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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城姜家山墓地发掘简报
来源:良渚古城遗址公园微信公众号  作者:陈明辉 朱叶菲 宋 姝 刘 斌 王宁远  日期: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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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址概况

姜家山遗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城莫角山遗址以西、反山遗址以南,是一处依托自然山体人工堆筑的大型土台,从现在地貌来看,莫角山西坡与姜家山是连成一片的,因此以往我们一直把姜家山作为莫角山遗址的一部分。2012年上半年对莫角山西坡和姜家山东坡进行了东西向解剖,发现二者之间相隔了一条良渚文化时期的干沟,因此单独提出姜家山遗址的命名。经勘探,姜家山台地平面大致呈长方形,东西长约270、南北宽约220米,面积约50000平方米,最高处海拔约14米。2010年和2012年钻探莫角山遗址的同时,我们对姜家山也进行了勘探,对姜家山的堆筑层次已有较明确的认识,整个姜家山土台是依托自然山体堆筑而成,人工堆筑厚2~5米(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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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至4月,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姜家山东北坡布10米×5米的探方3个,呈南北向排列,发掘面积150平方米,发掘至良渚文化堆筑层面后做了少量解剖即停止发掘,发现打破良渚文化堆筑土的灰沟2条、灰坑3个,其中H1、G2属良渚文化晚期前段,G1年代属良渚文化晚期后段,说明姜家山东北坡存在良渚文化晚期前段和晚期后段两个时期的生活遗存,这是姜家山的第一次发掘。 


2015年下半年,为配合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及良渚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了解姜家山台地表土厚度及遗址保存情况,并寻找房屋台基等遗迹,我们采取长探沟发掘的方法,对姜家山土台进行了揭露,仅揭除表土,至良渚文化堆筑土层表即止。通过此次发掘,在姜家山土台中部偏东的地势最高处清理了一处面积约530平方米的房屋台基,台基北部钻探时也发现不少红烧土夹杂大量陶片的堆积,结合2013年姜家山东北坡的发掘,证明姜家山土台东部是居住区,年代至少从良渚文化晚期前段延续至晚期后段。在此次长探沟STG16发掘中,我们于2015年11月26日意外发现了一座良渚文化早期的贵族墓葬(M1),于是决定对该墓葬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揭露,以M1为中心向四边布设10米×10米探方9个,截至2016年1月20日,揭露面积900平方米,清理良渚文化墓葬14座,大致呈三排分布。随即在墓地覆土加以保护。此为姜家山遗址的第二次发掘。
时隔一年之后,我们于2017年2~4月又将整个发掘区覆土揭开,再次仔细刮面,原发现墓葬的北侧和南侧未再发现墓葬,在M8以西扩5米×5米探方1个(位于T2234东南部),至原良渚遗址管理所围墙,新发现成排分布的M15、M16和M17,其中M15打破M16。此为姜家山遗址的第三次发掘。
2018年4~6月,墓地西侧的原良渚遗址管理所围墙拆除之后,向西扩方10米×10米探方一个(T2134),并在T2133探方内发掘2米×3米小解剖沟,此次发掘在原第2层下生土面上发现宋元时期地层第3层,发掘总面积106平方米。此为姜家山遗址的第四次发掘。
姜家山遗址共经四次发掘,其中与墓地相关的是第二至第四次发掘,墓地历次发掘面积为1031平方米(图二)。墓地中共清理墓葬17座,出土随葬品452件组、以单件计671件,包括玉器、石器、陶器、骨器等,尤其玉器占绝大多数,共379件组,以单件计60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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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层堆积


姜家山西坡在南宋时期破坏严重,表土以下多有厚薄不均的灰褐色宋元时期地层(第2层)以及瓦砾坑,广泛分布于整个发掘区。在2018年西扩探方(T2134)内,第2层下还分布有第3层,较薄,红褐色土,夹杂较多红烧土颗粒,出土少量良渚文化晚期后段陶片及宋元时期瓷片,也属宋元时期。大部分发掘区第2层及第3层下即为红色原生山体土。仅在墓地东南部T2036探方中东部第2层下、山体土上残留少量良渚文化堆筑土(第4层),为黄褐色土,土质纯净,M7即叠压于第2层下并打破第4层,其余墓葬均叠压于第2层下并打破红色山体土。可见,这批墓葬的原始开口层位早已被宋代等晚期堆积破坏,墓葬埋设之前堆筑土几乎不存。
三、墓葬概况
姜家山墓地共清理墓葬17座,已进行基本全面的揭露,不过所有墓坑现存深度均较浅,故不能排除有少量墓葬被完全扰乱破坏的可能。墓坑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仅部分墓葬残存少量人骨渣,保存极差。墓坑略呈东北-西南向或南北向,根据以往瑶山等墓地发掘的情况,可知石钺、三叉形器、成组锥形器基本出自男性墓,而玉璜、纺轮、甑、过滤器则基本出自女性墓,由此可通过遗物大致推断墓主的性别。据此判断姜家山墓地中男女头向存在明显的差异,除出土玉璜的女性墓M7头朝南外,所有女性墓均头朝北或北略偏东,而男性墓均头朝南或南略偏西。部分墓葬可见棺椁痕迹,部分墓葬仅见棺痕,少量小墓不见棺椁痕迹。随葬品以玉器为主,种类有琮、璧、冠状器、三叉形器、璜、锥形器、柱形器、镯、端饰、管、珠等;陶器、石器次之,陶器有鼎、豆、圈足罐、盆、过滤器、甑等,石器仅钺一种,另出少量鲨鱼牙(附表)。现以M1、M8、M11和M14四座墓葬为例加以介绍。
四、墓葬举例
(一)M1
位于T2035东北部、T2135东南部,极小部分伸入T2036和T2136,处于墓地南排偏东,西部紧靠M2,东邻M7。叠压于第2层下,打破生土,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东南一小部分被一处晚期坑破坏。发掘时首先刮面划出了墓坑边线及椁边线,墓坑内填土为红褐色土,夹少量灰白色土及灰色土块,土质较硬,墓坑长3.62、宽1.35、深0.24米;椁内填土为红色灰斑土,夹较多红色土块、灰白色土块,土质较疏松,发掘中未见明显的椁板及椁盖朽痕,椁长3.05、宽1.05米,椁板厚度不详。墓坑内水平向下发掘5厘米后刮面,可见清晰的棺范围,长2.78、宽0.7米,棺内填土为浅灰色土,夹杂大量灰白色土,土质疏松而细腻,平面上无法划出棺侧板朽痕,但从预留的小隔梁可观察明显的棺底板及棺侧板痕迹,为细腻的灰白色土,厚约4厘米,棺底为凹弧状,由此可推测葬具为独木舟式的凹弧底木棺。人骨保存情况较差,仅能分辨出头骨、部分肋骨、两侧桡尺骨、两侧股骨、两侧胫腓骨的残迹,头向朝南,面向、年龄皆不详。墓主头朝南略偏西,头向190度。根据成组锥形器、三叉形器、钺等性别指示特征明显的玉器推测墓主为男性。
随葬器物均位于棺内,除63、64号玉珠出土于棺内填土靠上部外,其余器物均出土于靠近棺底的位置。编号65件组,以单件计175件,其中玉石器55件组,以单件计165件,包括玉琮1件、玉璧9件、玉钺1件、石钺8件、成组玉锥形器1组7件、玉冠状器1件、玉三叉形器1组2件以及玉柱形器1件、玉端饰10组12件以及大量玉管、珠等,是姜家山墓地内随葬品最丰富的男性墓葬,属良渚文化贵族大墓。随葬品集中分布于墓坑东部人骨残迹周围(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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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冠状器 1件(M1∶2)。黄白色,夹少量黄色或灰褐色游丝状结晶。扁倒梯形,顶部平直,中部减地做成介字形,中部扁凸,扁凸下两面相对的位置各有一个未钻透的盲孔。两侧下角被斜切。扁凸榫,上有两个小的对钻孔,应为桯钻而成。高4.1、上端宽7.4、下端宽6.2、榫宽5.4、厚0.35厘米(图四,2;图五)。


玉三叉形器及玉管 一组2件(图六)。M1∶3-1,三叉形器,黄白色,沁蚀严重。总体呈半弧形,三短叉平齐,正面略弧凸,背面做出四个凸块,凸块上均有对钻孔,应为管钻而成。最长5.4、高5、凸块厚0.8厘米(图四,3)。M1∶3-2,柱形玉管,与三叉形器配套使用,出土时位于中叉之上。黄白色,局部显绿。矮柱形,上下等径,中部有对钻孔。长2.2、直径0.9~1厘米。
成组玉锥形器 一组7件。M1∶13-1,黄绿色,夹杂大量墨绿色絮状斑块。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顶端四面斜切出扁短榫,榫上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长13、最大直径0.9、榫长0.9、孔径0.3~0.4厘米(图四,7)。M1∶13-2,黄绿色,夹杂较多墨绿色絮状斑块,质地与M1∶13-1近似。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顶端减地做成截锥形榫,榫顶端平直,榫上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长9.3、最大直径0.8、榫长1、孔径0.3厘米(图四,6)。M1∶13-3,黄白色,夹杂少量墨绿色和红褐色絮状斑块。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顶端对钻穿孔,榫部不明显,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长9.6、最大直径0.6、孔径0.2~0.25厘米(图四,5)。M1∶13-5,黄白色,夹杂少量墨绿色、灰褐色和红褐色絮状斑块。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顶端对钻穿孔,榫部不明显,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长11.2、最大直径0.6、孔径0.25~0.3厘米(图四,8)。M1∶13-6,黄白色,部分显绿,夹杂少量黑色斑点。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一端圆尖,顶端对钻穿孔,榫部残缺,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残长8.3、最大直径0.8厘米(图四,4)。M1∶13-4,灰褐色,夹杂较多红褐色、浅绿色絮状斑块。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顶端做出截锥状榫,榫上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长20、最大直径0.8、榫长1、孔径0.2厘米(图四,10)。M1∶13-7,玉色、玉质接近M1∶13-4。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榫上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长17.4、最大直径0.8、榫长1、孔径0.2厘米(图四,9)。M1∶13-4和M1∶13-7的玉质、最大直径、榫长和孔径均一致,仅长度有一定差异,可能是用同一种玉料和同一种钻具制作而成(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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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件玉锥形器 3件。M1∶38,黄白色,夹杂少量红褐色絮状斑块。长条形,一端圆尖,顶端减地做出截锥形短榫,榫部有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残长10.6、最大直径0.7、榫长0.8、孔径0.2~0.25厘米(图四,11)。M1∶39,白色,略显黄,夹杂少量黑色斑点。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中上部略粗,顶端减地做出截锥形短榫,榫部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穿孔上部还可见一个未完成的钻孔,榫部因为这次钻孔行为而略有残损。长4.9、最大直径0.8、榫残长0.5、孔径0.25厘米(图四,12)。M1∶28,近白色。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下部略粗,顶端较细。长2.2、最大直径0.65厘米。


玉琮 1件(M1∶26)。黄白色,局部显绿,夹较多红褐色、灰褐色、墨绿色斑块或游丝状结晶。弧边方柱体,中间对称管钻大孔,打磨精细,不见台痕及管钻圈痕,可见竖向打磨遗留的细线痕,孔内壁靠中部略弧凸。横截面为圆角方形,有四个凸面,凸面夹角大于90度,每个凸面以转角线为中轴,琢刻相同的简化神人纹,相邻凸块之间以竖向直槽相隔。图纹又被横向凹槽分割为上下两节,琢刻相同的纹饰,应均为神人纹,不见兽面纹。整器共八组相同的神人纹。神人纹上部为两组凹弦纹,每组凹弦纹由片切割而成的三至四道凹弦纹组成。双圈近圆眼,外圈管钻,内圈短线刻画而成,眼两侧各刻画一条短横线表示眼角,部分眼角刻线叠压外眼圈。扁横凸鼻,鼻翼刻画而成,呈方折形螺旋状,顺时针旋转,共三圈半,鼻翼内侧各刻有一道短横线和两道长横线。整器打磨精细,光泽明显,不见切割痕迹。高3.6、射径7.9、孔径6.4厘米,眼外圈直径0.4~0.45、眼内圈直径0.12、眼角长0.1厘米,鼻长1.6、宽0.3厘米(图四,1;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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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璧 9件(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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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27,整体呈黄绿色,夹较多红褐色、墨绿色、白色斑块。出土时完整,近圆形,不甚规整,璧缘保留四处玉料残缺面,或经打磨。片状,整体厚薄不均。素面。双面管钻大孔,孔内留有明显台痕,孔壁局部打磨,大部分仍保留管钻圈痕。器表两侧内凹处均可见线切割痕迹,略经打磨。直径13.3~14.5、孔径3.8~4、厚0.6~0.9厘米(图一〇,4;图一一)。M1∶23,黄绿色,局部可见灰褐色、黑色斑块。出土时破裂成三块,圆形,璧缘可见两处小的玉料残缺面,经打磨。片状,厚薄不均。素面。双面管钻大孔,孔内壁可见明显台痕,经打磨,仍保留有管钻圈痕。器身厚薄不均,小部分内凹明显,极薄,两侧面凹处可见线切割痕迹,一侧面可见一道明显的片切割痕迹,璧缘可见一道短的片切割痕迹。直径16.7、孔径4.3、厚0.15~1厘米(图一〇,8)。M1∶35,墨绿色,夹较多灰褐色、红褐色和少量白色斑块。出土时完整,近圆形,不甚规整,璧缘保留四处玉料残缺面,或略经打磨。片状,中部略厚,边缘略薄。素面。双面管钻大孔,孔内留有明显台痕,孔内壁经打磨,管钻圈痕不明显。器表两侧打磨较光滑,一侧留有少量线切割痕迹。直径13.4~14.5、孔径4.2~4.4、厚1.1~1.3厘米(图一〇,9)。M1∶30,整体呈墨绿色,夹较多灰褐色、红褐色斑块。出土时完整,圆形,较规整,璧缘保留五处玉料残缺面,经打磨。片状,整体厚薄较均匀。素面。双面管钻大孔,孔内留有明显台痕,孔壁经打磨,但仍保留不少管钻圈痕。器表两侧打磨光滑,不见线切割痕迹。直径15.6~15.9、孔径4.7~4.9、厚1~1.1厘米(图一〇,3)。M1∶36,墨绿色,局部呈黄绿色,夹较多红褐色、灰褐色、黄绿色斑块。出土时完整,近圆形,不甚规整,璧缘保留四处玉料残缺面,或略经打磨。片状,整体厚重,厚薄较均匀。素面。双面管钻大孔,孔内留有明显台痕,孔壁经打磨,管钻圈痕已不甚明显。器表一侧打磨光滑,另一侧保留较多内凹面,可见大量线切割痕迹。直径14~14.6、孔径4.2、厚1.3~1.5厘米(图一〇,6)。M1∶29,大型玉璧,较厚重。墨绿色,可见大量沁蚀孔,玉质特殊。圆形,规整,璧缘不见玉料残缺面。片状,中部略厚,边缘略薄。素面。双面管钻,孔内壁经打磨,台痕不甚明显,并保留较多管钻圈痕。器表两侧打磨光滑,不见线切割痕迹。直径24~24.4、孔径4.5、厚1.7~2.1厘米(图一〇,2;图一二)。M1∶25,灰色,沁蚀严重,局部可见墨绿色斑块,玉质粗糙,总体可能接近大玉璧M1∶29,表面可见大量沁蚀孔,出土时保存不佳,残缺较甚。圆形,片状,不规整。素面。孔周边保存极差,状况不明。器表凹凸不平,不见线切割痕迹。直径18.2~18.5、复原孔径4.1~4.5、厚1~1.2厘米(图一〇,1)。M1∶41,黄白色,可见红褐色、墨绿色条带。出土时完整,玉质上佳,制作精细。圆形,规整,璧缘不见玉料残缺面。片状,厚薄较均匀。素面。双面管钻,孔内壁打磨精细,台痕不明显,不见管钻圈痕。器表两侧打磨光滑,不见线切割痕迹。直径14.7~14.9、孔径4.3~4.4、厚1.1厘米(图一〇,5;图一三)。M1∶24,黑色,局部偏红,夹少量灰白斑块,玉质特殊。出土时破裂成三块,圆形,规整,璧缘可见五处小的玉料残缺面,经打磨。片状,中部略厚,边缘略薄。素面。双面管钻大孔,孔内壁打磨光滑,台痕不明显,不见管钻圈痕。器表两侧打磨较光滑,一侧面留有少量线切割痕迹。直径16.4~16.6、孔径4.3~4.6、厚1.7~1.8厘米(图一〇,7;图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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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柱形器 1件(M1∶4)。黄白色。矮柱形。高2.5、直径5.1厘米。


玉端饰 10组,以单件计12件,有的成对出土。可分为榫头端饰、卯孔端饰、镶插端饰三类。
榫头端饰 3件。M1∶6,黄白色。呈截锥形。高4.7厘米。M1∶56-1,黄白色。残高4.7、直径1.7~2.3厘米。M1∶56-2,黄白色。残高3、直径1.8~2厘米。
卯孔端饰 4件。大致呈截锥状。M1∶7,高5.3、直径2.5~3.7厘米。M1∶8,高4.8、直径2.2~3.1厘米。M1∶57-1,残高2.2、最大直径1.8厘米。M1∶57-2,高2.5、直径1.2~1.7厘米。
镶插端饰 5件。M1∶15,蓝绿色。扁梯形。高1.4、底长2.1厘米。M1∶16,黄白色。扁梯形。高1.2、底长1.4厘米。M1∶44,黄白色。近长方形。高3.55、宽1.95厘米。M1∶45,黄白色。扁梯形。长3.1~3.4、高1.9厘米。M1∶60,近长方形。长6.9、高2厘米。
玉管 18组,以单件计109件。可分为管串项饰、管串腕饰、长管、粗管、成对玉管、柱形管、鼓形管等。
管串项饰 2组68件。M1∶17,由56件柱形管组成,主要为黄白色,部分偏青色。长1.45~3、直径0.85~1.2厘米。M1∶18,由12件柱形管组成。均为浅绿色,夹大量绿色筋斑。对钻孔。长1.2~1.5、直径0.55~0.65厘米。
管串腕饰 2组22件。M1∶48,黄绿色或黄白色。由10件柱形管组成。长1.2~2、直径0.8~1.1厘米。M1∶49,由12件柱形管组成。均为浅绿色,夹大量绿色筋斑。对钻孔。长1~1.3、直径0.45~0.5厘米。
长管 2件。M1∶5,黄白色。长柱形,双面管钻孔。长6.3、直径1.1厘米。M1∶9,黄白色。长柱形。长6.3、直径2.3厘米。
粗管 2件。M1∶14,黄白色。矮柱形。长1.65、直径2厘米。M1∶42,近白色。矮柱形。长1.75、直径2厘米。
成对玉管 1组2件。形制、质地接近。黄白色。M1∶55-1,长2.85、直径1.4厘米。M1∶55-2,长2.85、直径1.4厘米。
柱形管 3组5件。M1∶10,黄白色,略显青绿色。双面管钻。长2.8、直径0.8厘米。M1∶51,3件,长1.9~2.1、直径0.8~1.1厘米,其中M1∶51-1为单面管钻,另一面未钻孔。M1∶58,柱形管。沁蚀较严重。残长1.8、直径0.9厘米。
鼓形管 7组8件。编为M1∶1、12、53、63、64、65、47(2件)。长0.8~1.3、最大直径0.6~0.75厘米。
玉管珠 1组3件。M1∶52,包含鼓形珠1件、柱形管2件。长1~1.5、直径0.6~1厘米。
玉珠 5组,以单件计14件。可分为隧孔珠、鼓形珠两类。
隧孔珠 2组7件。M1∶11,6件。直径0.7~1厘米。M1∶54,黄白色。直径0.7~0.8厘米。
隧孔珠及鼓形珠组合 1组4件。M1∶ 19,包括鼓形珠2件,长0.75~0.9、最大直径0.72~0.8厘米;隧孔珠2件,圆形,直径0.6~0.65厘米。
鼓形珠 2组3件。M1∶50(2件)、M1∶59,长1~1.1、最大直径0.8~0.9厘米。
石钺 8件(见图一六)。M1∶20,灰色,夹较多黑褐色、黄灰色斑块。圆角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顶部略呈弧形。器体上部有双面管钻孔。斜边,圆角弧刃,刃部较钝,无使用痕迹。长15.8、顶宽9.6、刃宽12.5、最厚1.6、孔径3.5厘米(图一五,7)。M1∶21,灰黑色,局部偏墨绿色,夹黄灰色条带。圆角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顶部略呈弧形。器体上部有双面桯钻孔。斜弧边,圆角弧刃,刃部较锋利,无使用痕迹。长12、顶宽6、刃宽6.9、最厚1.6、孔径2~2.2厘米(图一五,5)。M1∶33,器表沁蚀严重,呈灰白色,质地粗疏。圆角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顶部略呈圆角弧形。器体上部有双面管钻孔,可见明显台痕。斜边,圆角弧刃,刃部较钝,无使用痕迹。长13.4、顶宽8.3、刃宽9.7、最厚1.4、孔径2.8厘米(图一五,2)。M1∶32,灰褐色,局部偏红色,夹杂较多黑褐色斑点。圆角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整体磨平,顶近平,器体上部有双面管钻孔。斜边,圆角弧刃,刃部较钝,无使用痕迹。长15.1、顶宽8、刃宽9.2、最厚1.4、孔径3~3.1厘米(图一五,9)。M1∶40,灰褐色,局部发绿发红,夹杂较多深灰色、灰色斑块,器表有较多沁蚀孔。圆角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顶部磨平。器体上部有双面管钻孔。斜边,圆角弧刃,刃部较钝,无使用痕迹。长13.1、顶宽7、刃宽8.6、最厚1.2、孔径2.6厘米(图一五,4)。M1∶37,灰褐色,夹大量浅灰色花斑,石质坚硬。圆角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顶部近平。器体上部有双面管钻大孔。斜边,圆角弧刃,刃部较钝,无使用痕迹。长14.9、顶宽10、刃宽12、最厚1、孔径4.8厘米(图一五,6;图一八)。M1∶31,灰褐色,夹大量浅灰色花斑,石质坚硬。石质和形制接近M1∶37。圆角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顶部呈圆角弧形。器体上部有双面管钻大孔,可见明显台痕,孔内壁可见明显管钻圈痕。斜边,圆角弧刃,刃部较钝,无使用痕迹。长17、顶宽11、刃宽13.9、最厚1.1、孔径5.2厘米(图一五,8)。M1∶34,灰褐色,夹大量浅灰色花斑,石质坚硬,接近M1∶37。顶部两侧角略有残缺,梯形,中部较厚,向外边缘减薄。顶部磨平。器体上部有双面管钻孔。斜边,弧刃,刃部较钝,无使用痕迹。长13.1、顶宽8.1、刃宽9.3、最厚1.1、孔径3.2~3.3厘米(图一五,3)。
陶圈足罐 1件(M1∶61)。泥质灰陶。可辨为圆鼓腹,未能修复。
陶鼎 1件(M1∶62)。夹细砂灰陶。侈口,圆唇,折沿,沿面内凹,扁鼓腹,近圜底。鱼鳍形足外撇,上饰竖刻纹。口径15.1、高10.5、厚0.5厘米(图一九;图二〇)。


(二)M8


位于T2135的西北部,部分延伸至T2235西南部,其东部为M14,西部为M15,位于墓地中间一排偏西。叠压于第2层下,打破生土,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坑内填土为灰褐色花斑土,夹红褐色土,含少量烧土颗粒,墓坑长3.12~3.24、宽1.06~1.15、深0.36米。葬具痕迹不明显,椁内填土为灰红色土,椁长2.62~2.74、宽0.88~0.95米。棺内填土为浅灰色土,夹少量红色土,棺长2.33、宽0.72米。墓内有人骨1具,保存极差,仅能分辨部分肋骨、上肢骨和下肢骨残迹,面向不明,头向朝北为6度。根据出土的玉璜、玉纺轮、过滤器推测墓主为女性,年龄不明。
随葬品共67件组,以单件计94件。按质地划分,包括玉器和陶器。其中玉器59件组,以单件计86件,包括璧1件、璜2件、镯1件、冠状器1件、纺轮1件以及大量玉管、珠等。M8是姜家山墓地随葬品最丰富的女性墓葬,在所有墓葬中也仅次于M1和M6两座男性墓葬(图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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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冠状器 1件(M8∶15)。黄白色,夹较多灰褐色斑块。扁倒梯形,顶部平直,中部减地做成介字形,中部扁凸,扁凸下对钻孔。两侧下角被斜切。扁凸榫,上有两个小的对钻孔,应为桯钻而成。高4.9、上端宽6.7、下端宽4.9、榫宽4.2、厚0.5~0.7、管钻孔径0.4、桯钻孔径0.15~0.2厘米(图二二,2;图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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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璜 2件。M8∶8-1,出土时与一组柱形玉管串配套。黄绿色,夹杂较多绿色絮状条带。半璧形,上端中部有圆弧形凹缺,两侧各有一个对钻小孔,从钻孔形态推测应为桯钻而成。整器中部厚,侧缘薄,一面平直一面弧凸。高4、宽8.2、最厚0.7、孔径0.2~0.4、凹缺宽1.2厘米(图二二,4;图二四)。M8∶8-2~8,一组7件柱形玉管串,高2.1~3.3、直径1.2~1.6厘米(见图二四)。M8∶33,黄绿色,夹杂较多灰绿色絮状条带,出土时断为两块。不规则半璧形,上端中部有圆弧形凹缺,两侧各有一个对钻小孔,从钻孔形态推测应为桯钻而成。整器中部厚,侧缘薄,一面平直一面弧凸。高4、宽10.2、最厚0.6、孔径0.2~0.25、凹缺宽1.1厘米(图二二,5)。


玉璧 1件(M8∶32)。器形小而薄。黄绿色,可见红褐色、灰绿色条带和斑块。圆形,片状,厚薄较均匀。素面。直径11~11.1、孔径3、厚0.6~0.7厘米(图二二,1;图二五)。
玉镯 1件(M8∶30)。黄白色,夹杂较多红褐色斑块。宽环形,内壁较直,外壁弧凸,上下面平直。高1、直径6.8、孔径5.7厘米(图二二,3;图二六)。
玉柱形器 3件。M8∶3,黄白色,夹杂少量灰绿色斑块。矮柱形,双面钻孔,可见不明显的台痕,应为管钻而成。高3.3、直径4.7、孔径0.65~0.75厘米(图二二,9)。M8∶10,黄绿色,夹杂少量灰绿色斑块或絮状条带。矮柱形,双面钻孔。高2.6、直径4.7、孔径0.5厘米(图二二,10)。M8∶27,黄白色,夹杂少量红褐色和墨绿色斑点。矮柱形,双面钻孔。高2.2、直径3.4、孔径0.65厘米(图二二,8)。
玉锥形器 2件。M8∶23,黄白色,夹杂少量红褐色、灰褐色絮状斑块。长条形,横截面呈扁圆形,顶端减地做出截锥形短榫,榫部有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可能为桯钻而成。长5、最大直径0.7、榫长0.55、孔径0.2~0.25厘米(图二二,6)。M8∶34,墨绿色夹黄绿色。榫部略残,长条形,横截面为圆形,顶端减地做出截锥形短榫,榫部有对钻穿孔,从钻孔形态推测为桯钻而成,对钻孔上部有一个未完成的钻孔。残长8.4、最大直径0.5、榫残长0.4、孔径0.15厘米(图二二,7)。
玉纺轮 1件(M8∶49)。黄白色,夹杂较多红色斑块和少量灰色斑块。圆形,直壁,对钻孔。直径2.6~2.7、孔径0.5、高0.5厘米(图二二,11)。
玉端饰 2件,均为卯孔端饰。M8∶ 17,黄白色。大致呈截锥状,底面靠中部有一钻孔,未钻透。高3.6、直径1.6~3.1厘米。M8∶16,玉质、玉色、形制与M8∶17接近,高3.4、直径1.6~2.9厘米。
玉管 17件,包括柱形管、鼓形管两种。柱形管 14件(M8∶2、4、9、18、19、21、22、31、37、38、44、48、50、56),高1.3~2.9、直径0.8~1.7厘米。鼓形管3件(M8∶25、26、29),黄白色。高0.8~0.85、最大直径0.6~0.7厘米。
玉珠 28组33件,包括珠串腕饰、鼓形珠、隧孔珠三种。珠串腕饰1组6件( M8∶35-1~6),均为鼓形珠,可能与M8∶34玉锥形器配套。高0.8~0.9、最大直径0.65~0.8厘米。鼓形珠23件(M8∶1、5、6、11、13、14、20、24、28、36、40、41、43、45~47、57~59、61、62、64、65),高0.62~2、最大直径0.6~1厘米。隧孔珠4件(M8∶7、12、39、60),圆形或近圆形。直径0.6~1.2、孔径0.2厘米。
玉粒 1组16件。M8∶42,16颗,可能是漆器(觚?)上的镶嵌件。
陶鼎 2件。M8∶51,夹细砂黑皮陶。器口残缺,垂腹,圜底,下接鱼鳍形足。足上饰竖刻纹。腹径12.9、复原高约10.5厘米 (图二七,1;图二八)。M8∶66,夹细砂红陶。未能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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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豆 1件(M8∶53)。泥质灰陶。口微敞,圆唇,折腹,细豆柄残。口径20、腹径18.2、残高8.1厘米(图二七,4)。


陶圈足罐 1件(M8∶55)。夹细砂黑皮陶。侈口,圆唇,折沿,鼓腹,下接矮圈足。口径15.1、圈足径13.3、高23.3厘米(图二七,6)。
陶圈足盆 1件(M8∶52)。泥质灰陶。敞口,圆唇,微鼓腹,圈足外撇。口径17.3、圈足径10.2、高9.4厘米(图二七,5;图二九)。
陶鼎甑 1组2件。M8∶63为甑,与鼎(M8∶67)配套。夹细砂黑皮陶。敞口,圆唇,弧腹,腹上饰对称双耳,底有一孔。口径11.9、腹径10.1、高7.7厘米(图二七,2;图三〇)。M8∶67为鼎,夹细砂黑皮陶。侈口,圆唇,折沿,肩以下残缺。口径11、残高6.3厘米(图二七,3;图三一)。
陶过滤器 1件(M8∶54)。夹细砂黑皮陶。侈口,圆唇,口沿一侧往上延伸出过滤嘴,垂腹,近圜底,下接矮圈足。口径14.9、圈足径10.7、高13.5厘米(图二七,7;图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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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M11


位于T2136西北部、T2236西南部,西南邻M9,东南邻M3。叠压于第2层下,打破生土。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口长1.84、宽0.69、深0.08米。墓坑内填土为灰色土夹红灰色土,土质疏松。葬具痕迹不明显。墓内人骨无存。根据随葬品判断墓主头向朝南,墓向196度。根据出土石钺推测可能为男性墓(图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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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葬品共10件,包括玉器、石器、陶器,其中玉器7件,石器1件,陶器2件。


玉锥形器 3件。M11∶2,黄白色,夹杂较多红褐色斑块。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中上部略粗,一端圆尖,顶端有扁圆短榫。长4.3、最大直径0.7厘米(图三四,1)。M11∶4,黄白色,夹杂较多红褐色斑块,玉质较好,光泽明显。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中部略粗,一端圆尖,顶端有扁圆短榫。长2.5、最大直径0.62厘米(图三四,2)。M11∶5,黄白色,局部沁蚀。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中上部略粗,一端圆尖,顶端有扁圆短榫。长3.9、最大直径0.5厘米(图三四,3)。
长玉管 1件(M11∶3)。局部沁蚀,黄白色,夹杂较多深灰色斑块。柱形,对钻孔。高6.5、直径1.6~1.7厘米(图三四,7)。
玉管 3件,包括鼓形管1件、柱形管2件。鼓形管(M11∶6),黄白色。对钻孔。高1.6、最大直径1.12、最小直径0.8厘米(图三四,4)。柱形管2件。M11∶7,浅黄绿色,夹较多褐色絮状筋斑和灰色块状筋斑。对钻孔,孔内打磨精细。高3.2、直径1.4厘米(图三四,6)。M11∶8,黄白色,局部沁蚀。对钻孔。高2.4、直径1.3厘米(图三四,5)。
石钺 1件(M11∶1)。青灰色,沁蚀严重。仅存少量残片,推测高12.1、宽约8.8厘米(图三四,8)。
陶鼎 1件(M11∶10)。夹细砂黑皮陶。侈口,圆唇,折沿,垂腹,柱形足。足饰短刻线纹。口径16.4、最大腹径16.6、高15.7厘米(图三四,9)。
陶罐圈足 1件(M11∶9)。泥质黑皮陶。腹部及以上残,圈足外撇。圈足径8.5、 残高5.3厘米(图三四,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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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M14


位于T2135北部和T2235南部,其东面为M13,西面为M8,位于墓地中间一排近中部。叠压于第2层下,打破生土,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坑内填土为灰红色花斑土,墓坑长2.34、宽0.82、深0.09~0.14米。葬具痕迹不明显。墓内人骨不存。根据陶盆的位置推测墓葬头向可能朝北,方向22度。根据头向推测墓主可能为女性(图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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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葬品共4件,其中玉器2件,管、锥形器各1件;陶器2件,盆、豆各1件。


玉锥形器 1件(M14∶2)。黄白色。长条形,横截面呈圆形,中上部略粗,两端略细,一端圆尖,榫部残缺。器表可见一道不明显的竖向片切割痕迹。残长3.4、最大直径0.7厘米(图三六,2)。
柱形玉管 1件(M14∶3)。黄白色。扁圆柱形。器表可见两道竖向凹槽,应为片切割痕迹。残高1.3、直径1、孔径0.3厘米(图三六,3)。
陶盆 1件(M14∶1)。未能修复。
陶豆 1件(M14∶4)。泥质黑皮陶。敞口,圆唇,折腹,喇叭形圈足较高。圈足上饰凹旋纹两周。口径16.3、圈足径12.9、高13.2厘米(图三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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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 语

从层位上看,姜家山墓地的这批墓葬开口均遭到严重破坏,叠压于宋代层下,打破生土或良渚文化堆筑土,墓坑保存较浅。M1、M8出土的陶鼎、过滤器、圈足罐和玉冠状器的形态和风格与反山M20、M22和M23出土器物接近,属良渚文化早期偏晚。也有部分墓葬如M11、M14等出土有陶锥足鼎、细柄豆,年代应属良渚文化晚期早段。因此,姜家山墓地的总体年代属良渚文化早期晚段至良渚文化晚期早段。
姜家山最高等级的男性墓M1,规格介于反山M17和M15之间,仅高于反山M18,大致相当于反山墓地的第三等级[1]。此外,墓地中既有贵族墓葬,如M1、M2、M3、M6、M13等男性墓和M4、M7、M8等女性墓;也有随葬品在10件以内等级较低的墓葬,如M5、M9、M10、M11、M12、M14、M17。M15出土随葬品18件,属较富裕的平民墓,M16则是一座空墓。从墓地中墓葬数量来看,应是一处家族墓地。姜家山墓地位于姜家山台地的西坡,台地顶部和东部为居住区,显示出居葬合一的特征。
姜家山墓地是良渚遗址群范围内发掘的一处良渚文化时期包含高等级贵族墓葬的墓地,其墓葬等级低于属王族墓地的瑶山[2]、反山墓地,高于属低等级贵族墓地的文家山墓地[3]和属平民墓地的卞家山墓地[4],丰富了良渚遗址群内不同等级墓地的相关资料,为我们探讨良渚文化时期墓地和墓葬的分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男性墓与女性墓除了随葬品外,主要以头向来区分,男性墓均头朝南,女性墓除M7外均头朝北,与文家山、卞家山墓地一致。而瑶山、反山、庙前墓地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头向均朝南。两类墓地的随葬品组合、风格一致,但男女性头向方面却存在很大差异,可能分属不同的人群。我们曾推测男女异向的人群可能是本地人群,而男女同向的人群可能是外地人群,良渚王国的诞生是两种人群整合的结果[5],如此,则说明了地缘组织存在的可能性。
附记:本次考古发掘领队为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刘斌,先后参与发掘的人员有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王宁远、陈明辉、朱叶菲、宋姝、姬翔、汪飞英、范畴、陈全合、芦西燕、孟小玲、史全兴、刘晓伟、王晗、侯蓓蓓、文倩倩等。本文遗迹和遗物线图由朱叶菲、宋姝、刘晓伟、张念哲、陈珊珊、周佳辉绘制,现场和器物照片由陈明辉、李永嘉拍摄,朱叶菲、宋姝参与了资料整理。
执笔者:陈明辉 朱叶菲 宋 姝 刘 斌 王宁远
注 释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反山》,文物出版社,2005年。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瑶山》,文物出版社,2003年。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文家山》,文物出版社,2011年。
]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卞家山》,文物出版社,2014年。
] 陈明辉:《环太湖地区史前时期头向传统的区域差异及演变—兼谈良渚古城崛起的背景》,《博物院》201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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