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1915年4月的杭州,虽还未到梅雨季节,可雨水却连日不断,导致山水骤涨,出行不便。面对如此糟糕的天气,屈映光正考虑是不是将原定4月25日的出巡安排改期进行,不料24日天却放晴了,于是仍按25日既定时间出发。 25日上午8时,随行人员浙江军署金参谋、高等审判厅庄厅长等相继来到省公署。9时,屈映光等一行从蒲场巷的省公署乘车向城北驶去,到杭县拱宸桥码头换乘内河浅水巡轮前往余杭县。 乘船由杭县顺河而行可直达余杭县,沿途田畴广辟,桑麻遍野,呈现一派江南鱼米之乡的丰饶景象。然有点煞风景的是河道淤浅狭窄,一路而来,巡轮行驶缓慢,至板桥已是下午2点钟。抵达余杭县城时天气突变,大雨如注。屈映光就在育婴堂接见余杭知事杨拱笏等县公署官吏、职员和绅士、商贾、耆宿等众人,详细询问余杭地方事务等方面的利弊得失,以及南北湖水利设施情况。 因清咸丰年间太平军与清军屡次在余杭县及周边地区激烈交战,兵燹频发,当地百姓死难甚众。至清末民初,本地居民锐减而外地移民大增,土著与客民虽会聚杂居一处,但基本上还算相安无事,社会状况总体稳定。 屈映光与文武官僚、绅商父老等人面对面畅谈了约2个小时后,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余杭县立高等学校,与聚集于此的300余名各校教师和讲习所诸学生会面,勉励他们要注重品德修养,积极践行高尚的道德精神,以坚忍不拔的学习态度去求得成功。讲话完毕,屈映光就率水利委员会委员许炳堃和余杭本地熟悉水利现状者一行数人,一同到天漕庙滚坝等处,察看南湖水势情况。 南湖是东汉熹平二年(173)余杭县令陈浑废民田16000余亩修筑的上下两湖,主要为消减南苕溪水势,蓄泄洪水,古人治水之气魄由此宏大工程可见一斑。虽然在清光绪十六年(1890)对南湖进行了稍加修治,但不是很得法到位。待屈映光巡视余杭县时,已历经25年没有进行过疏浚,南湖面积萎缩严重,大半淤塞,较之早先湖面区域已不及二十分之一,倘若再不想办法治理南湖,必然后患无穷。 面对这种情况,屈映光想先尽心竭力地谋划考虑一下如何疏浚南湖的周密办法,以缓解洪涝灾害给百姓带来的艰难困苦。一行人结束现场勘查返回行寓时,已是晚上7点钟了。 第二天 翌日,屈映光原本打算赴临安县巡视,但鉴于余杭北湖情况的好坏与浙西水利关系甚大,必须亲自前往查勘一番才能放心。于是,26日上午8点钟,屈映光率水利委员会委员许炳堃、余杭知事杨拱笏、秘书刘焜等一行,沿陆路过通济桥,走乌龙瀽,到西涵、何家、化湾、苫塘、澄清各陡门,仔细察看现场情况。浙西诸水有一大半发源于天目万壑之中,其中以苕溪最为有名,主流分为西苕溪、东苕溪两支,而按区域方位,东苕溪上源又有南苕溪、中苕溪、北苕溪三支。以往,余杭县每遇汛期,因南苕溪常常宣泄不及,会导致水势汜滥。如果南苕溪再流经县城十余里与中苕溪、北苕溪合为一处,则水势更大,而作为下泄出口的瓶窑镇,夹在两山绾束的咽喉之间,假若遇到山洪暴发,或者淫雨水涨,周边立马成为一片汪洋泽国。 唐宝历元年(825),归珧任余杭县令。他为了缓解南苕溪、中苕溪、北苕溪水患,在重浚南湖的同时,又官绅筹维共筑捍塘为北湖,以占地30000余亩之域,潴滞中苕溪、北苕溪之水。通过南湖、北湖互为相倚,调控苕溪水势。水盛溢涝时,则注之入两湖,蓄滞洪水;水枯干旱时,则引之入河浜,用以灌溉。并为了确保苕溪汇合后,一路经瓶窑镇奔流而出,沿苕溪两岸还筑土修建了差不多有数百里的险塘。 迄今,险塘已很久没有得到浚河培壅,北湖也在沿岸居民蚕食开垦下湖面日益缩小。屈映光通过现场查勘,看到了因连日下雨北湖涨水的真实情况,当场就明确要立即权衡此事的轻重缓急,确定具体办法,筹定经费,分别对险塘、北湖进行修治。随后,屈映光决定前往地处杭县和余杭县交界的瓶窑镇。 正午时分,屈映光等一行过回龙渡抵达回龙寺。吃过中饭后,召集瓶窑镇一众绅民,详细询问地方事务好的方面和不足之处。同时,针对北湖现况征集意见,众人所提建议,基本与屈映光的下一步修治计划一致。会面结束,屈映光还在回龙寺前检阅了警备队、警察、保卫团,向受阅军警提出自治自重、恪尽职守等要求。并在回龙桥边手植松柏、香樟等树木数十株。之后,屈映光等一行又折赴北苕塘、澄清陡门及龙舌嘴周边考察。待回程进城,至行寓已是万家灯火了。 第三天 27日上午8时,屈映光就来到县公署,察看平民习艺所制作的各种花布、桌椅等产品,并得知所出产品的市场销路还较为顺畅,40名艺徒的手艺也比较纯熟。离开习艺所,屈映光出西门再次手植松柏、杨柳等树木数十株。 诸事完毕后,屈映光等一行顺着南苕溪一路而行前往临安县。沿途桑树成林,豆麦青葱,农民在田中辛勤劳作,面对此情此景,让屈映光深感欣慰。不过,他又见溪河淤塞狭窄的现状,想到这既不利船只往来通行,又会造成遇涝不能泄、逢旱无可蓄的尴尬局面,对农业生产颇有不良影响,认为应想方设法尽快启动疏河浚湖工程,以利民生。 当走过余杭县与临安县接壤的丁公桥,由古西驿道至杨梅湾步行到卫行亭时,屈映光听说因此处山路曲折,地势险要,上年曾经发生抢劫旅人的案件,当即吩咐余杭知事、军警负责人要会商防范之策,加派军警驻防,随时查缉,以保障过往旅人安全。说完此事,屈映光等一行与余杭县公署官吏等告别,往临安县青山镇而去。 本文刊发于《余杭史志》2023年第4期 作者 金玮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