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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伟、翟瑜佳|大学区制试行与国立浙江大学的创办
来源:民国档案杂志  作者:刘正伟、翟瑜佳  日期: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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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刘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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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翟瑜佳

摘要

1927年6月,在教育独立、教育行政学术化思想的影响下,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苏等省试行大学区制。按照大学区制条例,浙江大学区设立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次年4月,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借助大学区制的试行,国立浙江大学不仅获得了办学空间及办学经费等重要资源的支持,还利用大学区制的行政职能及体制,积极推进浙江省各项事业发展。1929年7月,大学区制试验停止,浙江大学区制试行也宣告中止,但浙江大学在大学区制试行中不仅完成了国立化过程,形成了独具个性的办学特色,而且将大学区制注重研究的精神贯穿于以后的办学实践中,从而为1940年代浙江大学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浙江大学区  教育独立  第三中山大学  国立浙江大学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改革与刷新教育行政制度,于1927年6月试行大学区制。浙江省试行大学区制,在大学区创立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国立浙江大学),浙江省高等教育由此揭开了新的篇章,形成了新的格局。关于大学区制的研究,学术界成果颇为丰富。但以往的研究主要以江苏、河北大学区为例,探讨大学区制试行的经过、大学区大学在合并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冲突,批评其在移植法国大学区制时的草率,较少关注浙江大学区制的试行,以及大学区制与高等教育发展的关系。本文以浙江大学为个案,考察大学区制的试行与高等教育的发展,尤其是与国立浙江大学创办之间的关系,从一个侧面管窥大学区制试行与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关联,从而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

一、浙江大学区制试行与国立浙江大学的创立

(一) 民初以来创办浙江大学的构想与计划 民初,教育部整顿高等教育,颁布《大学令》,并取消各省举办的高等学堂,在北京大学设立预科制度,浙江高等学堂因而停办,浙江省高等教育办学中断。随着1917年9月教育部颁布《修正大学令》,在省内创办一所大学成为浙江政学两界人士的共识。1918年4月、1919年4月,浙江省教育会会长经亨颐曾两度向浙江省议会提议创办浙江大学,并历数浙江自民初以来,因高等学校停办,导致浙江省文化之衰落、学生之虚耗、人才之消散、教育权之旁落等种种问题,浙江省第二届议会审查通过了设立浙江大学案。但这一提案因浙江省第二届议会到期,“未及续议而散”,不了了之。以后,又有浙江省议员陈惠民提出的“设立浙江大学案”、郑迈提交的“归并师专各校改设大学案”等,都因为涉及各方面利益而遭到阻碍,最终胎死腹中。1921年12月,在地方自治运动的推动之下,由浙江省第三届议会议长沈定一提交的“筹办杭州大学案”在浙江省议会通过,并正式成立筹备处。随后由浙江省省长张载阳提议,成立了由15人组成的杭州大学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北京大学代理校长蒋梦麟和沈定一等拟定了《杭州大学意旨书》《杭州大学章程》以及《杭州大学计划书》等,将拟创建的杭州大学定位为一所以研究为主的“专精”的大学,其宗旨为“发展高深学术”“以研究贡献浙江为义务”。这个雄心勃勃创办杭州大学的计划虽然在1923年4月正式启动,省长张载阳亦批准从教育经费中列出开办费用,但不久因为政局动荡,以及随后江浙齐卢战争爆发,筹办经费无着,即不了了之。正如蒋梦麟等在拟定《杭州大学计划书》时指出,一所大学的建立,受到经费、校舍、师资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其中最难的当属平稳政局的维持和经费的筹集。民初以来浙江地方历次筹议创办大学的计划,正是由于政局的动荡以及缺乏制度化的经费筹集渠道,最终难以逃脱流产的命运。(二) 浙江大学区制的试行与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的创办 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标榜遵照孙中山《建国大纲》中的教育思想,蔡元培向国民党中央提出的按照“教育独立,教育行政学术化”理念,仿照法国大学院制,改革中央教育制度的提案得以通过。国民政府决定在中央设立中华民国大学院,在部分省份实施大学区制。其时,浙江被视为国民党中央政治改革的“全国榜样省份”,率先承担了改革教育行政的任务,实施大学区制。6月12日,国民政府发布训令,为“刷新教育行政,注重研究精神,俾有学术之依据”,决定在广东、浙江、江苏三省试行大学区制。6月24日,中央教育行政委员会“以江苏、浙江两省大学重新改组或尚在筹建,自应准其先行试办大学区新制度”。浙江省正式试行大学区制。其实,早在4月浙江省政治会议成立之初,作为改革浙江省吏治及整顿教育、振作浙江高等教育精神的重要内容,创建浙江大学研究院的计划就被正式列入浙江省政府的议事日程。5月24日,教育厅厅长蒋梦麟邀请了大学院大学委员会委员蔡元培、李石曾等参与讨论由蔡元培亲自起草的《浙江大学研究院简章》,并确定了大学研究院面向浙江社会需要,突出实用,以资浙江省政建设的方针。研究院设立的宗旨是:“汇集专门学者,研究学术,并以时辅助政府计划种种专门事业。”研究院计划设立数理化、自然历史、社会学,以及文学哲学四组。蒋梦麟表示:“现在先办自然科学之关于实用者,如农医等;社会科学之经济等项,以备省政府建设各种事业之需,其余如国学、文学等暂行缓办。”随后,浙江省务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创设浙江大学研究院计划,决定由教育厅负责筹备,由财政厅拨付经费,并拨付原浙江高等学堂旧址、罗苑及文澜阁旧址,归浙江大学研究院办理使用。就在浙江省教育厅积极筹备浙江大学研究院之时,浙江省开始试行大学区制,按照《大学区组织条例》,创设第三中山大学。7月6日,蒋梦麟召集原浙江大学研究院筹备委员蔡元培、李石曾、胡适、陈聘丞、马叙伦、邵元冲、邵裴子等讨论由蔡元培手订的《第三中山大学章程》。会议持续二日,逐条修正所拟章程内容。这次筹备会议还决定“除开办研究院之外,同时办一文理科之大学本科,以为高中毕业生之升学地”。参加此次筹备会议的委员有大学院院长、大学院大学委员会委员、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浙江省政务委员、民政厅长、教育厅长、杭州市长、北京大学教授等身份,可见各方创办第三中山大学的决心。蒋梦麟回忆说:“从南京传播过来的改革和建设的精神终于把杭州从沉醉中唤醒了。揉揉眼睛以后,它渐渐看出浙江省未来发展的远景以及它在重建中国的过程中所应担负的任务。”因而浙江锐意整顿及革新教育,率先“在教育行政制度进行一次新试验”——试行大学区制,并创建第三中山大学。8月1日,在改组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为工学院、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为劳农学院的基础上,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宣告成立,蒋梦麟任校长,李熙谋为工学院院长,谭熙鸿为劳农学院院长,刘大白为行政处秘书长,邵裴子为普通教育管理处处长,并负责筹建文理学院。不难看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虽然是依照大学区制设立,但实质上也反映了浙江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实际状况及内在需求。次年8月,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文理学院成立,邵裴子任院长。自此,一所以研究为主的“专精”的综合性大学——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正式问世。浙江作为试办大学区制的省份,大学区制的试行对于浙江教育的改革与刷新意义不言而喻。还在大学区制试行之初,蒋梦麟就指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承中华民国大学院之命,综理浙江大学区内一切教育行政事项,在中华民国大学院未成立时,承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之命。”蒋梦麟曾宣称,试行大学区制的意义在于,改革“官僚胥吏的教育行政”,追求“教育行政学术化”、“教育学术研究化”,“直接间接想法帮助全省教育求改进”。刘大白对浙江大学区制的试行也作过一番精辟的阐释。他说,大学区制虽然是法国的教育制度,但中国的采用绝非完全抄袭,而浙江大学区的改革和当时教育界流行的“兴会淋漓,大吹大擂”式的“观瞻主义”教育具有根本的不同,它是对教育的意义和效用的一种深入探索。刘大白指出:“总之,我们一面试行大学区制,一面筹备研究院和大学本科,是要发展浙江的文化,改进浙江的教育,不是拿来妆点湖山,粉饰太平的。”(三) 从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到国立浙江大学 大学区制的试行,在“教育经费独立化”“教育行政学术化”精神指引下,浙江省教育行政得以变革,大学区大学“综理浙江大学区内一切教育行政事项”,浙江大学区校长兼任浙江省教育行政长官、省府委员数职,介入地方政权,“对全省政务有表决权”,“政务与教务权均大”。这一制度使得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在创办过程中所涉及的办学经费、办学空间等资源以及隶属关系等问题得到保障。在办学经费上,《第三中山大学条例》规定,“关于大学财产及经费事项,与浙江省政府有关者,得由校长提出于省政府委员会议决并由省政府呈请国民政府核准之”,从制度上保证了学校财政经费的支持渠道。作为浙江大学区制试行期间创办的一所大学,从大学院时期一直到教育部前期,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的办学经费名义上来自中央,实质上“向由财政厅代收之款项下划拨”。邵裴子也说:“大学的类别虽为国立,经费虽由国库支出,但现在各省能解款协助中央者为数不多,本校经费实全由本省支出。”浙江大学区制试行期间,浙江大学区教育经费包括国款、省款和市县款三种,其中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的经费由浙江省国税项下支出,为国款,与浙江省中小学经费为省款与各地方教育经费为市县款截然分开,这是与江苏大学区制试行期间大学经费肆意挤占中小学教育经费根本不同之处,江苏大学区正是由此引发了省内中小学界强烈反对,最终导致试行取消。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的办学空间,是在大学区制的行政体制及职责范围内得以解决的。浙江大学区大学校长蒋梦麟兼任浙江省教育行政长官、省府委员等数职,拥有在浙江省政府的“政务权”和“教务权”,从而使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创建过程中所需要的重要办学条件及资源易于获得支持。1927年7月20日,浙江省务委员会会议议决,将原浙江高等学堂房屋拨给第三中山大学,并确定驻军于该年7月底搬出。8月,工学院成立之初,经蒋梦麟提议,省政府第三十五次会议议决,不仅使长期被军队借用的土地归还学校,还将二处楼房、二所平房重加修缮,改为办公室、图书室、调养室、宿舍及膳厅,同时,将不能修理的地方扩充为运动场,添置篮球场、网球场等。又经蒋梦麟向浙江省政府提议,收回毗邻工学院的土山河荡,扩充建房,同时与军械局会勘界址,在大学本部与工学院之间架设桥梁,“联成一气”,解决了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改组初期办学的空间问题。1928年2月,蒋梦麟又专门上书蒋介石,获准从笕桥陆军大营操场划出空地六百余亩,作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劳农学院设立桑园及棉业试验场之用,解决了农学教学和专业试验用地问题。浙江大学区制的试行使浙江大学得以“正名”及“国立化”,这一过程不仅涉及到经费体制问题,更涉及大学的归属系统及规格问题。浙江省在试办大学区制时,按规定将大学区大学确定为“国立”性质,《第三中山大学条例》规定,浙江大学区大学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1928年1月,中华民国大学院颁布《修正大学区条例》及《各大学区组织法》,规定大学区内各大学名称以各所在地定名。蒋梦麟提议,“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并经浙江省政府会议讨论通过,咨照大学院。但大学院经大学委员会会议议决,以“各大学区大学,不必加‘国立’二字”为由,删去了“国立”二字,改名“浙江大学”。大学院随即发布第207号训令,自1928年4月1日起,“第三中山大学”用印改为“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区在接到大学院训令后,一方面正式通知浙江省各县市,第三中山大学改名浙江大学,“仍依《大学区组织条例》,总理浙江大学区内一切学术与教育行政事项,并决定全称为中华民国大学院浙江大学,简称为浙江大学,此后凡与本大学行文,皆依期照改”;另一方面又积极争取“国立”的名份。关于大学区大学归属问题,在大学院大学委员之间存在着较大分歧。作为大学区制的重要倡导者,吴稚晖对于大学区大学前加“国立”二字始终持反对意见。他说:“大学院制乃是全国只有一大学院为主校,于是分区设立大学,为其第三种、第四种等之分校。”大学院的性质既如此,那么,大学院之下就没有必要再分“国立”“省立”。吴稚晖批评浙江大学以所谓经费来自中央政府拨款,所以争“国立”的名份。他以江苏大学区教育经费独立为例,说并不能就此认定江苏大学为省立。但蒋梦麟对此并不认同,坚持冠以“国立”二字,并呈请大学委员会予以复议。蒋梦麟提出申诉的理由是:“1.凡中国学校类多冠以立别,浙江大学之名极易使人误会为浙江省立大学,非加‘国立’二字,不足以资区别;2.浙江大学统筹全省教育,恒有国际事情发生,非加‘国立’二字,无以明统系;3.浙江大学之经费,其直属学校,向由中央款项下拨付,故亦加‘国立’之必要。”蒋梦麟作为大学院大学委员会委员,深知这一争取对于以后浙江大学发展之重要。最终,经蒋梦麟竭力争取,大学院收回成命,同意“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更名为“国立浙江大学”。蒋梦麟对浙江大学命名的坚持以及对“国立”名份的争取,不仅使浙江大学办学经费的渠道获得了制度保障,而且使浙江省得以跻身于拥有国立大学的省份,改写了浙江高等教育的历史。1929年6月,教育部下令停止浙江大学区制试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事务划归浙江省教育厅管理,浙江大学因冠以“国立”二字而划归教育部直属。短短两年时间,得益于大学区制的试行与办理,浙江大学顺利完成了“国立化”过程。

二、国立浙江大学的办学理念、方针及确立的体制

在大学区制试行中,蒋梦麟等按照欧美大学的理念,“务本学术研究之精神”,通过实施学院制,倡导学术自由,教授治校,设置主、辅修制专业,采行学分制,将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国立浙江大学)的建设置于现代大学的理念及体系之上。(一) “替中国的大学教育多立下一个实在的基础” 早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跟随杜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蒋梦麟就对大学的性质、内涵、功能作了充分的阐释。他说:“大学者,为研究高等学科而设,其学生为将来增进文明之领袖。故当以思想自由为标准。”以后,他又强调“研究高等学科”“高等学术”既是大学教育的起点,也是实现大学教育之体用的重要手段,而为社会建设服务则是大学所应肩负的责任。蒋梦麟认为,近代以来中国的大学教育存在着两个严重问题:一是在人才培养上,因偏于个性的教育,而忽略其社会性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二是缺乏学术研究的精神。蒋梦麟说:“现在我们应该把个人的发展和团体的组织并重,以健全的个人组织健全的团体;有了健全的团体,不但能够保存健全的分子,而且可以把少数不健全的个人扶植起来。”蒋梦麟由此提出大学要培养具有进化社会的人格的目标。关于大学所追求的学术研究精神,蒋梦麟说:“本来,浙江大学怀抱的一点希望,就是不尚虚华,不装门面,切切实实地一步一步地做去,替中国的大学教育多立下一个实在的基础。”蒋梦麟在拟定《第三中山大学条例》时指出,民国以还,因教育行政制度之不良,造成大学教育的纷乱,“注重研究”是矫正这一弊端的根本途径,也是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创办之初衷。“吾国年来大学教育之纷乱,与一般教育之不振,其原因固属多端,而行政制度之不良实有以助成之,大学教员勤于诲人者已不多得,遑论继续研究……欲矫此弊,谓宜注重研究之一端也。”他把不尚虚华,注重研究的理念,贯穿于国立第三中山大学的办学实践之中。在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改组之初,蒋梦麟明确提出,将具有高尚之学识人才的培养确立为学校的办学目标。1927年8月,他在工学院成立时曾简明地概括了这一理念。他说:“在造成学生纯洁之心志,高尚之学识,健全之体格也。”当然,各个学院在具体办学目标上又当有各自表述,如文理学院将人才培养定位在“研究高等学术”和“服务社会”,具体地说,包括三个方面:1.为提倡科学方法,以革新国人自来思想之习惯;灌输科学知识,以确定高等学术之基础;致力学术研究,以推广智识之界限。2.为养成忠实勤敏之士风。3.为造成通达明敏之国家及社会服务人才。农学院以农业学术化为取向,以培养面向“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五之农民”的导师为目标,造就农业高深学术研究人才、农业技术改良人才、新农业实际经营人才和农业行政及推广人才。“务本学术研究之精神”,以实用为取向,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根据浙江社会发展对于专门人才的需求,设立学门、科系,建构起了现代大学之制度与人才培养体系。1927年8月,工学院在改组原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电机工程、化学工程为本科的基础上,添设土木工程以及机械工程系,招收大学预科、本科一年级新生,以及预科二年级、本科二三四年级插班生。劳农学院在改组原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专业基础上,设立农艺、森林、园艺、蚕桑、农业社会3年制高等科;1929年1月,劳农学院改为农学院,高等科改为4年制本科,同时附设了3年制高中部农艺、森林、园艺、农业社会和普通科。1928年8月,文理学院根据现代大学本科性质,以及浙江省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立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英文组)、史学与政治、教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7个学门,并招生。1929年增设了经济学和生物学本科学门,不久即遵部章,改称学系,并开始招生。到1929年,国立浙江大学有3个学院、17个本科专业、1个预科、1个补习科,共招生410人,其中本科专业346人、预科35人、补习科29人,在当时国立大学中属于中等规模。(二) 实施学院制,选聘优良师资,改革课程与教学 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在改组、确立框架体系、建立科系组织时,并非凭空造起,而是借鉴欧美现代大学的理念,采取了学院制度,即所谓“考里其”(“College”)制度。“各学院联合起来,成为大学”。众所周知,学院制是把学院视为教学与研究的自治组织。它们各自相对独立,办学经费有相应的渠道。学院制的实质是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国立第三中山大学通过改组工学院、劳农学院,以及创办文理学院,完成了大学的建制。在行政体制上,“其所采之方法,即由各部分主其事者合力负责计划进行”。具体地说,三个学院各自为政,凡招考、注册、教务、事务,均由各学院自行办理。“惟事务方面,仍有关涉全校,非一院所能处理者,亦属于总部。”如上所述,各学院不仅拥有各自的办学方针、培养目标,而且在制度设计上也有差异。这种形式各异、以民主为核心价值的学院治理体系充分体现了蒋梦麟、邵裴子等人所崇尚的大学学术自由与教授治校的精神。邵裴子指出,办好大学须有三个要素:“优越之教员”、充分的图书仪器以及“慎选”学生。选聘“优越之教员”是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创建初期的首要任务,也是实现“学术研究之精神”的基本保障。蒋梦麟选聘教员的基本标准是以欧美著名大学毕业的优秀博士、硕士为对象,以聘请专任为原则。主要通过三种渠道选聘:第一,从北京大学选聘相关学科富有资望的教授担任院长、系主任。作为曾经的北京大学代理校长,蒋梦麟在创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时期,首先即依靠北京大学有资望的教师及其人脉选聘优秀师资。他聘任北京大学农学院的谭熙鸿教授为副教授兼任劳农学院院长;文理学院初创时,蒋梦麟数次致信北京大学教授胡适,邀请其主持中国文学系,并委托其帮助物色中国史、西洋史和英语学及语音学教授。因种种原因,胡适等没有来浙江大学任教,蒋梦麟即邀请新文学家、白话诗人刘大白担任中国文学门教授兼学门主任。第二,从当时富有活力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中央大学)以优厚的薪酬引进“博学著名人士”,如1927年工学院从第四中山大学引进多名教员,其中吴玉麟、吴馥初还在国立第四中山大学聘期之内,为不致影响两校关系,工学院聘任时同意其延迟一学期到岗。聘任哥伦比亚大学硕士、时任第四中山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郑晓沧创建教育学系。之后,郑晓沧邀请华盛顿大学教育学硕士孟宪承,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博士沈有乾、黄翼等来教育系教学,可谓集“一时之选”,使国立浙江大学教育学系创建不久即颇具规模,并在全国各大学的教育学系中占据前列位置。第三,选聘欧美著名大学的优秀博士、硕士担任各学系主任或副教授。1928年8月文理学院创立时,聘任在哈佛大学专攻物理学七年的张绍忠为物理学副教授、系主任,并兼任文理学院副院长;聘任英国爱丁堡大学理学硕士束星北任物理学系副教授;哈佛大学硕士沈乃正任政治学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加利福利亚大学理学博士郭任远任心理学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德国图宾根大学理学博士贝时璋任生物学系副教授兼任系主任;麻省理工学院博士顾毓琇任电机工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日本东北帝国大学理学博士陈建功、苏步青为副教授,并先后兼任系主任,从而将数学系建设成为国内数学研究领域的重镇。在建立学门、科系时,蒋梦麟、邵裴子坚持认为,如果条件不成熟,“与其降格以求,不如宁缺毋滥”。仪器设备的扩充是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创办初期的重要条件和办学要素。虽然,在大学改组时,工学院、劳农学院有一定基础,但在原专业改为本科以后,仪器设备“不足以供给大学之用”。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对于仪器设备的扩充,所确立的原则是循序渐进、统筹安排。为配合三个学院各专业及年级的增设与扩充,学校根据教学所需适当提前计划,积极安排添置仪器设备。“新设之学院及新设之学系年级依次进展”。对于学院办学之急需设备则先行置备;一些设备,国内一时无从购办,则提前向国外厂家订购。因而,各学院的设备都得到了较快的充实添置。在扩充院系仪器设备等资源时,学校在已有各院系未十分充实完善之前,决不增添新的院系,必要时甚至停办一个或几个已开设的学门,以充实和增加主要的学门及学系的仪器设备。短短两三年间,国立浙江大学三个学院教学与科研设备逐渐趋于完备。如工学院的电机工程学系,“已颇为社会各方面所重视”;“土木工程学系亦颇具有规模,其水力实验室具备国内各大学中较为优良之设备”。劳农学院积极致力于教学与研究设备的扩充。为研究农业科学技术及发展社会工作,劳农学院先后创设了各种农业试验场、实验室及制造室等。蔡元培在参观后啧啧称赞,称该院“已觉得大非昔比,气象已焕然一新,场地亦增广多许。贵院近年来的设备,已日益充裕”。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创办初期,即明确提出一个目标,要使培养的学生“够得上欧美大学的普通毕业程度”。因而,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实施,以及考核方面均采取当时欧美大学通行做法,在进行高等专门学术训练的同时,充分培养学生的个性,造就具有主、副修专业的人才。首先,在专业设置及教学上,实行主、副修制度。如文理学院专业分为主科、副科与普通科三种。凡学生选习的主要科目为主科,其次为副科。学生应选择一科为主科,一科或二科为副科;副科又分为甲、乙、丙等;甲为应提前扩充升作主科者;乙次之;丙则仅有副科不能升为主科。仅供应用不能选作主、副科者为普通科。在各学门中,主科包括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英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与政治学、经济学和教育学;副科包括哲学(乙)、地质学(甲)、生物学(甲)、心理学(甲)、人类学与社会学(乙)、图画(丙)、体育(丙);普通科包括外国文学(日、法、德文)和军事。其次,采取学分制。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改组以后,首先对课程与教学进行改革。原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学生升、留级一般以一年的学习为考核范围,结果造成同一个班级学生程度参差不齐,教和学均感到困难。为改变这一状况,工学院经学院教授会多次开会讨论,决定实施学分制:(1)学生需修完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2)每学期学生所认定选修之学分,至少为15分,至多为22分;(3)学科分先修、后修二种;先修科目不及格,不得选修后修科目;(4)酌减上课时数,增加预备时间;(5)凡一门学科,每周上课一小时须预备二小时者为一学分;每周上课一小时须预备一小时者为半学分;上课二小时须预备二小时者为一学分;上课三小时须预备三小时者为二学分;画图及实习,每周一次三小时者为一学分;军事训练每周三小时为一学分;(6)自三年级起,多设选科;(7)各学科分为演讲与诵习时间;诵习时间以20人左右为一班。工学院改革教学与管理制度,实行学分制的目的,不仅在于增加学生自修研讨及实践时间,促使学生向教员请教,同时也增强了教员对于学生指导的责任。劳农学院鉴于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时期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不切实用,实习课程较少,“无裨于本省农业”等问题,在改组专业、变更学制、改革课程时,增强实用性内容,增加实习功课。改革以后,大学本科课程设置为:第一学年修习基本科目;第二学年起,分入各系学习。同时,“提倡半日作工、半日读书,以资革新农业教育,造就各项农业社会及技术专门人才,实地指导工作,力求发展新农业为目的”。文理学院则规定,大学本科学制4年,采取学分制,在学期间须完成142学分。在课程设置上按照由浅入深的原则:一二年级着重基础课,三四年级着重专业课;专业课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必修课程设置上,注重文理渗透和学科交叉:文科必修课为数学、自然科学、文明史、哲学和英文;理科必修课为文明史、社会科学和哲学。文理学院还十分强调第二外国语的学习,其目标设定为所有毕业生能够阅读两种外国语言文字,以作进一步深造的准备,因此,第二外国语虽不是规定的必修学程,但在选修学程中却占据重要的位置。第三,严格考评。国立第三中山大学自创立起,即制订了严格的学生课业考核制度。文理学院规定:各门成绩考查均以60分为及格;50分至59分者应予重考,重考及格者记60分;若不及格或分数在50分以下者应予重修;不及格者、重修者,其分数仍记入并作平均计算。对学生出勤严格考察:一学期旷课满二十小时或缺课(包括请假及旷课)共满一百小时者,该学期不给学分。凡学生成绩及格而没有达到8个学分者,则予退学,且以后不得复学;学生在一学期中课业有一半学分以上不及格者也须退学。邵裴子曾告诫学生,学校对功课考核向来严格,“学生‘就算天资好’,若不努力也是很难过去的”。文理学院每一学年都有学生因学业关系而退学,邵裴子指出,因学生的学力发生问题,倘若敷衍下去,对学校学生双方均有不利,且受规则所限,不能不与学校脱离关系。正因如此,国立浙江大学在大学区制试行结束时已经形成了优良的学风。

三、国立浙江大学的办学定位及取向:“以研究贡献浙江为义务”

蒋梦麟在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创办之初即阐明其办学方针,“以研究贡献浙江为义务”。邵裴子也强调说,国立浙江大学是设在浙江的一间大学,“连学问的研究上都要注重以浙江为对象的,不要说与本省政府方面的关系;高等学术的研究和应用,是要政府学校两面合起来努力,才能够达到最美满的结果的”。国立第三中山大学为浙江省地方事业服务有两种基本途径:(一)将促进浙江省地方事业发展确立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所肩负的重要责任,其中包括为中小学培训师资,为行政机关培训专业及管理人员,推进浙江工业化建设。(二)努力与浙江省合作,以浙江为对象,进行“高等学术的研究和应用”。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创立之初即把大学区制所倡导的“教育学术化、学术研究化”及“以研究贡献浙江为义务”确立为重要的办学方针,并贯彻于以后的办学实践。事实上,无论是文理学院,还是工学院、农学院,各学院都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为浙江省建设事业服务。首先,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改组以后,即以从事科学研究及使科学得应用于社会事业为职志,注重高深学术的研究与发展,倡导并鼓励各学系成立各种专门研究的团体,开展学术研究。因此,这一时期各个学门、科系竞相成立学术团体,专业学术活动及组织呈现出异常活跃、朝气蓬勃的景象。为促进浙江省中等教育的发展,文理学院创立时优先设立教育系,“将教育学者所研究的结果,到教育行政上去实地试验;再将教育行政上所实地试验的结果,供教育学者的研究”。同时将为浙江省中等教育培养优良师资确定为重要目标:“教育之效率全视乎师资,中学为民众的学府和升学之阶梯,其师资之训练尤为重要。”为增进浙江省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能力,国立浙江大学与省教育厅合作举办暑期进修讲习会,分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组。其次,工学院除培养本科层次专门人才外,始终注意为浙江省地方工业发展培养高级技工人员。1928年,工学院添招艺徒,将原浙江公立工业专门学校附设初级工科、职业学校改为附设艺徒班,招生年龄在15岁以上、体力强健、耐习劳苦、有高小毕业程度者。当年招收金工科8名、力织科5名、油脂科1名、染色科1名、手织科1名、纹工科1名。工学院还与浙江省电气局联合举办合作科,安排特别课程,为浙江省电气化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且安排较长时间实习,由工学院安排暑假赴日本参观。在浙江省建设厅的支持下,工学院一大批学生毕业后直接去建设厅及其附属机关如杭江铁路等单位担任相当职务,参加浙江省地方建设事业。在为浙江省地方事业服务上,农学院吸取了以往偏重理论学习、轻视实习的教训,积极改革专业及课程设置,增加了面向浙江省农业发展与生产服务的内容,鼓励学生从事农村种植改良技术的指导工作,同时专门成立推广部,从事农村、农民问题的调查与农业推广。1928年1月29日,校长蒋梦麟在劳农学院调研时,对该院的各项事务均表示满意,尤其对推广部编纂的“百户农家调查表”所列农民经济状况表示了极大的兴趣。调查表明,该院附近百户农家之中,有63户负债,平均债务134元,最高债额560元,最低为25元。蒋梦麟指出,由此可知,浙江省有急需设立农民银行之必要。其次,积极参与指导浙江省农业种植技术的改良及试验。在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改组为劳农学院以后,即“筑成三里之汽车道,又接收浙江省农事试验场,所作各种社会工作亦不无成绩”。自1928年谭熙鸿兼任浙江省蚕业改良场场长后,劳农学院和蚕业试验场在萧山东乡选定五个重要地区,每个地区设一指导所,以指导蚕事之改良,并应地方要求,于龛山设立萧山制种场,专售改良之蚕种。蚕业试验场除了致力于帮助蚕户提高产量,还注意保障蚕户的利益。邵裴子指出,过去我国农民对于种田方法墨守成规、不知改良,虽有数千年农业历史,成绩却远不如欧美,其原因在于无人指导及缺乏科学方法。农学院应致力于“把农业教育推广的范围深及于田间实行工作的农民,农业科学研究的范围遍及于吾国固有的环境土产与土法”。为了引导农民改良农业种植技术,国立浙江大学决定,将农学院实习用农场千数百亩招佃耕种,目的在使农学院对农民进行直接指导,使农民了解最新农业理论知识,以促进农业发展,且规定租用水田满约后仍可继续租用,不但可使贫困农民的生活得到解决,还可节省监工、耕种等人力。后来农学院又专门划定一部分经费建筑大规模农民宿舍,其布局设计全部依据最新农学原理,以适合农民的需要,并改良农村组织以增进农民生活。以后,农学院又竭力引导社会的改造,供给社会的需求,在农林蚕园等各办一经济林场,并将原有临平、凤凰山两处林场合并成经济林场,作为示范,供全省学习、模仿。此外,受浙江省政府委托,农学院还创新体制,在全省开办指导场所七十余处,如选种场和丝场等,这些场所在行政系统上虽属省政府,实际上完全由农学院办理。浙江省政府为增强农学院毕业生科学研究能力,增广见识,每年还拨出专款补助农学院毕业学生赴国外考察研究,并要求派赴国外考察研究者回国以后志愿为浙江省农业服务五年。

结  语

1927年4月,浙江省政治会议成立后,蒋梦麟执掌浙江省教育行政,大力整顿教育界混乱的局面,试行大学区制,这无疑是浙江省乃至中国现代高等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重要事件。1929年6月,因江苏、河北两省大学区制试行中暴露出来的教育经费问题、大学与中小学之间的矛盾,以及大学区“内部纠纷和政治争执”,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议决,停止试行大学区制。1929年8月1日,国立浙江大学将浙江省教育行政职权移交于浙江省教育厅,而大学本部“专司大学教育本身事业”,“专致力于学术文化之发展”,浙江大学区制试行终止。蔡元培在回顾大学区制试行时曾指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之所以试行大学区制,是因为民初取消了各地举办的高等学堂,改在北京大学堂办理预科,结果导致“每省无高等教育机关,人才星散,其余建设事业,无处咨询,无从进行”。而德国、法国国土面积不过中国两个省大,但德国有大学20所、法国有大学16所,相比之下,中国的大学不仅数量少,而且分布极不均衡。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各省想办大学,经费人才都感困难,于是主张各省先办研究科”,“然后从事调查研究,计划全省各种建设事业”。这就是大学区制试行之由来。蔡元培说,“我们浙江,比无论任何一个省要好,地方秩序一向很好,建设发展甚快,尤其教育上浙江教育希望最大”。因而,浙江省被推举为试行大学区制的省份。蔡元培指出,在试行大学区制的三个省份中,“河北因为地方大,实际上还未办过”;江苏在办理中,因为大学、中小学经费分配问题,“闹得厉害”,发生内部纠纷和政治争执;而浙江大学区制办理要好得多,且很有成绩”。蔡元培感叹说,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大学区制最终被取消,“可是大学区制度可以取消,而精神仍可以保存”。所谓大学区制的精神,就是注重学术研究的精神。他批评当时教育界弥漫着的派别与系统问题的发生。作为大学区制试行的省份之一,浙江省借教育行政制度刷新之契机创办浙江大学,重建浙江省文化学术教育的重心,并将大学区制注重学术研究的精神贯穿于以后的办学实践,在一定程度上为大学区制的移植和本土化提供了独特的样本和经验,更为20世纪40年代国立浙江大学的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责编:廖利明)

本文为浙江大学“双一流”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计划项目成果。

原文载于《民国档案》2022年第2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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