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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震丨《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版本初探——以国图藏本为线索(上)
来源:书目文献微信公众号  作者:雷震  日期:2021-10-22

雷震丨《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版本初探——以国图藏本为线索

注:文发表于《文献》2020年第6期,此据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雷震老师授权发布。



《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版本初探*
——以国图藏本为线索
雷震
内容摘要:《中兴两朝编年纲目》是一部记载南宋高、孝两朝历史的纲目体史书。此书现存残宋本一部、影宋抄本三部。本文发现国图藏抄本的文本错误程度较高,《中华再造善本》以此本配补残宋本影印似有不妥。国图藏影宋抄本之底本,来源于一个与宋刻元修残本同源的宋本或抄本,该本即刘时举编《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所引之本;通过比对异文叶内容,本文认为抄本同出一系,与残宋本有紧密但有区别的血缘关系。在南宋后期,至少有三种《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存世,三种版本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刷印时漏刷版片造成的。这些结论可为今后继续深入研究《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的版本、流传等问题有所助益。
关键词:《中兴两朝编年纲目》 残宋本 张金吾 张蓉镜 陆心源
现存记载南宋高、孝两朝的史书,主要有《皇宋中兴两朝圣政》《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和《宋史全文》,其中《中兴两朝编年纲目》成书早于后两种,内容又比《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完整,因而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此书目前有四种旧本存世:国家图书馆藏两部,一部为宋刻元修残本(简称“残宋本”),仅存卷一至七,卷十二至十四;另一部为影宋抄本,十八卷,但部分卷帙有残缺(简称“金吾本”,详后)[1];现藏台北故宫的原国立北平图书馆甲库善本中的张蓉镜旧藏影宋抄本,有张蓉镜跋语(简称“蓉镜本”)[2];日本静嘉堂文库有原为十万卷楼旧藏的影宋抄本(简称“陆心源本”)[3]。清代中期,翁方纲还见过一个四卷辑本[4]。另有近年《中华再造善本》衲配影印本(简称“再造本”)[5]。
据笔者了解,学界对《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的研究较少,且研究集中于对其作者、书名、卷数的考证[6],以及与同时代的纲目体史书进行整体对比[7],而关于《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现存版本情况、各个版本之间的关系等最基本的文献学问题,除虞云国一文之外,几乎无人涉及,甚至在相关论著中,因袭旧说,以讹传讹,将金吾本与蓉镜本混淆[8]。笔者特撰此小文,以国家图书馆藏本为线索,研判金吾本的外观特征(浮签和校改)与文本内容(缺叶和异文叶),讨论该本与其他三种本子之间的关系,探索该书南宋传本的源流;并揭示《中华再造善本》衲配不当,纠正金吾本“实即影抄今国图所存之残宋本”[9]的错误认识。



一、金吾本与蓉镜本
国家图书馆藏影宋抄本《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善本书号03398),十八卷,不著撰人名氏[10],分装六册[11]。记事起于建炎元年(1127),迄于淳熙十七年(1190),有清张蓉镜校[12]。该本目录首叶从右至左、从上而下依次钤有“秘册”朱方、“张月霄印”朱方、“爱日精庐藏书”朱方、“汪士钟藏”白方、“铁琴铜剑楼”白方、“北京图书馆藏”朱方;在目录与卷一之间的书签上,钤有“子雝金石”白方;卷二、五、八、十一、十四和十八末叶均钤有“平阳汪氏”朱方;卷三、六、九、十二和十五首叶均钤有“汪士钟藏”白方;此外,在卷十八末阙文处,还钤有“北京图书馆藏”朱方;在卷十八末,钤有“铁琴铜剑楼”白方。除以上特征外,该本在部分叶面有批阅浮签小条,共42处[13],另有朱批121处[14]。该本由张金吾、汪士钟、汪振勋、瞿镛依次递藏,最后入藏北京图书馆。全书未见张蓉镜的藏书印和跋语,因此笔者认为张蓉镜应当没有收藏过该书,故可简称金吾本。而著录该本的几种书目,从最早的《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到近几年新出的《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和《中国古籍总目》均标注为“张蓉镜校”[15],这其中是否存在著录错误的问题呢?
(一)金吾本的浮签
张蓉镜,清昭文(今江苏常熟)人,是与张金吾同时同乡的藏书家。该本中粘贴42处有校语的浮签小条,有的小条直接写有张蓉镜的字“芙川”,或落款为“芙记”。如卷三,建炎四年五月“以张守参知政事”条,浮签写着“以张守参知政事注内駚兼,駚字似误,未识另有出处否芙川”;卷六,绍兴五年正月“诏前宰执条上攻守策”条,浮签写着“第廿六行东南民九何九字费解芙记”。除以上两处浮签外,卷九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秦桧奏诛岳飞及张宪岳云”条,该条下所夹浮签的背面写着“张芙川少老爷李树卿顿首”。李树卿是何人,无从查证,但从此条的内容和纸张属性来看,应是张蓉镜将李树卿写给自己的信件裁剪为小条,用作校签。对比这些小条的字体、墨色和语句表述,发现尽管有7处小条是墨笔,与其他小条为朱笔不同,但表述文字均是“某行某字疑误”,字体上也可以确定为同一人所写。最早著录该书的《北京图书馆善本书目》即以浮签上有张蓉镜的字,断定该本为张蓉镜所校。
但张蓉镜与此本关系到底如何,还需辨正。上文已提到,现存台北故宫的抄本《中兴两朝编年纲目》与张蓉镜有关。该本不但有张蓉镜“味经书屋收藏”“蓉镜珍藏”“张蓉镜”三印,且在卷十八末还有张蓉镜的跋语,为张蓉镜旧藏无疑。经对比,金吾本浮签小条的字迹与蓉镜本末尾的张氏跋语字迹完全不同。笔者所见其他善本古籍上的张蓉镜跋语或题识[16],字迹也与浮签字迹不同(见图1、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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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中兴两朝编年纲目》浮签字迹             图2张蓉镜字迹

张蓉镜在自己藏本的跋语中称“假爱日精庐所藏影宋本补全校正”[17],可见他是借用张金吾藏本补写校勘自己所藏之本。而据浮签内容和用纸所示,金吾本上的浮签应当是张蓉镜借阅该本时所做的记录。既然不是张蓉镜所写,必是其身边之人代笔。张蓉镜的妻子姚畹真,是一位诗书红袖[18]。蓉镜夫妇旧藏《两汉诏令》和《后村先生大全诗集》存有姚畹真跋语(见图3、图4):微信图片_20211022102830.jpg


图3《两汉诏令》上姚畹真字迹[19]   图4《后村先生大全诗集》上姚畹真字迹[20]



经过比较,姚氏跋语字迹与浮签小条的字体极为相似。因此可以推定,这些浮签小条是张蓉镜夫妇在借阅金吾本校勘己本时所作校记;因不便贸然落墨于他人之书,故而夹签留记。金吾本确实有张蓉镜校,诸家书目著录不误;不过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蓉镜校语由其妻姚畹真笔录。
张蓉镜的校勘水平,试举几例为证:
1.卷三,绍兴元年二月,大字纲“诏近臣条陈时务”条处:浮签写“中书舍人洪拟,疑是凝字”。(蓉镜本为“凝”字)
2.卷六,绍兴五年正月,大字纲“诏前宰执条上攻守策”条处:浮签写“第廿六行东南民九何,九字费解芙记”。(蓉镜本“九”字之处为空白)
3.卷六,绍兴五年十月,大字纲“伪齐犯涟水,朝世忠败之”条处:浮签写“朝世忠败之,朝似当作韩,未识另有朝世忠否,当详考”。(蓉镜本为“韩”字)
洪拟确有其人,《宋史》有传[21],蓉镜本误。“东南民九何”一句,残宋本作“东南民力何以堪”,当是。宋并无朝世忠,金吾本误。
以上三例可以看出,张蓉镜校勘《中兴两朝编年纲目》时十分谨慎,仅校异同,未做任何考证校改。张金吾在看到这些浮签后,也没有径直据改,而是保留浮签,留待他日。
(二)金吾本与蓉镜本之关系
张蓉镜在自藏本的跋语中明确提到自己借抄补全《中兴两朝编年纲目》的大致过程:
 
是册前两本尚是明人所钞,余得之邗上,欣喜过望,即假爱日精庐所藏影宋本补全校正。用染色纸者,盖取其与旧钞一色也。今爱日书已星散,展阅之弥深感慨,更当珍重耳。[22]
 
跋语说明,蓉镜本的前身是有残缺的,其后依据金吾本补全。依据甲库善本影印蓉镜本所反映的钤印信息可知,该本仅前六卷有“陆耀之印”白方和“朗夫”朱方,而陆耀(1723-1785,号朗夫)是一位比张金吾、张蓉镜更早的收藏者。虽未见蓉鏡本原书,但可根据上述信息推测,张蓉镜所言“前两本”(即前两册)应是指蓉鏡本的卷一至六。由此可知,蓉镜本虽据金吾本抄配,但也有旧第。笔者将两本文字粗加对读,即发现:
1.卷一,建炎元年六月,仅蓉镜本缺一叶。金吾本不缺。可见张蓉镜并未依据金吾本抄补该叶,而是保留了邗上两册之旧。
2.卷三,绍兴元年三月,大字纲“张俊复江州诛马进”条之后,两本均缺一叶内容。
3.卷四,绍兴二年七月至九月之间,有一叶与下叶文字文意不连贯,两本均如此。
4.卷十三,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大字纲“六月,赐皇子玮名眘,立为皇太子”和“追封皇兄子偁秀王”“玮”“昚”“偁”三字,金吾本均缺笔避讳,蓉镜本回改了讳字。
5.卷十四,隆兴元年正月,两本均缺半叶。从卷十五第十一叶开始,两本某些叶面连续有大量缺字,且大部分缺字处均是每行末尾处文字。据此,则金吾本似乎源自于一个版心至书根处有断烂蚀损的祖本,张蓉镜抄配时遵从了金吾本的此类缺损。卷十八,淳熙十六年二月“复轮对”条小字目,两抄本文字均未完,金吾本在字目后空出来两叶半的位置,蓉镜本未空叶。
根据上述例证可知,蓉镜本比金吾本缺叶多,且回改避讳,比金吾本抄成略晚。但两抄本应出同源,该祖本卷帙基本完整,偶有缺蚀损叶;它的缺叶决定了两抄本的共性缺叶。两抄本的具体优劣,仍需细致对读。
2006年《中华再造善本》丛书据残宋本影印《中兴两朝编年纲目》(即“再造本”),其缺卷据金吾本配补。金吾本是否优于蓉镜本,堪当衲配残宋本呢?以下试举例分析:
1.金吾本误,据蓉镜本校正者例
(1)金吾本卷一,建炎元年五月,“维布衣,亦听举”一句,“维”蓉镜本作“雖”。
(2)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何繇贵其功効”一句,“贵”蓉镜本作“责”。
(3)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四月,“拥兵不收”一句,“收”蓉镜本作“救”。
(4)金吾本卷五,绍兴三年六月,“汪浙月桩钱”一句,“汪”蓉镜本作“江”。
(5)金吾本卷五,绍兴三年九月,“授顺浩镇南旧节”一句,“顺”蓉镜本作“颐”。
(6)金吾本卷六,绍兴五年正月,“自六合比归”一句,“比”蓉镜本作“北”。
(7)金吾本卷七,绍兴六年九月,“蔑视其他诸莒”一句,“莒”蓉镜本作“酋”。
(8)金吾本卷九,绍兴十年五月,“兵集于祈州”一句,“祈州”蓉镜本作“祁州”。
(9)金吾本卷九,绍兴十一年正月,“虏寻陷徐州,守臣赵时遁”一句,“徐”蓉镜本作“滁”。
(10)金吾本卷九,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改命万俟卨”一句,“萬”蓉镜本作“万”。
(11)金吾本卷十三,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陕西、河西招讨复”一句,“西”和“复”蓉镜本作“东”和“使”。
(12)金吾本卷十四,隆兴元年五月,“以神神宗之志”一句,“神”蓉镜本作“伸”。
(13)金吾本卷十六,乾道六年五月,“中外疑惑,里得所请”一句,“里”蓉镜本作“果”。
(14)金吾本卷十八,淳熙十年十一月,“子”蓉镜本作“于”。
(15)金吾本卷十八,淳熙十五年十二月,“考其在亡”一句,“在”蓉镜本作“存”。
笔者经过比勘两本,发现大部分是由于字形相似传抄致误,这种错误不胜枚举,如“家”与“冢”、“功”与“切”、“侻”与“悦”、“洽”与“治”等;此外,笔者还发现这些有误(或脱字)的地方(共有74例,限于版面,在此仅举15例),金吾本均用朱笔予以改正(或补全),改正(或补全)后的文字与蓉镜本一致。这说明蓉镜本虽晚出,但经过张蓉镜夫妇校勘,后出转精。金吾本上的朱笔改正文字,应是张金吾利用蓉镜本再校己本所留,而不是张蓉镜夫妇笔墨(否则就无需夹浮签了)。而金吾本中保留的浮签,都是无确切文献依据的校语,不能径改,故留存备考。因此笔者推测,张蓉镜夫妇应写了多于42条浮签夹在金吾本中,张金吾则将勘定处的浮签抽去。
2.金吾本正,据蓉镜本误改者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章程之事”一句,“章”原作“常”,蓉镜本作“章”。
(2)金吾本卷三,绍兴元年正月,“俊不以为然”一句,“不”原作“大”,蓉镜本作“不”。
(3)金吾本卷五,绍兴三年九月,“不可不遣问探”一句,“问”原作“间”,蓉镜本作“问”。
(4)金吾本卷六,绍兴五年二月,“将帅不速省、寺官”一句,“不”原作“下”,蓉镜本作“不”。
(5)金吾本卷十二,绍兴二十七年七月,“皆画押行下”一句,“押”原作“时”,蓉镜本作“押”。
(6)金吾本卷十四,隆兴二年四月,“王之望盛设守备”一句,“设”原作“毁”,蓉镜本作“设”。
(7)金吾本卷十八,淳熙十年九月,“财,用以家宰制国用”一句,“用”原作“周”,蓉镜本作“用”。
按:以上7条例子均属于同一种情况,即金吾本本身正确,蓉镜本有误,张金吾在校正己本时,过于依赖张蓉镜所校,未能注意到其有误之处,将己本正确者改误。如第(5)条,“皆画时行下”本身无误,翻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23]和《海陵集》[24]均与之同,可为旁证。
3.金吾本径改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六月,“则聪日聪,视日明”一句,“视”原作“明”,蓉镜本作“明”,以正改误。
(2)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以其功罪之实”一句,“其”原作“者”,蓉镜本作“其”,两本均误。
(3)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十一月,“邦又骂不绝口”一句,“又”原作“乂”,蓉镜本作“乂”,以正改误。
(4)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十一月,“顔真卿异伐忠臣”一句,“伐”原作“代”,蓉镜本作“代”,以正改误。
(5)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二月,“承平之又”一句,“又”原作“及”,蓉镜本作“乆”,未改对。
(6)金吾本卷三,绍兴元年三月,“或怠堕因循”一句,“堕”原作“随”,蓉镜本作“惰”,未改对。
(7)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五月,“位太中大夫上”一句,“太”原作“大”,蓉镜本作“大”,自行改对。
(8)金吾本卷五,绍兴三年七月,“省刑施力役”一句,“施”原作“㢮”,蓉镜本作“㢮”,以正改误。
(9)金吾本卷七,绍兴六年正月,“宜旱措置脤济”一句,“脤”原作“赈”,蓉镜本作“赈”,以正改误。
(10)金吾本卷十一,绍兴二十四年七月,“其追封盖自俊始”一句,“追”原作“迫”,蓉镜本作“迫”,自行改对。
(11)金吾本卷十七,淳熙六年正月,“而后洽之”一句,“洽”原作“治”,蓉镜本作“治”,以正改误。
(12)金吾本卷十七,淳熙七年九月,“令使在庭”一句,“令”原作“人”,蓉镜本作“人”,以正改误。
按:以上12条例子可细分为四种情况:第一,金吾本未据蓉镜本校勘,将己本正确者误改,如第(1)(3)(4)(8)(9)(11)(12)条,共计7例。在第12条的小字注文中,有“又诏除朝贺、六参并人使在庭依议,其馀并免宣名……”。“人使”,即使者之意。此句大意为除六参日和有使者来访的日子需要“依议”外,其他时候宰臣可以免宣名。“人使”一词本来无误,但金吾本却用朱笔改为“令使”,反而将己本正确之处误改。《宋会要辑稿》[25]和《皇宋中兴两朝圣政》[26]均为“人使”,可作为旁证;其余几条,可根据上下文意判断。第二,金吾本未据蓉镜本校勘,将本身有误之处,自行改对者,如第(7)和(10)条。“太中大夫”属于宋代阶官;“追封”符合上下文意,此两条张蓉镜未校出,金吾本反而自行改对。第三,金吾本未据蓉镜本校勘,将本身有误之字,改为另一误字,如第(5)和(6)条即是。第四,两本均有误,金吾本据蓉镜本校勘,未改对者,如第(2)条,当为“考”字。
仅以上述93例分析,可通过下表1比较两本之关系:
表1  朱笔改字分类表


微信图片_20211022102856.jpg

通过表1可知,金吾本的93例朱笔改字中,改正者76例,改错者16例,改而未对者1例。其中,根据蓉镜本改字82例。这不仅说明了金吾本错误较多,也说明了金吾本确实与蓉镜本关系十分密切。尽管张金吾已将己本进行了大量校勘,但仍未将己本的错误全部校出,尚有遗漏之处。


4.金吾本未改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四月,“宰相者百寮之表”一句,“表”当为“长”之误,蓉镜本为“长”。
(2)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五月,“金人禁建康掠人民”一句,“禁”当为“焚”之误,蓉镜本同误。
(3)金吾本卷三,绍兴元年二月,“刘豫为外齐”一句,“外”当为“伪”之误,蓉镜本同误。
(4)金吾本卷四,绍兴二年七月,“自今除伐”一句,“伐”当为“代”之误,蓉镜本为“代”。
(5)金吾本卷六,绍兴五年二月,“将帅下速省、寺官”一句,“速”当为“逮”之误,蓉镜本同误。
(6)金吾本卷六,绍兴五年六月,“悙,程頥之髙第”一句,“悙”当为“焞”之误,蓉镜本回改为“惇”,同误。
(7)金吾本卷六,绍兴五年十月,大字纲“伪齐犯涟水,朝世忠败之”条:“朝”当为“韩”之误,蓉镜本为“韩”。
(8)金吾本卷六,绍兴五年十二月,“左副元帅挞辣居祈州”一句,“祈州”当为“祁州”之误,蓉镜本同误。
(9)金吾本卷六,绍兴五年十二月,“可捍流矣”一句,“矣”当为“失”之误,蓉镜本为“失”。
(10)金吾本卷九,绍兴十年九月,大字纲“辛亥,太享明堂”条:“太”当为“大”之误,蓉镜本为“大”。
(11)金吾本卷十,绍兴十八年十一月,“械送嶽”一句,“嶽”当为“狱”之误,蓉镜本为“狱”。
(12)金吾本卷十三,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寻使商、陜、原、环等十七郡”一句,“使”当为“复”之误,蓉镜本同误。
(13)金吾本卷十七,淳熙五年九月,“门有军国几密文字”一句,“门”当为“间”之误,蓉镜本同误。
(14)金吾本卷十七,淳熙八年正月,“内侍不当于军政”一句,“于”当为“干”之误,蓉镜本为“干”。
(15)卷十七,淳熙八年三月,“诸路宫私房僦”一句,“宫”当为“官”之误,蓉镜本同误。
(16)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隋交始改百王之制”一句,“交”当为“文”之误,蓉镜本同误。
(17)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几丑百条”一句,“丑”当为“五”之误,蓉镜本为“至”,同误。
(18)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方平之请,上具四等”一句,“上”当为“止”之误,蓉镜本同误。
(19)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犯者自众”一句,“自”当为“日”之误,蓉镜本同误。
(20)金吾本卷十八,淳煕十一年五月,“黥隶之人”一句,“隶”当为“配”之误,蓉镜本同误。
笔者按:以上20条例子说明,张金吾并未将己本的错误全部校出,尚有遗漏之处。其中,有13例蓉镜本同误亦未校正。
通过以上举例,可以看出金吾本的错误远高于蓉镜本,尽管张金吾曾大量依据蓉镜本校勘己本,但金吾本仍有未校或误校者多处,两种本子存在较大的文字差异。因此,笔者认为蓉镜本后出转精,文本错误要比金吾本少,“再造本”用金吾本衲配,并非优选。
 
二、金吾本与残宋本的关系
因为现存的残宋本和各抄本的行款完全一致,故再造善本以金吾本衲配残宋本,可谓便利。《中华再造善本总目提要》甚至认为金吾本“实即影抄今国图所存之残宋本,宋本所缺之内容,从别处补来”[27]。若如此,则金吾本与残宋本在内容上应当完全一致。但笔者对勘两种本子相同的卷帙后发现,二者内容上有明显的差异:
(一)金吾本缺叶,残宋本不缺例
1.金吾本卷三,绍兴元年三月末到四月末,缺一叶(残宋本在该卷的第二十三叶,未缺)
2.金吾本卷十四,隆兴元年正月,缺半叶(残宋本在该卷的首叶,未缺)
(二)金吾本完整,残宋本有缺字例
1.金吾本卷二,建炎三年九月,“阴长之滋勃兴”一句,残宋本脱“滋”字。
2.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或与杜充会于楚泗”一句,残宋本脱“与”字。
3.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知江左军衆归路稍艰”一句,残宋本脱“归”字。
4.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期于克复”一句,残宋本脱“期”字。
5.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正月,“故鼎有是言”一句,残宋本脱“有”字。
6.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五月,“建康本帅府缘近镇江”一句,残宋本脱“帅”字。
7.金吾本卷三,建炎四年六月,“官吏责以办事便宜”一句,残宋本脱“责”字。
8.金吾本卷四,绍兴二年正月,“至是横行以千百数”一句,残宋本脱“行”字。
9.金吾本卷五,绍兴四年五月,“乃弃襄阳遁去”一句,残宋本脱“去”字。
10.金吾本卷七,绍兴七年八月,“无憾于军中而释之”一句,残宋本脱“释”字。
11.金吾本卷七,绍兴七年十二月,“至江津,人心一揺”一句,残宋本脱“一”字。
(三)金吾本与残宋本文本异文例
卷四,绍兴二年七月至九月之间,第十三叶内容两本完全不同,且金吾本的该叶与下叶上下文不连贯。两本异文叶见下图5和图6,异文叶之前后叶见图7和图8:


图5残宋本卷四第十三叶

图6金吾本卷四第十三叶

图7残宋本卷四第十二叶[28]

图8残宋本卷四第十四叶


残宋本卷四第十三叶与金吾本卷四第十三叶文字内容完全不同,从图7、图5和图8的版心数字可知,残宋本这三叶是连续的,中间不存在缺叶。卷四第十二叶末句“自今除代”与第十三叶首句“守臣总领之”可以读通,且叶末“又有”与第十四叶首“言曰”亦可衔接。
再看金吾本这三叶的情况(依次为图7→图6→图8),虽然卷四第十二叶末句“自今除代”与下文“并引对,从左司谏吴表臣之请也”衔接紧密,但文末“只令明州”与后文“言曰”完全不连贯。
更重要者,残宋本在卷四无“八月”大字纲,作为一个纲目体史书来说,颇不正常[29]。而我们以上面(图7→图6)的顺序,将上下文连读,则文意、语气畅通无阻,且“八月”大字纲也清晰完整。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我们要对卷四的这一段文本进行集中分析。
1.从《(景定)建康志》来看异文叶
理宗后期所修《(景定)建康志》((以下简称“《建康志》”)在编纂时,曾引用过《中兴两朝编年纲目》:
马家渡在府界上
考证:《皇朝中兴编年纲目》[30]载云:采石江阔而险,马家渡江狭而平,两处相去六十里,皆与和州对岸。昔金人入寇直犯马家渡,则此渡比采石尤为要害,今分上下二渡[31]。
《建康志》中马家渡的记载并非巧合,而有出处。笔者按:该段文字除最后一句在残宋本中没有记载外,其余文字与残宋本卷四第十三叶完全相同。“今分上下二渡”应是指南宋末年修志时“马家渡”的新的情况。从图6可知,金吾本的异文叶共有五条史料,分别叙述了吴表臣、王彦恢、沈与求的言论和沿海制置司的创建情况。从图5可知,残宋本的异文叶在首行“守臣总领之”后,列举了八条关于讨论边防要害的言论,先是关于“两淮”的四条言论,其次是关于“江面”的四条言论。
笔者继续寻绎《建康志》,恰好找到了这九条讨论边防的言论[32]。(见图9和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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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建康志》的相关叶面一      图10《建康志》的相关叶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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