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孝汤氏尊处州缙云人汤举(一作汤京)为始祖,南宋时迁萧山夏孝乡河兜里,并从第十四世开始分为忠一、忠二、忠三3房。忠二房第二十一世汤奎瑜(1656-1711)即汤金钊高祖,从河兜里徙家县城西门,为县城西门汤氏之祖。 汤奎瑜子汤克敬(1687一1768)即汤金钊曾祖,汤克敬子汤成德(1711一1779)即汤金钊祖父,为国子监生。汤成德子汤元裕(1742一1823)就是汤金钊父亲,也是国子监生。二十一传至云玉公,迁于县西门,别为西门汤氏。汤金钊属夏孝汤氏县城西门派第二十五世。 夏孝汤氏始祖像,载汤氏家谱 图片来源《湘湖望族》
一个爱国爱乡体恤民瘼的清官
汤金钊(1772-1856),字勖兹,一字敦甫。祖籍萧山县夏孝乡河兜里,世居萧山县城西门万寿桥下街。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中乡试第一解元,嘉庆四年(1799)己未科进士。汤金钊历官各部尚书、陕西巡抚、国子监祭酒、翰林院掌院学士等。为乾隆、嘉庆、道光、咸丰朝元老。 汤金钊幼年随父亲汤元裕在县城开汤团店,一次偶遇杭州大酱园店收账先生吃完点心后,将账篮遗忘在店里。汤家四处打听找不到失主,便代为保管。翌年,这位账房又来吃汤团,汤元裕将账篮归还,先生十分感激拿出银两酬谢,汤谢绝。汤金钊从小受到良好家教,在朝为官体恤民生。 汤金钊为官清廉,是敢于直谏的诤臣。道光元年(1821),汤金钊任户部右侍郎,时户部侍郎孙玉庭奏增赋税,汤力陈增税之弊上疏反驳,百姓称“汤大人明鉴”。道光朝时吏治腐败,各地官员收取好处成风。此举遭到汤金钊等大臣反对,不允许将收受“好处”变相合法化,道光帝称赞其曰:“朝中有诤臣,使朕胸中黑白分明。” 道光七年(1827),各种积案沉冤泛起,道光帝决心派时任左都御史、礼部尚书的汤金钊重新调查审理刑狱案件。汤金钊先后5次奉旨出京,历时4年,行程万里。不顾劳累查阅案卷,倾听审诉,调查核实,公正严明。凡涉及官吏,均将详情立卷,提交吏部惩处,或直奏道光皇帝。使一些沉冤得以平反昭雪,人称“汤青天”。 汤金钊身居高位,吃穿住行十分俭朴。《清史稿》载汤金钊做翰林时没有私宅,寓住在光明殿旁的左廊房内。官至尚书,家中仍未备车备轿,在街上租车入朝,只有一个随从仆役。一日,汤金钊坐马车不小心将路边卖菜老翁的菜担碰倒,老翁向其索赔一贯钱,汤金钊二话没说将借来的钱赔付给老人并目送离开。 清成丰四年(1854),正值汤金钊中解元60周年之际,咸丰帝感念其为朝廷立下的许多功劳,下旨赏加太子太保衔,赐予御书“庆衍恩荣”匾,恢复一品待遇。咸丰六年(1856),85岁的汤金钊寿终于京邸正寝,下诏以尚书规格抚恤、安葬,谥“文端"。咸丰帝称赞汤金钊“立品端方,学问醇正”,“学有渊源,品臻醇懿”。 汤金钊撰《培贤兴贤章程》(局部) 载《夏孝汤氏宗谱》 图片来源《湘湖望族》 捐田助人“良善”家风世代传承 夏孝汤氏宗祠堂号“良善堂”,源自明嘉靖时萧山县令林策,赠送匾额“良善耆民”。汤氏子孙将“良善”作为堂号,认为是“祖德也”,教育子孙做善良的有道德的人。 汤金钊的高祖、第二十一世汤奎瑜迁到县城西门之初,常有衣食之虞。他的小女儿因养不起无奈送给人家,幸得汤氏族人帮助渡过难关。那时,汤金钊的曾祖还小,高祖对曾祖说:“你日后如果富了不能忘了穷苦乡亲!”汤金钊的曾祖汤克敬刻苦读书,成为国子监生。汤家是从他手里开始富起来的。他见族中有人生活困难,牢记父亲教诲不能忘了穷苦乡亲,就用自己的积蓄陆续购买良田,让人租种。从乾隆甲戌(1754)冬季开始,汤克敬就用这些租田所出,给河兜里汤氏族中的困难家庭大米,让他们度过年关。困难家庭遇到婚丧二事,也由租田所出给予适当补助,以解其急。并以所产积余继续购买良田,滚动式发展。到乾隆三十一年(1766),累计购得良田逾百亩,全部捐给族中作公产,主旨十分明确:报答乡亲,“义田之设,为吾族之贫者计也"。 汤金钊曾祖与他的3个儿子一起制订“义田条款”7条,镌成《义田碑记》立于宗祠。凡族中有穷窘孤苦者经调查核实,每年“于十二月朔至初五日给票,十五日在良善堂给米”。如果有余积,则用来置添义产,包括购买义田。汤家按乡规收取田租时,让利于租户是体现对租户的体恤。曾祖希望由他开创的汤氏义田,继承他的遗志,妥善经营义田,继续周济贫困者。 道光二年(1822),汤金钊父亲汤元裕续捐义田50余亩,这样河兜里汤氏合族义田达150余亩。但随着人口增长,人均周济给米数量反而减少。道光三年(1823),汤元裕撰写《续义田碑记》,使汤氏义田管理条规日臻完善。道光十九年(1839),汤金钊捐义田51亩,“专为望贤府君本支子孙之间有艰窘者而设",称“西门义田"。汤金钊特撰《西门义田记》,将自己捐赠的51亩义田做了具体安排。汤金钊还制订《西门义田给米章程》,重点是救助“孤寡老疾”。“有余,则存于殷实经手人家,以便增置义产,以扩大扶贫力度。”为此,汤金钊又先后捐田60亩,其中20亩用于“培贤户”,40亩用于“兴贤户”,“以助诸生应乡试之费”。汤金钊父亲汤元裕续捐义田50余亩,汤金钊两次累计捐田111亩,统称“西门义田”。 这一慈善活动历时百年,曾祖、祖父、父亲乃至汤金钊本人一脉相承,实是“良善”人家家风所致。 注:本文节选自《湘湖望族》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