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1899—1935),江西上饶弋阳县人,1922年8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参与并领导了江西的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 1934年11月初,方志敏奉命率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行动,任红十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抗日先遣队在杭州淳安、桐庐、建德、临安等地区先后转战20余天,主要集中在遂安、淳安境内以及分水、昌化、寿昌等地,途经乡镇积极宣传党的抗日主张,推动了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1935年1月下旬,在国民党军队重兵堵追下,红十军团遭受严重损失,方志敏在江西玉山陇首村被俘。 位于南昌西郊梅岭山麓的方志敏墓,墓碑正中镌刻毛泽东题词“方志敏烈士之墓”。 在狱中,方志敏正气凛然,坚贞不屈,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用自己的心血写下了《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等名篇,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在江西南昌英勇就义,时年36岁。 2009年,方志敏当选中宣部“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2021年,方志敏被《中国共产党简史》赞誉为“伟大斗争中英勇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的“杰出的将领”。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