头者”,这说明,“省常刊刻此集,并未求版式行款的齐整划一而刻意对文字作形式上的编排调整。换言之,他是直接根据序文及入社诗的原稿面貌刊刻的”[26]。核诸作者履历,文之署衔与创作时间皆一一对应。《入社诗》中不少作者(特别是官职较高的名公巨卿)的署衔,比该人投诗入社时的职衔要高。这只能是编者在编集时为了抬高声价,根据截至此时作者最新、最高的职衔做了修订。读者如果仅着眼于书籍外在的版式、行款,极其容易错判。 《入社诗》“4兵部侍郎参知政事王旦”诗小注“在凤阁日寄到”、“17朝奉大夫给事中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吕祐之”诗小注“在纶阁日寄诗”、“23起居舍人知制诰赐紫金鱼袋李宗谔”诗小注“南宫日入社诗”、“25刑部员外郎知制诰赐紫金鱼袋丁谓”诗小注“史馆日入社”,已透露了职衔经修改的信息。又孙何《记》载录了十七位社员的入社职衔和这些人在其作文时的最新、最高职衔,如“故副枢广平宋公在翰林日”,将其与《入社诗》所署职衔如“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修国史宋湜”相对照,不但可以确证该人姓名,而且可以探究此人的入社时间及《入社诗》所署职衔是否经过修改、修改时间大致在何时,进而推断编集过程。 整合孙何《记》和《入社诗》小注,凡有十八人入社职衔可知。除“紫微郎弘农梁公在史馆日”[27]待考外,十七位可确定姓名的社员中,《入社诗》所署,仅五人为入社职衔,即“9翰林学士中书舍人修国史宋湜”(孙何《记》“故副枢广平宋公在翰林日”),“8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钱若水”(孙何《记》“贰卿长城钱公在密地日”),“11翰林学士库部郎中知制诰赐紫金鱼袋朱昂”(孙何《记》“工部侍郎致仕沛国朱公在翰林日”),“16净行弟子给事中知杭州军府事张去华”(孙何《记》“夕拜清河张公在余杭日”),“32刑部郎中知杨州赐紫金鱼袋王禹偁”(孙何《记》“故阁老太原王公在扬州日”);其他十二人的职衔都比投诗入社时要高,核诸各人履历,还可发现,职衔对应的时间有些也互为先后。
(宋刻孤本《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5, 版式保留了原始的平阙格式)
比如,《入社诗》“7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陈尧叟”,与孙何《记》“密谏颍川陈公任省倅日”对应。按,“密谏”为枢密直学士与谏议大夫之连称。“省倅”当即“省判”,宋代三司(包括盐铁、度支、户部)判官的别称[28]。陈尧叟(961-1017),字唐夫,“其先河朔人。高祖翔,为蜀新井令,因家焉,遂为阆州阆中(今属四川)人”[29]。其兄尧佐,自称“颍川生”[30]。尧叟为太宗端拱二年(989)状元。《宋史》卷二八四:“解褐光禄寺丞、直史馆,与省华同日赐绯,迁秘书丞。久之,充三司河南东道判官。时宋、亳、陈、颍民饥,命尧叟及赵况等分振之。”[31]《文献通考》卷二六“国用考四”载,淳化“五年,命直史馆陈尧叟等往宋、亳、陈、颍等州,出粟以贷饥民”[32]。知淳化五年(994),尧叟充三司河南东道判官[33]。再迁工部员外郎、广南西路转运使。代还,加刑部员外郎,充度支判官。咸平二年(999)三月,任广南东、西两路安抚使[34]。又《宋史》卷二一〇:咸平四年三月,“冯拯自枢密直学士、祠部员外郎加右谏议大夫,陈尧叟自主客郎中加右谏议大夫,并同知枢密院事”[35];卷二八四:“五年,郊祀,进给事中。会王继英为枢密使,以尧叟签署院事,奉秩恩例悉同副使,迁工部侍郎。”[36]《长编》卷五三:咸平五年十一月“壬寅,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37];卷五七:景德元年八月,“宣徽南院使、知枢密院事王继英为枢密使,同知枢密院事冯拯、陈尧叟并为签书枢密院事”[38]。尧叟咸平四年三月拜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五年十一月进给事中,景德元年八月签书枢密院事,迁工部侍郎。总之,尧叟任“省倅”在淳化五年(994)至咸平二年(999)三月,此即投诗入社时间;任孙何《记》所谓“密谏”,在咸平四年(1001)三月至五年(1002)十一月;任《入社诗》所署“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则在咸平五年(1002)十一月至景德元年(1004)八月,随后即升官。 再如,《入社诗》“3光禄大夫行尚书兵部侍郎参知政事上柱国王化基”,与孙何《记》“尚书琅琊王公在余杭日”对应。按,王化基(944-1010),字永图,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淳化四年(993)五月,以工部侍郎知杭州,还迁礼部[39]。至道三年(997)正月,拜参知政事[40],后迁兵部[41]。咸平四年(1001)三月,以工部尚书罢知扬州,移知河南府,进礼部尚书[42]。可见,化基知杭州在淳化四年(993)五月至至道三年(997)正月,此即投诗入社时间;任孙何《记》所谓“尚书”,在咸平四年(1001)三月以后;任《入社诗》所署“行尚书兵部侍郎参知政事”约在至道三年(997)正月至咸平四年(1001)三月。 可见,一方面,《入社诗》在版式、行款上尽量保留了诸人投寄时的原貌,这样做,既省事又能显示投诗者对寺方的尊重;另一方面,对有些社员(特别是名公巨卿)的署衔又做了修改。这种修改,显然出于编集的需要。寺方编书,目的是为了弘法宣传,自然要将诸人署衔改为最新、最高的以抬高身价、扩大影响。这是“官本位”社会的普遍心态。别集中尺牍之拟题,交往者的署衔也会在编集时修改为最新、最高者。譬如,欧阳修集中有《与曾舍人四通》,受信人为官终“中书舍人”的曾巩,但其中第一封信,系庆历六年(1046)所作,慰勉落第之曾巩要“蓄德养志,愈期远到”[43]。《入社诗》的情况与此有点类似。至于有些职衔经过修改,对应的时间互为先后,极有可能是多次不同时间编集、修改遗留下来的“漏洞”,这也符合社员不断增多、社员职衔不断迁转的实情。如此看来,《入社诗》可能曾经存在过多个不同时间编集的人数、职衔、序次不一的版本,现存者只是其中层累编成的一种而已。
(叶嘉莹主编,陈斐执行主编:《民国诗学论著丛刊· 宋诗派别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18年) 三、层累递编:《莲社集》的编撰特色 不止《入社诗》,《莲社集》也有层累递编或续编迹象。 《莲社集》中,撰写时间最晚的钱易《总序》为柳体,其他部分皆为颜体;且目录中无钱序,故极有可能“在钱序撰成之前,该书不但已经编成(可将丁谓之序视为编成时间的断限),而且在钱易送交序文之时,雕版亦已毕功,则钱易之序为后来增刻者……如果包括钱序在内的全书文字同时刊刻,似无变换字体之必要……即使没有钱氏撰写序文,该书本已成立,故当初很可能已先事开印,即世上曾有无钱氏序文之印本流传也未可知,因为这种现象在雕印古籍的流传中并不鲜见,只是久淹无闻罢了”[44]。 又《入社诗》所收“5净行弟子给事中参知政事苏易简”诗云:“昔年偃仰在鳌山,已睹华严净行篇。诗去甘居灵运后,序成曾忝照邻前。尘埃奔走虽无暇,香火归依会有缘。忽览群公莲社集,豁然如入四禅天。”按,苏易简(959-996),字太简,太平兴国五年,进士甲科及第。八年,以右拾遗知制诰。三年,充翰林学士。淳化二年,迁中书舍人,充翰林学士承旨[45]。四年十月,迁给事中、参知政事[46];至道元年四月,罢为礼部侍郎[47]。出知邓州,移陈州。至道二年卒,赠礼部尚书[48]。“鳌山”,亦称“鳌岭”,喻翰林院。钱惟演《灯夕寄献内翰虢略公》:“祇闻鳌岭神仙客,再拜云边捧寿觞。”[49]《莲社集》卷首有《施华严经净行品序》,题后署“翰林学士承旨中书舍人苏易简述”,末署“淳化二祀季秋二十有四日序”,与苏氏履历相合,即此诗所谓“昔年”在“鳌山”任职时作序事。可见,苏氏入社诗作年的上限是淳化二年(991),下限为其卒年至道二年(996)。又《入社诗》中,署衔称“弟子”或“门子弟”“净行弟子”者凡十一人,当为社员投诗时自称,其中“16净行弟子给事中知杭州军府事张去华”即为张氏投诗入社时的职衔,未经编者修改(详见下文),其他十人职衔亦未发现修改迹象。编者保留“弟子”等称谓,自然是为了彰显佛法的感召力,以利宣传。而与其连带的职衔如果修改的话,明显不符常情。由此推断,《入社诗》中苏易简的署衔“净行弟子给事中参知政事”当为其投诗时自署,未经修改,对应的时间为淳化四年(993)十月至至道元年(995)四月,此即苏氏入社诗的作年。由诗中“忽览群公莲社集”可知,此时他已收到寺方寄来的莲社集。因莲社集主要承担着介绍结社缘起、招徕社员的交际功能,寺方不可能只编一份稿本给某个特定的人,故苏易简所收者应为刻本。又诗云:“诗去甘居灵运后,序成曾忝照邻前。”按,“灵运”指依东林远公翻经的著名诗人谢灵运,美称已入社诸公。“照邻”古典指卢照邻。《新唐书》卷二〇一载:“(王)勃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皆以文章齐名,天下称‘王、杨、卢、骆’,号‘四杰’。炯尝曰:‘吾愧在卢前,耻居王后。’议者谓然。”[50]今典当指宋白。淳化元年(990),宋白曾撰《碑铭(并序)》,署衔中亦有“翰林学士承旨”。可见,苏氏所见莲社集,其中收有已入社群公的诗作,卷首依次冠有他的《施经序》和宋白的《碑铭(并序)》。孙何《记》亦云:“故参预苏贰卿序之于前,今承旨宋尚书碑之于后。”孙氏所言“前后”,绝非指撰写时间(恰好相反),应该也指收入集子后编排次序的前后。另外,就内容看,苏易简《施经序》强调了社主省常刺血书经的虔诚、惊人愿力,宋白《碑铭(并序)》则介绍了结社缘起和宗旨等,都是招徕潜在社员的重要宣传品,故在结社伊始就受邀撰成了。这样看,早期成编的莲社集,也应收录二文。 《入社诗》所收“72殿中丞赐绯鱼袋赵稹”诗云:“主社高僧宗慧远,结缘奇士笑陶潜。每思胜地空开卷,几望灵山误卷帘。”能够让其想象昭庆寺结社盛况的书卷,自然是寺方投寄的莲社集。赵稹投诗入社时间难考,任殿中丞的起止时间也难以考索。唯《长编》卷六〇载,景德二年五月,以前知通州、殿中丞判宗正寺事[51]。然《入社诗》成编于景德二三年,至少在此以前,赵稹已收到过寺方寄赠的莲社集。 《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卷一:“《西湖莲社集》一卷……《续西湖莲社集》一卷。”[52]《通志》卷七〇:“《西湖莲社集》一卷,《续西湖莲社集》一卷。”[53]今存宋本《莲社集》不分卷,目录甚短,和正文连排,故有着正文首页特征。该页首行题“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按一般书名据正文首页著录的惯例,宋本应著录为《杭州西湖昭庆寺结莲社集》。上述二书著录之“《西湖莲社集》一卷”,应为西湖昭庆寺编系列莲社集中的一种,用的是简称。而“《续西湖莲社集》一卷”的存在,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社集编纂的阶段性和开放性。 《宋史·艺文志》:“僧省常《钱塘西湖净社录》三卷。”[54]按,省常曾刺血书写《华严经·净行品》,并版印千份,投赠士大夫,以结善缘,结社共修,故白莲社又称净行社,简称净社。钱易《总序》题中即称“钱塘西湖昭庆寺结净社集”。《宋史》著录者卷数较多,或为莲社活动后期所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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