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8月5日中共浙江省委发出《要求各地党委立即部署棉布商改造工作的通知》。至9月15日,全省大部分地区如期实现了中央《关于9月15日在全国实行棉布统购统销的决定》中的要求。 粮棉统购统销是指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粮食、棉花、油料等有计划地统一收购和供应的一项政策。1953年10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命令,对粮食市场作了12条规定,并颁发了《浙江省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暂行通则》草案。12月,又公布《浙江省1953年粮食计划收购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农村粮食计划供应暂行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同时,浙江省对食油、棉花(棉布)也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 从1954年油菜籽收获季节开始,浙江省对油菜籽、棉籽、油茶籽等油料实行统购政策,并对城镇人口食油实行定量供应,对工商行业、部队及其他用油等,实行计划供应。对棉花、棉布实行计划收购政策,实行棉布的计划供应,按照城乡人民的消费需要实行分类定量,凭票供应。粮棉统购统销的实行,缓和了粮食供需矛盾,取缔了粮食投机倒把行为,稳定了粮价,保障了城乡人民的粮食供应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业生产政策的放宽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粮、棉、油的供应状况有了改观,统购统销政策需要逐步加以改变。1985年起,国家不再下达农副产品购销任务,按照不同情况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浙江省的粮棉统购统销完成了历史使命。 浙江省部分票证 杭州市居民定量供应粮食,节约用粮 嘉兴县王江泾区荷花乡邻塘村农民用脱粒机打谷 杭州酿造厂工人宣传统购统销政策 农民卖余粮给国家 忙碌的季节里,人们用风车扬谷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