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边的“社”与“会”(上)说的都是“社”,而南宋时的“会”,其实也可以有两种解释。 “会”
一是指在特定的节日里举行的一种特定的宗教仪礼,又称为法事的,被称为“会”。比如上天竺寺的光明会、庚申会、城东城北一带的茶汤会、四月初八六和塔寺的朝塔会、西湖放生池的放生会、七月十五各大寺院的盂兰盆会、二月十五日长明寺等处的涅槃会、每月十七、十八日太平兴国传法寺的净业会、每月遇庚申或八日诸寺庵舍的西归会等等,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尤其是其中的盂兰盆会,规模之大,声势之盛,在许多老年人的印象里都还是记忆犹新的。 另一种解释,则是指附近一带专门参加某一种宗教仪礼的善男信女间的一种松散的民间结社。每逢节日,这个会里的人就相约着一起到某个寺庙去烧香礼拜。他们往往自己带米,到寺庙后就交给庙里的厨房,再出少许香火钱,寺庙里则会提供香烛和这一天的中饭。这种以烧香礼拜为主要内容的民间结社也都称之为“会”。由此可见,后一种意义上的“会”,和前面所说的“社”,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这种情形,在明万历《钱塘县志》中也有记载,说是二月初一日有“挑菜会”。二月中在西湖有“探春赏花之会”,“幼儿女辈则于家园作斗草之戏”。二月社日,又有社祭,“为社会饮”。七月,游西湖,作“赏芙蓉花会”,“各里醵金作会祀神,与春社同”。可见在当时人的心目中。“社”就是“会”,“会”也就是“社”。
明 万历《钱塘县志》 还有一种“会”是必须要着重加以介绍的,那就是以行业为区分标志的民间结社,通常又称之为“行会”。一般认为,这种结社形式大概形成于唐朝。在同一城市里而又属于同一行业的商人、工匠们,为了维护共同利益的需要,联合起来,推举一个领袖人物,称为“行头”,由他出面与官府打交道,解决征税、服役一类事务,并且由他出面贯彻官府的有关法令和行政意图,协助官府管理市场,由他带领同行业的人共同举行祀神仪礼。这就形成了以“行头”为领袖人物的一种民间结社。明清以降,行会的形式基本确立,它的功能也得到进一步发挥。许多行会经过共同商议又制订出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俗称行规。有关行规往往规定行会宗旨、信仰、组织、成员的权利义务、奖惩办法、公共财产的管理等内容。发展到后期,有的行会还共同议定价格、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划分、收徒等一系列行为规范,以形成合理的经济秩序,有利于本行业的发展。 行会的名称,以“会”较为多见,不过也有称之为“社”的,此外,称“会馆”、“公会”、“公所”、“帮”、“派”、“堂”、“门”、“庙”、“工会”的,也时有所见。 行会的活动场所,早期一般因陋就简,大都安排在茶馆。据《都城纪胜·茶坊》:“又有一等茶坊,专是诸行借工卖技人会聚行老处,谓之市头。”也就是说,人们约定俗成,凡有行会中事务需要洽商的,就总会到某一茶馆去会聚,称之为市头。后来,许多行会有了一些经济实力,分别建造起了各自祖师神的庙宇,于是又自然而然地把活动地点移到了祖师庙。行业中人在庙里共同祭祀祖师神,同时又仰仗祖师神的号召力和威慑力,坐到一起商议行业内的相关事务,这当然要比茶馆好得多了。比如祖庙巷里有座鲁班庙,当年就成了杭城泥水匠、木匠行会的聚会场所。 民国时期的老茶馆
明清时期,杭城的工商业一度繁荣,有了更强的经济实力,又纷纷修建会馆,作为行会的活动场所。会馆同时又成为行会所拥有的公共财产。会馆和祖师庙大都一脉相承,一般都在原先祖师庙的基础上扩建,因而总是以祀奉祖师神的殿宇为其建筑中心。即使择地新建,也必定会在其中安排祀奉祖师神的殿宇、戏台等建筑格局。毕竟在那个时代里,人们还是十分需要有个祖师神来作为行业的精神支柱的。 到了民国初年,据当年的《旅杭纪略》调查,那时候杭城的会馆已经大致上形成了两种类型。 一种是以行业来区分的,成为同行交流信息、接洽业务、商议事宜的场所。比如,书业在吴山,米业、箔业在湖墅,柴业、木业、茶业在江干,钱业、衣业在柳翠井巷,绸业在银洞桥,丝业、机业在艮山门,药业、烟业在望仙桥河下,典业在忠孝巷,布业在布市巷,酒业在下板儿巷,扇业在下兴忠巷等,都有各自的会馆。有的会馆具有相当强的实力,居然还办起了子弟学校,专供本行业中职工子弟免费入学读书;有的还办有相关的慈善事业,资助贫病职工。比如当年建于银洞桥保信巷的丝绸会馆观成堂,就形成了一个有相当规模的建筑群,亭台楼阁,假山水池,煞是气派。 另一种会馆以同乡联谊为其特色。全国各地的旅杭人士,主要是工商业者,此外也包括士大夫和各色人等在内,他们都十分需要同乡人给自己做后盾,给予必要的声援或资助。这种会馆称同乡会馆,按习俗惯例,只要是同乡人去投奔,会馆总要热情接待,免费住一夜,吃一天,并帮助介绍谋生途径。万一有人客死杭城,同乡会馆一般都会帮助收殓和存放棺柩,并设法护送棺柩回乡。当年杭城,同乡会馆随处可见,如荐桥的幽燕会馆、新开弄的山东会馆、三元坊的湖南会馆、金刚寺巷的楚北会馆、柴垛桥的安徽会馆、羊市街的福建会馆、抚宁巷的云贵会馆、十五奎巷的两广会馆、武林门的江西会馆等,都是颇负盛名的。 当然,这两种会馆的功能有时候也会合而为一,往往同乡的人在杭州往往又是同行,于是形成了一定的经营特色。据老人回忆,当年在杭城的工商业中,就有这样的约定俗成:宁绍帮经营金银首饰、烟酒、水产业,兰溪帮经营中药材业,徽州帮经营典当、茶、漆业,扬州帮经营理发、洗浴业;义乌帮经营打铁补锅业,东阳帮经营建筑业。这样一种经营分工上的传统特色,有的还一直沿袭至今。民国年间,杭城的行会大都改称同业公会。据说抗战胜利后杭城的同业公会有153家之多,当年一些同业公会的活动据说还是相当有影响力的。它们大都订有规约,规定同行业的行业规范,比如一些商业公会往往规定,凡是新开店或开设分店,都要到同业公会办理手续,领取会员证,方可营业;没有加人本同业公会的,不准经营本行业业务;凡新开店必须离同行业原有老店十个门面以外,以免抢生意,会员必须按月交纳公会月费,不得拖欠等等。一些手工业的同业公会,也制订了各自相应的行规。 这些行规固然总会带有那个时代的种种烙印,有着一定的局限性,不过仔细分辨,我们也会发现其中不少合理的成分,是我们的祖先留下来的又一种文化遗产,对于今天的经济建设也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事实上,除了经济领域之外,在文化、体育、休闲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种各样的民间团体也是当代人的一种选择。在这样一类社会活动中,我们也常常会看到当年的“社”和“会”所留下的种种痕迹。 民国时期的杭州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