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璇与浙江大学农学院 许璇简介 许璇(1876-1934),字叔玑,浙江省瑞安人。我国著名农业经济学家、农业教育家,我国农业经济学科的开创者。1913年7月,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农科,获农学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农业大学校长,中华农学会会长(理事长),著有《粮食问题》《农业经济学》等。三次就职浙江大学农学院,分别是1924年任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浙江大学前身之一)校长,1927年7月至1931年4月任浙江大学农学院农村社会系主任,1931年11月至1933年6月任浙江大学农学院院长。
许璇(1876-1934) 一、始创浙大农学院农业社会系 1913年,许璇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就职于北京大学校农科大学(今中国农业大学,以下简称“北京农大”),到1934年去世,工作时间只有短短21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13至1927年,在这14年期间,基本在北京农大;1927年至1933年7年期间,基本在浙江大学农学院。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毕业证书(许璇) 早在1924年,浙江教育厅曾聘请许璇为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校长,许璇长时间未到校就职,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学生曾写信呈请浙江教育厅催其速就职。后许璇改任北京农大校长。 1927年,国民政府在杭州组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浙江大学的前身),改组浙江公立农业专门学校为劳农学院,下设农艺、森林、园艺、农业社会、蚕桑五个系。8月,许璇被聘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劳农学院农业社会系主任。1928年,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定名为“国立浙江大学”。许璇是浙大农学院农业社会系首任系主任,规划设计农业社会学科体系,浙江大学也是我国最早设立农业经济学科的高校之一。许璇1918年在北京农大时就开始教授《农政学》《农业经济学》,他是我国比较早教授农业经济学科的教授之一。 1931年11月,许璇任浙江大学农学院院长。1931年11月21日,《国立浙江大学校刊》第73期“校闻”栏目记载:“农学院许叔玑院长已于本星期一(十一月十六日)到院就职。……车至半途,农学院全体学生列队相迎,并燃放爆竹,许院长即下车对欢迎者表示谢意,复登车,到院后即举行纪念周,同时宣告就职。是日下午,该院全体学生复举行一茶话会,欢迎许院长云。” 许璇为浙大农学院农业经济学科打下了坚实基础。1934年农学院搬迁到华家池,农学院将原五学系改为“农业植物、农业动物、农业社会”三学系,并在农业社会系下设合作、农政二组。1936年,竺可桢长校后,将原三学系改为“农艺、园艺、病虫害、蚕桑、农业经济”五学系,1946年抗战胜利后,增设森林、农业化学二系,至此,农学院拥有七学系。到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农业经济学科合并到北京农学院为止,农业经济(农业社会)学科一直是浙江大学农学院主要学科之一。 许璇为了把理论付诸于实践,他还担任浙江省农务局局长、浙江省农民银行筹备处主任、兼任浙江省合作人员养成所所长,出任杭州西湖博览会评议部委员、兼陈列品研究委员会农业品部委员、出品审查委员会委员、农业馆参事,在西湖博览会上讲演《合作制度之效用》,为《西湖博览会总报告书》题词“湖山有美、文物恢张;民生攸赖、邦国之光”。 《许璇简介》,载《农业周报》1931年第1卷第10期 二、许璇学术成就在浙大 许璇的学术研究方向是农业经济学,在农业经济学中最关注的是粮食问题及农业合作事业,他的学术研究始于北京农业大学,成名于浙江大学。笔者统计了许璇公开发表专业文章24篇,最早是1922年在全国农业讨论会上提出《设立粮食问题研究会》议案,其中1927至1933年在浙江大学工作期间发表有19篇,占总数80%。专著《农业经济学》是由杜修昌先生在许璇的浙大农学院教义基础上整理的,1943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 许璇关注粮食问题并开展研究。1927年在《关税自主与农业》中,提出关税对农业保护问题,特别是要保护粮食安全。许璇指出:“各国对于农业的保护,多利用关税政策,因为一切的生产事业,所生产的物品价格在生产费以下,必难维持其营业。若进口的农产物,不征收高的税率,则外国输入的农产物,必源源而来。本国的农产物,即受其压迫,以至价格低落。业农者难以维持,必弃其业而趋都市。” 1931年,又提出了《外国米谷及面粉进口应征关税案》,进一步阐明了关税对粮食安全的重要性。1933年在《洋米征税与食粮自给》一文,分析了晚清至1931年的粮食进口数量,梳理粮食进口数量与国内粮食生产关系,为了保护农业保护粮食安全,必须对进口粮食进行征税。“我国自古号称农国者也,国富之增减,民力之岂啬,厥惟农业。实握其枢,不扶翼之,已为大愚,更加摧抑,何以自存?”在保护粮食独立生产同时,许璇主张加强开垦增加粮食产量,特别是东三省作为粮食主产区,对我国粮食安全起了很大作用。 许璇在重视粮食研究同时,也十分重视农村合作事业研究,大力倡导建立农村合作制度。 1927年至1933年,许璇在浙江大学农学院设立农业推广部,兴办农村小学,创办浙江省农民银行,主办合作指导人员讲习所,开创农村合作事业。1928年,许璇兼任浙江省合作指导人员养成所所长,积极将理论研究付诸于实践。1929年,许璇在西湖博览会上作演讲,从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四个方面,对农业合作制度的效用予以高度肯定,他指出,“中国以农民为最大多数,农民经济问题不能解决,国民经济问题亦不能解决”。 合作制度是解决农民经济问题方法之一,他将农业组合分为信用组合、贩卖组合、购买组合、生产组合。在《合作事业之失败与成功》一文中,许璇指出,“合作事业,必须民众彻底了解合作之真正意义,并有办理合作社业务之能力,方有发达之可言。近两年来,江浙两省虽极力提倡合作,而已成立之合作社,不过略具雏形,其去成功之域,为日尚远,毋庸讳言”。许璇劝告人们,办合作社不要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要保持耐心与定力,尤其是做好入社把关,谨慎选择入社社员。 1929年12月发表的《信用合作社与农业仓库》一文中,许璇还大胆借鉴德国、日本的做法,提出探索类似现在“仓储金融”的“农业仓库”方案,由合作社收集各社员的农产物,存入农业仓库,仓库给予证券,合作社持此证券向银行借款。在许璇看来,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问题是一大瓶颈。破解农村疲弊之现状,农业金融政策尤为重要。许璇曾向国民政府提出议案,各省皆设农民银行,各县广设农业合作社,立于农民与农民银行之间,司借贷之事,为农民谋资金之融通。 许璇秉承“凡讲求农业经济者,宜外察世界经济之潮流,内审本国经济之状况,研求关于农业经济学之原理及法则,以资实地应用”的研究宗旨,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当今解决“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永远怀念 1934年11月,许璇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于北平大学农学院教授任上,当时的国立北平大学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公祭校葬,蔡元培、沈尹默分别题写墓碑,马叙伦撰写墓志,马寅初等400多位各界人士敬赠挽联缅怀。1935年1月12日,在浙江大学农学院举行了许璇追悼会,农林学家曾济宽主持追悼会,农学院院长李德毅报告追悼会筹备经过,省教育厅厅长许绍棣、省政府秘书魏颂唐、浙大秘书长王世颖、杭县县长叶风虎、蚕校校长陈石民等共四百余人参加。许璇逝世后,浙江大学师生及生前好友敬赠挽联缅怀。 魏颂唐:“明灭光息,瞻望日月;高举神化,凭乘风云”。 陈石民:“在新京,在杭州,曾几度萍踪聚散,忽告人其北平,驾归西竺;为农会,为大学,此廿年竭力经营,共钦名传南国,望重东邦。” 叶风虎:“扶桑负笈,开风气之先,吉坛振铎,广稼穑之才,农行主政,奏酌剂之功,周数千里游,直到今朝,溯经济文章,岂止艺林尊北斗;吾姑于嫔,托茑萝之庇,令子同窗,缔金兰之契,客地结邻,得乔木之荫,十七载追陪,恍如昨日,缅仪容警欬,何堪菊酒莫南天”。 好友梁希的长诗第一句:“皇天独厚君,使君先我死;不然君哭我,心痛亦如此”。 好友陈嵘:“毕生尽瘁勤禹甸,举世彷徨失导师”。 黄枯桐:“酸风凄雨梦皋亭,似水前尘一涕零;我自南归君北走,可怜行李付浮萍”。 卢守耕:“为学见要处事求中农界几人孚众望,早力教育晚勤著述心香一瓣奠师门”。 蔡邦华:“憔悴京华旧雨皋亭留几辈,伤心燕市春风马帐哭三千”。 吴耕民称其“是农界第一人,才俊至今皆后辈”。 浙江农业专门学校原校长蔡无忌:“国之本在农,夙仰先河”。 浙江大学原校长程天放:“捧手记清谈 夜雨秋灯 独忆嘉谋扩农院;伤心成永别 青天黑塞 难闻高论在苏堤”。 农学院原院长谭熙鸿:“农学数知交乐育为怀能有几,昊天胡不吊遗书未竟怅何如。” 时任农学院院长李德毅:“大功在育材,蔚起龙文,想见孔趋颜步;新猷溯往哲,愧承骥尾,犹是肃规曹随。”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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