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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彦:扬情抗理:论《剪灯新话》的思想倾向及其成因
来源:南开明史学微信公众号  作者:刘彦彦  日期:2022-03-08

摘 要:为了探究明代中后期文学创作的思想倾向形成的原因, 选择以个体文本为载体, 运用文本细读的分析方法以及“以意逆志”的研究方法, 对明初第一部文言小说集———瞿佑的《剪灯新话》, 分别从作者的个性、经历、交往乃至社会背景等诸多方面做了深入探讨, 从中发现作品流露出“扬情抗理”的反潮流的思想萌芽, 开启了明代文坛反道学, 重情欲的创作道路。通过对个案的分析研究, 结论认为明代初期“扬情抗理”文学思想的形成既是文学发展的必然规律, 也是客观的社会环境对文人心态乃至创作文风产生的反作用的结论。

关键词:《剪灯新话》;明初;扬情;抗理

我国元代文坛, 除《娇红记》等个别作品外, 文言小说处于落寞的状态。由元入明的瞿佑《剪灯新话》的异军突起, 为明初文坛吹进了一股久违的清新脱俗之风。《剪灯新话》以元末明初的社会大动荡为背景, 比较真实、细腻地表现了士人在乱世的经历、遭遇和情感。其中以爱情、婚姻为题材的作品,有大量与理学相悖的情爱描写。

一、《剪灯新话》中“扬情抗理”思想的主要表现

《剪灯新话》四卷, 共收入21 篇传奇小说, 其中, 涉及情爱的作品共9篇, 占总数的四成以上, 可见分量之重。在这9 篇情爱题材的作品中, 除了《联芳楼记》和《渭塘奇遇记》两篇以男女主人公喜结连理为结局外, 其余7篇都是爱情悲剧。而值得注意的是, 恰恰是这两篇爱情喜剧带有强烈的“扬情抗理”的色彩。《渭塘奇遇记》写男女主人公梦中遇合, “以为神契”。而《联芳楼记》则是写姐妹俩人共侍一夫, 极“尽缱绻之意”, 双方都异常主动, 享受爱情欢娱和性爱欢乐, 事发后二女甚至做好了殉情的准备。

这两篇作品在表达情爱上有着某些差异, 前者更突出了“欲”的层面。从性心理学理论和性爱理论上讲, 情、爱和“性”、“欲”有所不同。前者强调的是精神层面, 是心心相印的情感契合, 后者则强调肉体层面的渴求和接触, 强调对异性的性需求。《联芳楼记》津津乐道地描写二女一男的交媾, 张扬赤裸裸的肉欲, 分明有浓重的“欲”和“性”的色彩。但所谓爱情, 原本是灵肉结合, 所谓“精神恋爱”毕竟是个别现象。因此, “情”和“欲”、“爱”和“性”又是密不可分的, 二者缺失任何一方都不是真爱。在瞿佑的爱情小说中, 应当说表现和赞颂的都是这种男女既有床笫之欢、肌肤之亲又有深切情意的真爱情。即便在《联芳楼记》中, 男女主人公的情感交流也得到表现。理学当然不会反对正常的男女之事, 理学家视男女婚合为传宗接代的需要, 除此而外, 如纳妾、宿娼、纵情声色都是不合“天理”的“欲”, 从而“窒”之“灭”之。其实无论“情”还是“欲”, 都是人的自然天性, 是人的生理需求和精神需求, 所谓“饮食男女, 人之大欲存焉”。理学的“灭欲”, 其实是压抑和取消人性。因此, 瞿佑的作品描写不合礼仪规范的爱情, 突出爱情中的“欲”和“性”的一面, 也就有了明确的针对性。

对于男女婚姻, 礼教有严格的规定, 必须是“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自由恋爱, 苟合私奔, 是绝对不允许的。礼教的规定就是“天理”, 在礼教维护者看来, 非礼之欲不能任其所为, 而这两篇作品大大突破了“非礼勿动”、“发乎情止乎礼”的道德规范, 他们几乎是在毫无顾忌地打破传统的贞操观念, 淋漓尽致地展现和宣泄现实中被压抑着的人欲。而这种有悖道德准则“大逆不道”的行径, 作者非但没有在作品结构中安置严厉的惩罚和批判, 反而字里行间充满艳羡和欣赏, 并设计了皆大欢喜的喜剧结局, 仿佛在暗示读者:婚姻的幸福不在于恪守礼教的仪规, 自主的婚姻一样能得到美好的家庭和美满的生活。

在《剪灯新话》为数较多的爱情悲剧中, 同样有三篇理学色彩很淡薄, 高扬情欲的作品, 分别是《金凤钗记》、《翠翠传》和《绿衣人传》。这三篇作品的女主人公都是不忘前生姻缘, 虽为女鬼仍追随爱人以偿夙愿。她们本都是有情人, 在外力的逼迫下不得不作无涯之期的分手。在这种至情的铺垫下, 这些女鬼面对往昔的情郎自荐枕席, 背离礼仪。她们对爱情的追求和执着, 从理学的角度来看, 完全是狂放而不理性的。在理学家看来, 人欲与天理是势不两立, 此胜彼退, 彼长此消的。在作品中无论是写“魑魅魍魉”还是“再世姻缘”, 这些痴情女子由生到死, 执着地追求爱情, 自由地释放内心的爱欲, 人性的光芒弥漫全篇, 而所谓的“天理”显得那样苍白和虚伪, 这种以“情”胜“理”的思想不啻于对“存天理,灭人欲”伦理道德规范的反叛。

宋元以来的人性压抑, 由于在元末的战乱中, 统治者放松了对人们思想的钳制和束缚, 获得了一定程度的释放, 炮火在摧毁人们家园的同时也唤醒了沉睡的情欲。乱世中的真情, 较之陈腐的理教尤见珍贵。从上述的三篇作品中看, 世道越是动荡不安,扬情抗理的色彩就越是浓厚。所以在瞿佑死后的八年, 也就是1415年, 任国子监祭酒的李时勉上疏皇帝, 请求将《剪灯新话》列为禁书, 因为《剪灯新话》的“怪异”和“无根”, 使得它比正统儒学经书更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不仅老百姓争相诵读, 就连受正统官方教育的经生儒生也无法抵抗其诱惑, 而“多舍正学不讲, 日夜记忆, 以资谈论”。瞿佑的乡友凌云翰在给《剪灯新话》的序中有云:“矧夫造意之奇, 措词之妙, 粲然自成一家言, 读之使人喜而手舞足蹈, 悲而掩卷堕泪者, 盖亦有之。”一部作品令人如此动容, 影响力如此之大, 以致使官方教育界的权威人物也不得不予以关注。但对于这样一部投合民众口味, 令知识分子都感兴趣的书, 却被堂堂国子监祭酒冠以“惑乱人心”的“邪说异端”而予以禁绝。究其原因就是本文上述所说的那些具有浓烈的扬情抗理的色彩的作品令统治者感到一种潜在的危险和威胁, 他们担心这种主情的意识会唤醒社会对人欲的钦慕和追求, 使人们滋生渴望挣脱伦理纲常的道德枷锁的愿望, 从而导致社会无序和思想混乱的后果。

二、瞿佑“扬情抗理”思想形成的因素

明代泰州学派的王艮认为人性之“体”就是天性之“体”, 而“天性之体, 本自活泼。鸢飞鱼跃, 便是此体” 。鸢飞戾天, 鱼跃于渊, 是动物的天性, 人的饥思食, 渴思饮, 男女之爱, 也是活泼泼的天性之体。王艮认为“百姓日用即道” , 不仅肯定人们的物质需求, 而且肯定饮食男女之性。李贽又在此基础之上更是提出“童心说” , 认为“夫童心者, 绝假纯真, 最初一念之本心也”。他认为应该尊重人生来就具有的生理要求和物质欲望, 生存的愉悦是人的自然本能, 只有顺应人的这种自然本性,才是“尊德性”。很显然, 这些言论在宋代理学家看来简直就是大逆不道的谬论, 完全是道德的败坏和沦丧。

瞿佑《剪灯新话》中流露出的反道学、重情欲的思想倾向可以说是对当代传统思想的反叛, 也可以说是对人性本然状态的一种彰显。瞿佑在少年时期就顺性自适, 擅于创作风情意浓的作品。据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载:“宗吉风情丽逸, 见之诗篇者,往往有歌扇舞裙之兴。”他的作品能令人受其感染而忘乎所以地手之舞之, 足之蹈之, 令人陶醉其中。而他大多数作品涉猎的内容则是“多偎红倚翠之语”, 明代郎瑛《七修类稿》卷六《香台百咏》云:“《香台诗集》, 吾杭国初瞿宗吉所作, 拟《玉台》、《香奁》而各取一字以名之。曰初、曰续、曰新, 皆百咏焉。公自序, 其旬日而成者。予得公之手稿, 每读, 每叹其学博才敏, 近时少其人也。”但同时他有感慨:“其题咏不出闺房, 赏玩不过风月, 殆非庄人雅士之为。”徐伯龄《蟫精隽》卷一五《香台集序》云:“先正瞿存斋先生宗吉, 尝咏女故事三百绝, 名《香台集》。前百首为《香台百咏》, 次百首名《续咏》, 又百首名《新咏》。”可见瞿佑的性情极富浪漫多情的文人气质, 多愁善感, 情深意浓, 才华出众,气质优雅, 追求诗化的人生。他没有因为社会主流意识的禁锢而把自己细腻而多情的一面虚假地伪饰起来, 而是自然坦露, 顺性达情, 真实而自然地表达着文人浓厚的浪漫情怀。

瞿佑的杰出才华受到了当时名震东南的文坛领袖杨维桢的赞誉, 杨维桢的赏识令瞿佑兴奋而迷狂,他出于崇拜和仰慕, 亦步亦趋地追随着杨维桢的生活情趣与创作兴趣。杨维桢耽好声色, 每次在筵席上看到歌儿舞女的纤足, 就会脱掉她们的鞋子载酒一饮, 并称之为“金莲杯”, 而且“无日不宾, 亦无日不沉醉”。这在道学家眼中被视为“猥亵淫秽”, 但在年少的瞿佑眼中, 杨维桢的风流潇洒是放荡不羁的文人气质表现, 耽于声色是在使情逞才。对行为的认同就是对思想的认同。杨维桢在诗文的创作宗旨中, 提倡“诗本情性”。他认为:“诗不可以学为也, 诗本情性, 有性此有情, 有情此有诗也。上而言之, 雅诗情纯, 风诗情杂;下而言之, 屈诗情骚,陶诗情靖, 李诗情逸, 杜诗情厚;诗之状未有不依情而出也。”杨认为诗歌应该抒发情性, 表现人性。他著的《香奁》、《续奁》二集被道学家诬为“皆淫亵之辞” , 杨维桢自己却说:“余赋韩偓续奁, 亦作娟丽语, 又何损吾铁石心肠”完全是一种扬情尊情, 不屑时俗的创作个性, 因此, 他曾被人认作“以淫词谲语裂仁义, 反名实, 浊乱先圣之道, 顾乃柔曼倾衍、黛绿朱白而狡狯幻化奄焉以自媚, 是狐而女妇, 则宜乎世之男子者之惑之也。故曰:会稽杨维桢之文, 狐也, 文妖也”。这样的评价明显是针对杨维桢剪红刻翠, “出入于卢仝、李贺之间, 奇奇怪怪,溢为牛鬼蛇神者”的作品而发的。杨维桢的这种创作个性和风格对瞿佑有着深刻的影响, 瞿佑遵循杨维桢尊情的文学观并仿效他的创作个性, 这是他作品多“倚红偎翠语”, 而格调也显得“风情丽逸” ,颇少礼教因袭重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爱情是文人笔下永恒的主题, 瞿佑年少时在苏州一段美好而感伤的爱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据李庆和张兵考证, 《剪灯新话》附录的《秋香亭记》所说之事, 当是瞿佑自身的经历, 小说叙述了一则有情人难成眷属的爱情悲剧。另据李剑国先生考证, 瞿佑生于1347(至正七年), 其父携家居官苏州约在至正十六年, 当时瞿佑十岁, 不久即避兵南下。在苏州瞿佑与“俱在童丱”的小表妹杨采采发生了一场如胶似漆的热恋, 不久即分离, 杨家也避乱至金陵。到至正二十七年瞿佑在钱塘派老仆至金陵寻访采采, 采采已于至正二十四年嫁人, 且已生子。据瞿佑《剪灯新话序》尾署时间, 《剪》初版在1378(洪武十一年), 瞿佑当为32岁。《列朝诗集》乙集收瞿佑《过苏州》二首, 原出瞿佑《东游诗》(共三首), 1428(宣德三年)自京城南归, 先至南京, 次年东游吴地时所作。第二首云:“桂花老残岁月催,秋香无复旧亭台。伤心乌鹊桥头水, 犹望阊门北岸来。”瞿佑当时已经83岁, 仍旧作诗抒写对幼年与采采在中秋月订盟于秋香亭桂树下的往事的追忆,可见对采采思念之深。由此可见这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一直铭刻在瞿佑的心中, 难以忘却。这段凄怨的爱情不仅刺痛了瞿佑也直接影响着他的审美倾向,渴望而不可得的爱情成了作者情感深处的空白, 他比一般人更渴望感情上的填充和满足, 而战争是导致他感情失落的罪魁。《秋香亭记》描写杨采采在给商生(瞿佑)的信中为她另适他人之事作解释时说:“天不成全, 事多间阻。盖自前朝失政, 列郡受兵, 大伤小亡, 弱肉强食, 存遭祸乱, 十载于此, 偶获生存, 一身非故, 东奔西窜, 左右逃逋;祖母辞堂, 先君捐馆。避终风之狂暴, 虑行露之沾濡。”正是在这种艰难的生存环境中, 她被迫“委身从人”, 但心中却一直惦念着商生, 最后发出“好姻缘士恶姻缘, 只怨干戈不怨天”的控诉。因此在瞿佑所热衷的“偎红倚翠”的作品中, 战乱成了他心头挥之不去的阴霾。战争与爱情, 形成强烈的对立和冲突, 战争是粗糙的、刚硬的、冷漠的、无情的, 处处隐藏阴谋和杀机;而爱情是精致的、细腻的、温馨的、柔美的, 时时充满幸福和憧憬。当爱情遭遇战争注定要破碎和毁灭, 这种特有的缺憾美不仅令人沉醉也使人扼腕, 凄美的风格更能触动读者的心弦, 从而引发祈愿和平,热爱生活, 享受生命的追求。

据李剑国先生考证, 继采采之后, 瞿佑又经历过一场恋爱。《西湖游览志余》卷一六载:

安荣坊倪氏女者, 少姣好, 瞿宗吉尝属意焉。及长, 委身为小吏妻。一日,与宗吉邂逅于吴山下, 凄然感旧, 邀归其庐, 置酒叙话, 为赋《安荣美人行》……

诗中云“相逢昔在十年前”, “相逢今在十年后” , 十年恋情化作春梦, 与采采之恋颇似。两次失败的爱情令重情的瞿佑始终笼罩在对美好爱情的渴望当中, 对于阻隔爱情的不利因素, 无论是战争还是教规礼义, 在他的作品中都被痛斥或鄙弃, 扬情抗理成了他作品中的主旋律。

三、瞿佑“扬情抗理”思想对明初文学创作的推动

道学家们借鉴了道教和佛教理论构建出的一套看似逻辑严密、循序渐进的儒家传统伦理道德的系统观念, 并将之神圣化为“天德” 。而这些所谓的“天德”完全是对人之本性的屠戮和扼杀。人们由不情愿到情愿, 再到虔诚地去遵循, 以虔诚地遵循“天理”作为对自身完美人格的一种追求。从宋代到明代的几百年间, 宋代理学无论是对人们的思想还是对社会的影响都是很猖獗的, 尤其是朱元璋继位后仍然倡导理学, 人们的心灵仍然被沉重的枷锁牢牢地束缚着, 人们被道学家们蒙蔽着, 欺骗着, 心甘情愿地泯灭欲望、放弃快乐和自由的权力。但也有许多人尊重着自身的情性, 不愿做封建伦理道德枷锁下的奴隶, 而是向往自适、达情的精神世界, 以真实的情感和热情投入到生活的怀抱。

瞿佑在文学创作上显示出的天赋, 说明了他具有不同寻常的敏感和聪慧。他的创作才能和创作情趣在朋友中得到赏识和鼓励, 他的朋友桂衡评价说:“但见其有文、有诗、有歌、有词, 有可喜、有可悲、有可骇、有可嗤。信宗吉于文学而又有余力于他著者也。”《剪灯新话》中大约有四分之三的故事羼杂了诗词歌赋, 有人称其为“诗文小说”, 这种现象可看作是作者炫其才华的一种表现。而瞿佑的才华确实在当时是有一定影响的, 明末文学家周清源在《西湖二集》中提到:“国初钱塘一个有才的人, 姓瞿名佑字宗吉, 高才博学, 风致俊朗, 落笔千言, 含珠吐玉, 磊磊惊人。”杨维桢在元代中期就享有盛名,有“文章巨公”、“文中之雄”、“第一诗宗”之誉。朱元璋曾两次派人礼请。“(维桢)一日聘至金陵, 论定礼乐, 乃成《铙歌鼓吹曲》, 称颂武功”。皇室的青睐, 再加上他本人上下古今, 贯穿百家的经、史、文学的造诣, 名重东南, “名执政与司宪纪者, 艳君之文, 无不投贽愿交, 而缙绅大夫与岩穴之士踵门求文者, 座无虚席”。这位文坛巨擎与瞿佑的叔祖是情投意合, 惺惺相惜的诗朋酒友。瞿佑因唱和杨维桢的《香奁八咏》而获得了杨“此君家千里驹也”的赞誉, 因而成了杨维桢心目中的“春芳才情者”。二人诗歌唱和的千古佳话为人们津津乐道, 作为当时文坛的佼佼者, 瞿佑的创作也被时人所关注和议论。

瞿佑在《剪灯新话》中所涉及的大量的“扬情抗理”的内容不仅吸引着大量的读者去揭开“潘多拉的盒子”, 而且也引领更多的文人去涉猎这个令时人既羞涩又渴望的题材, 于是乎相继又有了永乐年间李桢的《剪灯馀话》, 万历年间邵景詹的《觅灯因话》。《剪灯新话》之所以令人们趋之若鹜地去仿效, 究其魅力也许就如杨义先生曾指出的那样:“作品是肯定婚姻中的情欲因素的, 它甚至以情欲嘲弄了礼教, 把礼教化作徒有仪式的外壳来包裹着情欲的内核。它写了‘商女+才女’ 的类型, 以商肆市民的趣味重新省视了被宋儒扭曲了的人间伦理。从而形成了明人小说不同于唐人的豪情飞扬。宋人的理念凝重, 却是更为正视人间情欲的审美思路。”

元末的混战不仅毁坏田园, 破坏经济, 也冲毁了礼法等属于精神层面的文化, 此时的理学文化背景一方面受到元明易代的冲击而稍显单薄, 另一方面《剪灯新话》成书于洪武十一年, 明太祖忙于政权的建立和稳定, 着重于农业经济的恢复, 还未加强思想文化上的控制, 新的政权还无暇顾及重建理学的统治地位, 此时期的文化氛围相对宽松而开放。人们蛰伏已久的天性早已渴望挣脱枷锁获得释放, 虚伪的道学并不能真正地使人们的天性泯灭, 它只是依赖外力, 强制人们扼杀天性, 被迫地遵从着所谓的“天德”, 一旦这种压抑和积蓄到了极限, 心灵自然会被原始的欲望唤醒, 那些正统的诗书礼乐已无法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人情人性的主观需要使得情欲、艳情和煽情从封建礼教的长期禁锢下挣脱了出来。这不是叛逆而是一种回归, 一种人性的回归。在这样的情势下, 我们从《剪灯新话》中, 领略到了瞿佑的“风情丽逸” , 瞿佑作为一个感情细腻丰富且才华横溢的文人, 他不仅感受到了社会生活中这种蠢蠢欲动的情感的骚动, 而且将这种微妙的社会思想的变化诉诸于人们喜闻乐见、爱不释手的小说题材中。在这里, 性爱成了实现情爱的一种重要方式,不用掩饰, 也不会觉得羞耻。人们争相传阅, 一池平静的湖水被吹皱, 甚至掀起大的波澜。一扇扇紧闭的心灵之门悄然在开启, 人们相互间卸下锈迹斑斑的镣铐, 感觉到轻松的自由原来是件美妙绝伦的感受。人们的思想观念、审美趣味发生了重大变化, 日益趋向世俗, 人欲的释放和舒展在《剪灯新话》中被描述着, 也在社会生活中被不断地上演着, 而这一点恰恰被统治者所忌讳和不安, 《剪灯新话》从此拉开了明代中后期反道学、重情欲的世情小说创作的序幕, 其中这些“扬情抗理”的作品对明代后期冯梦龙、汤显祖、凌濛初等人歌颂“至情”, 显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文献来源:《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第97-101页。文中注释、参考文献从略。

      作者简介: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导,西安交通大学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研究领域:美学、明清小说理论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研究。主持及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国家民委基金、陕西省社科基金、西安市社科基金等20余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40篇,专著以及编写教材10余部。多次获得省市级人文社科成果奖,获得省级微课比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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