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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锋:​满纸荒唐言,谁解其中味——洪迈创作《夷坚志》之由再探
来源:宋史研究资讯微信公众号  作者:彭锋  日期:2022-01-18

洪迈是南宋著名学者,《夷坚志》是其撰写的一部著名笔记。洪迈的笔记,论影响力,除去《容斋随笔》之外,就当属《夷坚志》了。这部笔记是其著述中最大的一部,卷帙浩繁,达四百二十卷之多,篇幅在宋人笔记中亦属罕见,可谓“巨帙”,加上又成于一人之手,更彰显出它的特异之处。

《夷坚志》内容异常丰富,搜集的故事类型多样,涉及社会人事、自然精怪,跨越现世与冥界,书中很多宋代人物以真名实姓出现,真可说是上天入地巨细靡遗之作。作为宋代最具代表性的志怪笔记,古往今来,人们对此书表现出来的兴趣丝毫未减。

洪迈为什么会撰写出这样一部篇幅巨大的志怪笔记?我们该如何准确定位洪迈的这部书,其撰写这部书的背后有无更深切的动机?难道真的仅仅是他一时兴起之作,真的就仅仅是一部志鬼怪异事的笔记小说,还是在某种历史情境下的必然产物?我们应将其纳入什么样的解释脉络之下进行考察才较为合理?

日本学者大塚秀高曾从一个文学研究者的角度对洪迈创作《夷坚志》的动机和成书作过探讨,认为其最初动机“是为了使其父在金国的奇见异闻传至后世”,后随着书内容的扩大,洪迈从“单纯的史料整理者转变为有无史料性的监督者”,并重点剖析了洪迈三族在成书过程中的角色参与[1],这也成为研究这一问题的嚆矢。笔者在阅读后仍觉有未尽之处,故在此提一些不一样的看法以作补充,同时就正于方家。

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我们先将前贤对这部书的一些看法分述如下。明人胡应麟在《少室山房集》卷一百四《读〈夷坚志〉五则》有如下记载,说:

野处(洪迈)文誉噪一时,《容斋随笔》等笔力铮铮,而《夷坚》猥薾弥甚,……谈者率以《广记》五百卷所辑,上自三皇,下迄五季,宜灵怪充斥简编,而洪以一人耳目,一代见闻,逐千载而角之,其诞曼亡征,固势所必至也。今阅此书纪载,不仅止语怪一端,凡禨祥梦卜璅杂之谭,随遇辄録,以逮诗词谑浪,稍供一笑,靡不成书,其卷帙易盈而速,就职此故也。然取数至四百余,亡论灵怪不足征,即丛谈傅会不啻什之五六,惜无从起而质之。宋有国二百年耳,野处宦达南渡,其时仅仅百载余,而怪力乱神纷然若是,去庄列之夷坚几何哉?余生肃皇帝(明世宗朱厚熜)季世,济承平,今马齿半百,竒衺诡异事,自生平未一覩焉,则传之耳者率诞妄足推矣。乃余遇《志怪》之书辄好之无异于洪氏也,岂野处之为是,姑假以优游晩岁,若苏长公之谈鬼耶?[2]

胡应麟径直揭示此书之所为作只在“姑假以优游晚岁”。清人阮元《揅经室外集》卷三则载:

案《夷坚志》十集,每集二十卷。《支志》十集,每集十卷。《三志》十集,每集十卷。四志甲乙二集二十卷。共四百二十卷。小说家唯《太平广记》为卷五百,然卷帙虽繁,乃搜辑众书所成者。其出于一人之手,而卷帙遂有《广记》十之七八者,唯有此书,亦可谓好事之尤者矣。[3]

阮元则认为实属“好事之徒”所为。至于说为何能够成书如此之速,原因在于该书不仅只在于记鬼怪之一端,而是“禨祥梦卜璅杂之谭”以致“诗词谑浪”之语,靡不成书,又由于这个因素,使得这部书与《太平广记》一样,落得个“诞曼亡征”的坏名头,故其“诞妄足推矣”。其实此书这一弊病,在宋人著述中就已经指出,明人只不过巢袭而已。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夷坚志》条:

稗官小说,昔人固有为之者矣。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犹贤乎已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谬用其心也哉!且天壤间反常反物之事,惟其罕也,是以谓之怪。茍其多至于不胜载,则不得为异矣。世传徐铉喜言怪,宾客之不能自通与失意而见斥绝者,皆诡言以求合。今迈亦然。晚岁急于成书,妄人多取《广记》中旧事,改窜首尾,别为名字以投之。至有数卷者,亦不复删润,径以入录。虽叙事猥酿,属辞鄙俚,不恤也。[4]

陈振孙的语气中不无责怪怨愤之意。世间怪事千千万,多到难以尽数,而洪迈却不惜大力气,搜集材料撰述此书,是心思没有用到正途上,又因一味求速,言辞鄙俚,叙事猥烂,且又有人投其所好,节抄《太平广记》条目投进,而洪迈亦有未及仔细甄别处,故而严重影响书的价值。陈振孙对于《夷坚志》的指责同样得到四库馆臣的认同。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四二《夷坚支志》条:

是书所记,皆神怪之说,故以《列子》“夷坚”事为名。考《列子》谓“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正谓珍禽异兽,如《山海经》之类。迈杂录仙鬼诸事,而名取于斯,非其本义。然唐华原尉张慎素已有《夷坚录》之名,则迈亦有所本也。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夷坚志》甲至癸二百卷,支甲至支癸一百卷,三甲至三癸一百卷,四甲四乙二十卷,共四百二十卷。”赵与时《宾退录》亦载:“《夷坚志》三十二编,凡三十一序,不相重复。各节录其序之大略,颇为详备。”此本仅存自甲至戊五十卷,标题但曰《夷坚志》,以其序文校与时之所载,乃支甲至支戊,非其正集。惟与时记支丙作支景,谓避其曾祖之嫌名,而此仍作丙,殆传写者所改欤?胡应麟《笔丛》谓“所藏之本有百卷”,核其卷目次第,乃支甲至三甲,共十一帙。此殆胡氏之本,又佚其半也。朱国桢《涌幢小品》不知为《志》中之一集,乃云:“《夷坚志》本四百二十卷,今行者五十一卷,盖病其烦芜删之。”则误之甚矣。陈振孙讥迈为谬用其心,其说颇正。陈栎《勤有堂随录》则谓:“迈欲修国史,借此练习其笔。”似乎曲为之词。然其中诗词之类,往往可资采录,而遗闻琐事,亦多足为劝戒,非尽无益于人心者。小说一家,历来著录,亦何必拘于方隅,独为迈书责欤?[5]

四库馆臣对《夷坚志》在诸家书目的著录情况作了概述,并肯定洪书在“诗词”、“劝诫”上的价值。上举诸家的说法,虽情理可通,也代表人们一种普遍的看法,然其弊在解释的过于表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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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说法不同的是,历史上同样还存在另外一种观点,值得提出来加以讨论,而且这一种观点可能更接近事实的本相,有利于挖掘洪迈撰写此书背后的深沉动机

宋人王质曾仿洪迈《夷坚志》作有《夷坚别志》一书。王质(1135—1189)字景文,号雪山,其生活时代和洪迈大致相当。早游太学,博通经史,文章节气见重当时,除《夷坚别志》外,尚著有《诗总闻》、《雪山集》等。《夷坚别志》二十四卷,内容、义例与洪迈《夷坚志》相类。王质在为该书写的自序中,约略谈到己书与洪书的异同,其序略曰:

志怪之书甚夥,至鄱阳《夷坚志》出,则尽超之。余平生所嗜,略类洪公。始读《左传》、《史记》、《汉书》,稍得其记事之法,而无所施,因志怪发之。久之习熟调利,滋耽玩不能释。间自观览,要不为无补于世,而古今文章之关键,亦间有相通者。不以是为无益而中画,愈裒所见闻益之。事五百七十三,卷二十四,今书之目也。余心尚未艾,书当如之,则将浸及于《夷坚》矣。凡《夷坚》所有而洊见者删之,更生佛之类是也;凡《夷坚》所有而未备者补之,黄元道之类是也。其名仍为《夷坚》,而别志之,辨于鄱阳也。得岁月者纪岁月,得其所者纪其所,得其人者记其人,三者并书之,备矣。阙一二亦书,皆阙则弗书。丑而不欲着姓名者婉见之,如《夷坚》碓梦之类是也;丑而姓名不可不著者显揭之,如《夷坚》人牛之类是也。其称某人云,又某人得诸某人云,若己所见,各识其所自来,皆循《夷坚》之规弗易。所书甲子之一为期,过是弗书,耳目相接也;所书鬼神之事为主,非是弗书,名实相称也;于《夷坚》之规皆仍之,其异也者,笔力瞠乎其后矣。[6]

由王质的自序文字可知,洪迈的《夷坚志》在当时的影响力是很大的,达到“志怪之书甚夥,至鄱阳《夷坚志》出,则尽超之”的程度。另一方面,王质的《夷坚别志》又正是在洪迈《夷坚志》影响下的产物,在撰写体例和内容收集上皆循洪氏《夷坚志》而来,也即其自言的“于《夷坚》之规皆仍之”,所不同者“笔力瞠乎其后矣”。王氏《夷坚别志》自序中的观点,对了解《夷坚志》非常重要,藉此观点或可透视洪迈撰作之由,甚至可由此为径路,略窥古代学者文史书写传统之一二。

王质说平生所作撰述和洪迈大致相同,其中“始读《左传》、《史记》、《汉书》,稍得其记事之法,而无所施,因志怪发之”一句尤为重要,意思是他从《左传》、《史记》、《汉书》等书中习得了记事之法,但苦于无地施展,因而藉志怪之书抒发出来,也就是说他是以史家之笔述志怪之书。虽然王质此处说的是自己,但他不经意的一句“余平生所嗜,略类洪公”,接下去则径言自己以史笔撰志怪之书,颇有以己度人的意味。胡应麟也在抄录王质序文后加句案语,说“王景文《夷坚别志》序尚可以知其纂辑之概……观此序,则洪志义例可推,其叙事当亦可喜,今所传甚猥浅”。[7]

如果说王质和胡应麟据王序之说所下的判定还只是隐约以类相推,不足凭信的话,那么到了宋末元初士人陈栎口中,则明确将洪迈著述《夷坚志》的理由揭示出来:

《夷坚志》乃容斋洪景卢迈,又号野处,谥文敏公,藉以演史笔,虚诞荒幻,明明如此。今谓《庄》、《列》为虚诞荒幻而废之,可乎?此二字出《列子》“夷坚闻而志之”一句,谓未尝见其事而记之耳。“夷坚”,即《左传》中所谓庭坚,即皋陶也。[8]

四库馆臣对陈栎之说虽弃若敝履,认为是“曲为之词”,不过一己之偏见,甚至连被驳斥的资格都没有。遗憾的是,四库馆臣却也并没有给出一种更合理之解释。倒是明人田汝成,继陈栎之后,借给《夷坚志》刻本作序之机,叙及此书“之所由作”:

予则谓宇宙之大,事之出于意料之外者,往往有之。若姜嫄之孕,傅嵓之梦,独非大神大怪者哉?而垂之六经,非漫诬以资谈谑者,固仲尼之所存笔也。然则不语者,非不语也,不雅语以骇人也。茍殃可以惩凶人,祥可以慂吉士,则虽神且怪,又何废于语焉!何也?盖治乱之轴,不握于人,则握于天。天有常运,人有常经。天乱其运,则善恶倒植。人乱其经,则赏罚无章。天乱则人治之,于是乎爵于朝,戮于市,播于大诰,而铸于刑书。人乱则天治之,于是乎翼于无形,呵于无声,锡夺其赀基,而延缩其寿夭。是惟天人交辅以持世,故彝伦所以常存,而乾坤赖以不毁也。人之为治也,显而易见。天之为治也,幽而难明。略其易见,而表其难明,此《夷坚志》之所由作也。夫人分量有限,而嗜望无涯,苦海爱河比比沈汨,不欆之以天刑,喻之以夙赋,则觊觎者何观焉。……则《夷坚》所志岂种种矫诬者哉。[9]

这是笔者见到的最为直接论述洪迈撰述《夷坚志》理由的文字,虽论述比较模糊,且也不见得有多深刻,但他提出的志怪“垂之六经,非漫诬以资谈谑者”的观点颇可珍视。要之,洪迈编著《夷坚志》一书,其目的并非单纯如馆臣以为的仅仅是示人以惩戒,导人以向善而已,其动机更非简单如胡应麟所言为了“优游晚岁”。

实际上洪迈绍兴二十九年(1159)即开始撰述此书,这一年他才三十七岁,而这部书的撰写刊刻也同样经历过漫长岁月。《夷坚支志乙集序》云:

绍熙庚戌腊,予从会稽西归,方大雪塞涂,千里而遥,冻倦交切,息肩过月许,甫收召魂魄,料理策简。老矣,不复着意观书,独爱奇气习犹与壮等。天惠赐于我,耳力未减,客话尚能欣听,心力未歇,忆所闻不遗忘,笔力未遽衰,触事大略能述。群从姻党,宦游岘、蜀、湘、桂,得一异闻,辄相告语。闲不为外夺,至甲寅之夏季,《夷坚》之书绪成辛、壬、癸三志,合六十卷,及支甲十卷,财八改月,又成支乙一编。于是予春秋七十三矣,殊自喜也,则手抄录之,且识其岁月如此。庆元元年(1195)二月二十八日,野处老人序。[10]

由此观之,洪迈“独爱奇气”的习性由少及老一直保持着,《夷坚志》的编纂工作也一直持续到他去世前几年,在这一期间,洪迈还同时撰述有其他著作,如著名的《容斋随笔》等,故他并非一心一意只致力于《夷坚志》的编著。从这一角度而言,上述“优游晚岁”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从三十七岁即开始为“优游晚岁”作准备,于情于理是很难说通的。

相反,综合来看,王质、陈栎、田汝成及胡应麟的观点就更值得重视。特别是王、陈之说,尤值得探讨。陈栎既然已经明言洪迈撰写《夷坚志》是为了“藉以演史笔”,而胡应麟则更进一步认为洪迈作《夷坚志》之义例可拿王质《夷坚别志》相推而得。

下文就拟以洪迈及其所撰笔记为中心来详加讨论,谈一些笔者自己的看法。

从洪迈自己的人生经历来看,其自身已具备很好的学养,又自小对异怪之事抱有兴趣。《宋史》说他“幼读书日数千言,一过目则不忘,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靡不涉猎……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谓其文备众体。考阅典故,渔猎经史,极鬼神事物之变,手书《资治通鉴》凡三”。[11]洪迈所读之书既广,所知之事日多,故具备极好的先天撰述的条件。

绍兴三十二年(1162)迈累迁为起居舍人。寻为翰林学士、充贺金主登位使,出使金朝。回来后孝宗已即位,坐使金辱命,罢官。乾道三年(1167)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仍参史事(洪迈父皓及兄适、遵皆历此三职,迈又踵之)。迈数领馆职、史职。淳熙十三年(1186)拜翰林学士,又上《四朝史》。光宗即位,进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寻奉祠。

这些人生经历,对于洪迈的著作撰述或多或少有一定影响,特别是入史馆、任史职、预修国史这段经历,给他的著作,即便是像《夷坚志》这样的志怪笔记,都烙上了很深的印记。

就在洪迈任史职的同年十二月十八日,已“序《夷坚乙志》二十卷,合甲、乙二书,得六百事”,可知在史馆时,就已从事《夷坚志》的编纂工作。结合之前洪迈的人生经历来看,作为史官,洪迈的史家意识在其撰写的笔记著作中已隐然可见。

既然谈到洪迈的笔记著作,自然绕不开《容斋随笔》,而《容斋随笔》与《夷坚志》二者之间是有相同之处的,不无遗憾的是,胡应麟虽取二者比较,所得认识却仍停留在“《容斋随笔》等笔力铮铮,而《夷坚》猥薾弥甚”的层面上。事实上,在《容斋续笔》卷六“炀王炀帝”条中留有洪迈有意存史补史的条目:

金酋完颜亮陨于广陵,葛王褒已自立,追废为王,而谥曰炀。迈奉使之日,实首闻之。接伴副使秘书少监王补言及此,云北人戏诮之,曰:“奉敕江南干当公事回。”及归,觐德寿宫奏其事,高宗天颜甚悦,曰:“亮去岁南牧,已而死归。人皆以为类苻坚,唯吾独云似隋炀帝,其死处既同,今得谥又如此,岂非天乎。”此段圣语,当不见于史录,故窃志之。[12]

上引条文,很好地诠释了洪迈在撰述笔记时有意识的保存史料的作法,也同样将其出使经历写入笔记中,是史官意识影响下著述心态的真实写照。至于前面引述诸家之议论,病《夷坚志》行文之猥烂繁琐,言辞鄙俚,以致篇幅冗赘等等,实际上洪迈似乎也别有话说。《容斋随笔》中洪迈特列有《文烦简有当》一条,引欧阳脩进《新唐书表》“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之句,对于欧公此语,提出更切实的看法,他说“夫文贵于达而已,繁与省各有当也”。又特拈出《史记》和《前汉书》卫青传的一段话作比较,以实例说明《前汉书》的记述虽然“比于《史记》五十八字中省二十三字,然不若《史记》为朴赡可喜。”同书卷六又有“左氏书事”一条,举《左传》书晋惠公背秦穆公事为例,称赞“左氏于文反复低昂,无所不究其至”的优点。[13]

据此似可以推断,洪迈在书写其他文字的时候,注重的亦当是文字的“朴赡可喜”,运用的是类似《左传》“反复低昂,无所不究其至”的笔法,故在求简化约上不像欧阳脩那般精益求精,也不轻易对材料进行过度裁减删削。这或许是他以自身史家之笔进行撰述的一贯风格,体现在笔记的撰述上同样如此,他是有意在笔记材料中保存史料,或以备修纂国史之用,或用来补国史之阙。

《容斋随笔》既然具有此种性质存在,那么,这一史笔落实到《夷坚志》上是否也同样如此呢?答案是肯定的,下面举几个实例。

《夷坚丁志》卷第十九“谢生灵柑”条:

温州民谢生母,老病不肯服药,以夏月思生柑,不啻饥渴,谢生抟手无策。家有小园种此果,乃夜拜树下,膝为之穿裂。诘旦,已累累结丹实数颗。跪摘以奉,母食之,痼疾遂瘳。闻者传为孝感,远近士大夫争赋诗词歌诵其美,目曰“灵柑诗轴”。郡守王溉巽泽诒书它邦,夸广其事。惜不上诸朝,揭之史策,使继姜诗孟宗之芳尘以示不朽。时淳熙十四年(1187)也。按:此条见三志壬卷第五。[14]

《夷坚志补》卷一“芜湖孝女”条:

芜湖詹氏女,姿貌甚美,母早亡,父老而贫,以六经教授乡里,称为詹先生。女与兄事之甚谨,间售女工以取给。手钞《列女传》,每暮夜,必熟读数四而后寝,虽大寒暑不废。淮寇一窠蜂张遇,自池阳来犯县,县人皆窜,其父泣谓女曰:“吾老矣,死固无恨,奈尔何?”女曰:“父独何忧,我计久已决,今日岂得父子俱生邪!”顷之贼至,欲杀其父兄,刃将下,女趋而前,拜曰:“吾父贫且老,杀之何为!”观将军意不在金帛,妾虽丑陋,愿奉巾栉,以赎父兄之命。不然,将并命于此,无益也。”贼即舍之,父兄皆得脱。女麾令急去,曰:“无相念,善自保,我得为将军妻,无憾矣!”遂随贼行数里,过东市桥,即跃入水而死。贼叹愕不已。女时年十七。后数日,其兄夜梦女来别,曰:“幸活吾父兄,吾已死,故与兄诀。”既旦,兄惨惨不怿,妻怪问之,具以梦告,大惊曰:“我亦梦小姑来,如平生,亟相别去。”明日,始知其果死。周少隐曰:“女子以柔静之姿,当白刃在前,于仓促危殆之际,乃能雍容说贼,以活其父兄,又能归洁其身,以死其节,可谓全德矣!”其乡人谓此女平日好读《列女传》,胸中包括古今,故能作此大丈夫事。窃谓不然,盖其天资之美,非学而能。今世士大夫,口诵圣贤之言,委身从贼,侥幸以偷生者,不可胜数,曾一女子不若!故备录之,异日用补国史也。[15]

细读上引两则笔记,叙述丰赡有理,细节生动感人,其中“谢生灵柑”条的“惜不上诸朝,揭之史策,使继姜诗孟宗之芳尘以示不朽”和“芜湖孝女”条的“今世士大夫,口诵圣贤之言,委身从贼,侥幸以偷生者,不可胜数,曾一女子不若!故备录之,异日用补国史也”,一条明确表示未能揭之史册的遗憾,故《夷坚志》中此条有补国史之阙的意味;另一条更明言可“异日用补国史也”,与之前引述的《容斋续笔》卷六“炀王炀帝”条“此段圣语,当不见于史录,故窃志之”有异曲同工之妙,从撰述动机和态度上而言,是两相一致的。

通过以上论证,大致可以初步判断洪迈《夷坚志》“之所由作”,并非如人们所说的,仅是笔墨游戏之作,或“优游晚岁”之书。而是恰如陈栎、胡应麟所推测的那样,以史笔而有意为之,并寓褒贬在其中,在一些条目之后,如史书一般加有评论性文字。除去普遍认为的讽喻规戒之功效外,这部书更集中体现的是一位负责任的史官有意保存之资料和强烈的史学价值观念。

笔者不禁进一步追问,洪迈为何会用史家之笔来撰写《夷坚志》这样一部志怪的笔记,其中是否有更深沉之原因可以追溯?如若将其放置于传统史学著述大框架下来看,庶几可得一合理解释。

清代大学者顾炎武曾敏锐指出“列传之名,始于太史公,盖史体也。不当作史之职,无为人立传者,故有碑、有志、有状而无传……自宋以后,乃有为人立传者,侵史官之职矣。”[16]由此而见,为人立传本是专为史官的职责,是由司马迁所创之史体,一般人很难轻易突破这层观念,且作为史家之祖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已有注重“志奇”、“志怪”的传统,这种关注下层小人物的基因一直被史官所延续,只是随着史学的发展,特别是官修史学的发展,这一传统在正统官方史学的记载中日趋暗淡消散,色彩也很难再明艳起来。

原来对于小人物的记载,转而进入史官私人的著述当中,进入文人集部叙述当中,这一趋势至唐宋之后表现尤其明显。唐代韩愈和柳宗元文集中就记载不少下层小人物的事迹,宋代较有名的如苏轼和欧阳修等也撰有小人物传记,著名如苏轼作的《方山子传》和欧阳脩所撰《桑怿传》等,欧、苏二公以独特之笔,采文史互见之法记述他们的事迹。而这些作品的作者,多半有任职史馆的经历或者自身史学修养非常高。逸出于正统史学列传之外的集部私传将原本在传统史学书写中占有一席地位的下层小人物事迹纳入。长时段来看,大概后来随着史学的发展,官权力介入史学书写程度越来越深,将司马迁开创的“志奇”、“志怪”书写传统排挤出去了。

综合来看,洪迈既曾为史官,又参与过编修国史,所见材料之多可以想见,无论官私材料,均在其搜集资料的范围内,但并不是所有搜集的材料都可以进入国史,故剩下的一大部分边角料,很有可能被其纳入笔记小说著述的范围内,特别是将里面的奇人异事、冥界鬼怪事处理进去。这样的著作,往往“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纪述见闻无所回忌,覃研理道务极幽深,其善者足以备经解之异同,存史官之讨核,总之有补于世,无害于时。”[17]

上面提到的顾炎武这一观点,到了章学诚的时候有了更进一步的阐发。他说“负史才者不得当史任,以尽其能事,亦当搜罗旧闻,核其是非,自着一书。”[18]若从这个角度考察印照洪迈一生之撰述历程,则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夷坚志》撰述之由。不再担任史职的洪迈,在此后的撰作中,同样秉持了史笔,搜罗旧闻勒成一编,成《夷坚志》一书。

总之,洪迈编撰的这部《夷坚志》,绝不是一般意义上说的为“优游晚岁”而作,而是具有深沉的内涵,其原动力当来自于他所具备的传统史学意识以及作为史官为后世存史补史的责任感。我们阅读此书,似当在这一点上多加留意。明白了这个道理,再来看《夷坚志》一书,真不啻为一幅宋代社会风俗异常丰富的画卷,可说是一部宋代社会史的百科全书。宋人的存想冥报,恩怨情仇,精神异能,善行果验、自然精怪之类皆能在书中一一展现,其价值是可以想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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