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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经济结构变迁与海上丝路勃兴(上)
来源: 中国学派微信公众号  作者:葛金芳  日期:2021-01-06

从世界格局变动看“海丝”取代“陆丝”缘由

海上交通和海上贸易早在两汉、三国已有零星记载,但汉唐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是通过陆路进行的,此即汉武帝时张骞通西域后逐步兴起的陆上丝绸之路。其特点是路远、时长、量小,只能以价高、量轻的奢侈品为主,主要服务于各国贵族和统治集团,与老百姓生活关系不大。自晚唐以降,海外贸易逐渐兴盛,海上丝绸之路成为对外交通和贸易的主要通道,这是由多方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北方民族的兴起和独立建国,遮断了中原内地通往中亚、西亚的陆上交通。特别是党项崛起并占据河西走廊后,中原与西域、大食(阿拉伯帝国)陆路贸易已掌握在西夏和辽朝手中。《宋史·大食传》载:“先是,其入贡路由沙洲,涉夏国,抵秦州,(仁宗)乾兴初年(1022)赵德明请道国中,不许。至天圣元年(1023)来贡,恐为西人钞略,乃诏自今日起取海路由广州至京师。”可见自北宋中叶起,大部分阿拉伯商人改由海路从广州等地登岸入境。当然,陆上丝路仍不绝如缕,如《契丹国志》载,西域的高昌、龟兹、于阗、小食(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小国及以西之大食国仍遵旧制,“三年一次遣使约四百余人”到辽朝从事经贸活动。输入品有产自阿拉伯地区的犀牛角、乳香、琥珀、玛瑙器等,还有产自中亚各国的赫里丝、门德丝等毛纺织品,“皆细毛织成,二丈为匹。”然其贸易规模已经无法与海上丝路相提并论。公元11世纪中亚木鹿(今土库曼斯坦之马累,Maru)的伊斯兰学者马卫集(1046—1120)记载过大食商人经行辽朝的道路,在今中国境内大致是从喀什东行至叶尔羌(新疆沙田)、和田、沙洲(甘肃敦煌)、可敦城(今蒙古国境内),再到辽上京(治所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此时大食帝国虽已衰微,然而阿拉伯商人经营的海外贸易却仍然繁盛,他们梯山航海,无远弗届,“四方辐辏,万货中贱”,只是他们的身影多半出没在海上的波涛帆影之中。当世界历史进入第二个千年之后,如果说波斯湾和阿拉伯地区是东西方(两宋时期中国与欧洲)贸易的交汇地带,那么小国云集的南洋地区则是中国海商和阿拉伯商人的交汇地带。实际上,东亚之宋朝和西亚之阿拉伯,构成当时国际贸易中最为活跃的两极,甚至可以说是世界全球化历史浪潮中的第一抹绚丽浪花!而海上丝路则是连接欧亚大陆的第一座海上桥梁。

这就涉及海上丝路勃兴的第二个原因,此即公元七世纪初阿拉伯半岛在伊斯兰旗帜下实现统一,哈里发大帝国(唐宋时即称为“大食”)横空出世。“先知”穆罕默德(570—632)统一阿拉伯半岛的三大法宝,是阿拉伯语、伊斯兰教和“圣战”。穆罕默德原是商人出生,“大食”帝国从诞生之日起便有重商血统。随着这个新兴帝国的疆域扩大、人口膨胀和经济增长,再加上其地理位置处于波斯湾、地中海和印度洋之交汇处,阿拉伯商人开始成为沟通东西方的信使。

第三个原因最为重要,这就是北宋晚期中国经济重心南移过程基本完成,江南取代汉唐时期的中原成为新的经济重心地区。赵德馨先生指出,“经济重心地区是指经济较其他地区发达、财富较其他地区多的地区。它反映的是经济发展、财富分布的不均衡性。”中唐安史之乱后,中原经济区在战祸蹂躏、垦殖过度、气候趋冷、黄河泛滥和水旱灾害频率上升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发展速率明显放缓,而淮河以南,特别是两浙、江东西和福建等路之经济发展速率明显加快。至迟到北宋神宗元丰年间,即11世纪80年代,已有确凿数据可以证明,无论是粮食生产还是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无论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还是手工业商业发展水平,江南经济区已经全面超过中原经济区。不仅南方的人口、耕地已占宋境人口、耕地的2/3,而且来自南方的赋税收入也已经成为宋代财政的主要来源。这样一种“南重北轻”的经济格局,一直延续到今天仍未移易。

需要强调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重心地区因向东南方向的持续移动,而更加靠近拥有优良港口的沿海地区,为封闭型的农业自然经济向开放型的商品交换经济逐步过渡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正是在经济重心加速南移的过程中,汉唐时期的单一农业经济,至宋逐步演进为农商并重结构,以陶瓷、纺织品等为主的手工业品生产不仅门类齐全、规模可观,而且多数手工制造业的生产重心也已经转移至以江浙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地带,这为海上丝路的勃兴提供了规模性手工业产品输出的物质基础。当然,宋代先进的船舶制造技术和海上导航仪器的发明,更是海上丝绸之路勃兴的重要原因。此点黄纯艳论之甚详,可以参见。

宋代农商并重经济结构的初步成型

如所周知,宋朝从南洋和印度洋、波斯湾进口的“蕃货”,主要是以香料、药材、矿产和动植物初级产品为主,而宋代的输出品则以手工制成品为主,其中尤以纺织品、瓷器和铜钱为大宗出口商品。所以,“海上丝绸之路”又有“香料之路”“陶瓷之路”等名称。特别是南宋宁宗时期(1195—1224)严禁铜钱出口,“止以绢帛、锦绮、瓷漆器之属博易”之后,丝绸之类纺织品的外销量更大,所以“海上丝路”之命名更为确切适用。

宋代手工业产品的规模性输出之根基,即是其时工商业文明的勃兴。可以说,入宋以后,各种商业气象扑面而来:近代城市坊市合一、沿街设店的风貌形成于北宋中叶;乡村地区草市、墟集数量激增的第一个浪潮出现于宋代;交换手段的便利化即纸币的使用和贵金属白银货币化起源于宋代;区域市场的形成和区间市场联系的加强亦在宋代;更不要说海外贸易的第一波大潮出现于宋代。这些现象的经济本质,就是市场在城市和乡村地区不断的扩展,市场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的作用显著增强,市场力量正在把汉唐以来的自给自足经济逐步推向以商品货币关系为特征的工商业经济。这种情况在长三角为核心的狭义“江南”(即两宋的浙东西和福建沿海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学界多数论著均有肯定性表述,不必多言。

需要强调的是,两宋手工业生产的蓬勃发展,为陶瓷、丝绸等手工业制品的规模性输出提供了源源不绝的货源。宋代城市和郊区较具规模的手工业多半呈“前店后坊”的样式,乡村地区如造纸、制茶等手工业制品亦需运输至集镇或城市出卖。种类繁多的手工业制成品,已和粮食、布帛一道,成为各级各类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品。不言而喻,手工业的成长和发展,本身就是工商业文明渐趋繁盛的主要内容。宋代手工业的主要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门类齐全、分工细密,“三百六十行”行行皆备。其中最为重要的,有矿冶、铸钱、军工、造船、建筑、纺织、制瓷、造纸、印刷、粮油加工、酿酒、熬盐、制糖、文具和工艺品生产,以及各类农具、铁工具和金属器皿制造等行业。若与汉唐时期相比,宋代手工业的生产规模明显扩大,内部分工更加细密,生产技艺显著提高,而且拥有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因而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喜人局面。

二是除矿冶、军工和铸钱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是与生活资料相关的纺织业、陶瓷业、造纸业、印刷业和食品制造业等,而且其中民营手工业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史料中见到的手工业工匠有“炉户”“铁工”“铜匠”“金银匠”“冶工”“车工”“船户”“机户”“染户”“石匠”“窑户”“陶工”“纸户”“磨户”“焙户”“漆户”“木匠”“亭户”“盐户”“糖霜户”等。其中绝大多数是独立的手工业从业者,有些还是拥有雄厚资产的作坊主。总共不下数十万人,甚至可能有上百万。其中至少有相当部分已经脱离自给自足的生活模式,转而靠市场谋生。

三是宋代技术革新与工艺革命有重大进展。诸如犁刀、铁搭等新式农具的发明,冶金业中胆铜法(“水法冶金”)的使用,明轮战船的创制和大型海舶的建造,水转大纺车的出现,铜版泥活字的运用,火药用于“突火枪”“霹雳炮”的制造,等等,技术先进,成果累累。两宋时期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成果最丰、成就最大、进展最速、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技术进步时期。技术进步提高了生产率,也增强了手工业者在市场上的谋生本领。由此可见,江南地区早期工业化进程早在宋代已经启动。

晚唐以降,特别是入宋以后,工商业文明的快速成长,是否导致宋代经济结构发生了部分质变?笔者的答案是肯定的。汉唐以来单一农业经济正在逐步转型为农业和工商业并重的经济结构。这个转型的过程颇为曲折和漫长,如果说以长三角为中心的(狭义)江南经济区,从北宋中叶以后开始率先呈现出农商并重之结构性特征,那么直至清末民初,中国沿海地区才逐步向以机器生产和市场导向为特征的现代工商业文明加速前进;一直到20世纪后半叶,中国才从整体上进入现代工商社会。当然,还有不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直至今天仍然处在单一农业经济阶段。在这几百年中,农商并重的经济结构在空间范围内有一个逐步扩展的过程;与此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农商并重的经济结构也反复遭遇磨难与曲折,其中尤以元朝(特别是华北地区)、明初朱元璋和朱棣统治时期(1368—1424)和清初半个世纪遭遇的挫折最为严重。其原因各有侧重。元朝时期,蒙古统治集团带入中原地区的诸色户计、匠局制度和民族歧视政策,对工商业文明的成长显然有着阻碍作用;明初朱元璋用里甲制、粮长制以及承袭元朝的户计制度,重新把小农固着在村社中,相对于宋朝小农可以自由迁徙、自主择业之体制,显然是一种倒退;至于清朝初年的“圈地”浪潮和农奴制因素的死灰复燃,更是不利于工商业文明的成长。然而,历史进步的潮流终究不可抵挡。在元朝统治的江南地区和明朝中后期、清中叶以降等历史阶段中,农商并重之经济结构仍在顽强地扩展着自己的地盘。笔者的观察是,自北宋中叶起,以两浙、江东西和福建沿海地区为依托的江南经济区,已经率先进入农商社会的门槛;而南宋时期江南地区农商社会的主要特征已经基本成型。

农商社会的主要特征及其运行机制

“农商社会”理论是从产业演进角度观察社会经济形态的嬗递轨迹而提出的一种假说或设想,迄今仍在不断完善、补充和构建之中。不过,其基本轮廓已清晰可见。

“农商社会”的观察视角与存在时段

“农商社会”概念提出的初衷,是试图从中国历史发展的生动史实出发,重新总结中华文明史演进脉络及其阶段性特征,以突显自身民族风范;而社会经济形态则是一个可行的分析视角。如果从产业结构变迁的角度来划分中国三千余年文明史的发展阶段的话,会发现它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即古代农业社会(先秦汉唐时期)、近世农商社会(宋元明清)、现代工商社会(19世纪中叶起步,21世纪初总体跨入)。

这就是说,汉唐时期,中国基本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其主要景观是茅舍炊烟、春耕秋收,一派田园风光,农业是唯一的支柱和基础性的产业,交换和商业活动即使有也无足轻重。与此相反,在现代工业社会中,与农业相比,工商业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其经济景观是城市崛起,通衢大道星罗棋布,各种商店争奇斗艳;在城内或郊区,大小工厂比肩而立,机器轰鸣;绝大部分生产和生活资料需要从市场上获得。而在这两种社会之间有一个很长的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农业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城市化进程启动,商业逐步发展,市场明显扩大,交换和货币逐步变得重要起来。手工业和商业已然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与农业一起成为社会经济体系顺畅运行的重要支撑。在中国,这个经济过程起始于两宋时期,并一直延续到20世纪,长达千年之久。我们认为,这个阶段的中国传统社会即是处在“农商社会”阶段。

“农商社会”的经济内涵与主要特征

与古代农业社会相比,农商社会的第一个特征是农村经济同时在两个方面发生改变。首先,从微观层面看,有日益增多的个体小农经济由自给性向自给性和交换性相结合的方向转化,且交换性持续加强,有赶上或超过自给性的趋势,即小农从使用价值的生产者向交换价值的生产者逐步转化。如果某个小农家庭粮食种植业以外的收入(即从市场或雇主处得到的非农收入)超过总收入的1/3,就可以认为这个家庭核算单位已经跨入农商社会阶段。其次,是从中观层面看,农村经济中的非农产业得到增长,随着种茶、制糖、养蚕、缫丝、棉纺以及多种土特产等新型生产项目的引进和扩展,农民经济收益表中的非农收入大幅增长,乃至超过总产值的1/3,此时的农业经济已是包括种植业、手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有机体系,而与原先男耕女织的单一结构相区别。

农商社会的第二个特征,是市镇兴起与城市化进程加速。不仅种植业中粮食剩余率得到提高和农村产业结构发生改变,特别是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为城镇手工业提供日益丰富的各种原料,而且城乡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为都市化进程提供了源源不绝的活力。这使得乡村地区大批镇市兴起,这些基层市场作为城乡产品交换的渠道,为城镇经济提供了源源不绝的粮食、商品和不断扩大的市场。于是,日趋改善和扩大的交通网络,像血管一样为都市化进程输送着必不可少的物质养料。

农商社会的第三个特征,是早期工业化(原始工业化)进程启动。所谓“早期工业化”,主要是指在人口压力下“传统组织的、为市场的、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工业的迅速发展”。这就是说,人口的增长(北宋后期已迈上1亿台阶)、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以一年两熟的复种制和商品性农业为标志)为早期工业化提供了基础性前提;而日新月异的科技成果则是手工业快速成长的内在动力;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扩大,无疑为制瓷、纺织等行业进行商品生产提供了外在拉力。这导致社会整体发展方式由传统的 “广泛型成长”转向具有近代性的“斯密型成长”的特点。

农商社会的第四个特征是交换活动显著增加,贸易市场容量扩大,经济由封闭向开放转变。从国内贸易看,进入宋代以后,长途贩运性的贸易已不占主要地位,虽然它还在延续,“坐贾”取代“行商”成为商人阶层的主要构成部分。与此同时,贸易中的商品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日常生活资料(如粮食、布匹、茶叶和各种手工业制品等)、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牛、农具、煤炭、木材、船只等)进入商业流通领域,贸易性质由原来的奢侈品贩运性商业变为以居民日用品为主的规模型商业。宋代“商业不再为少数富人服务,而变成供应广大人民的大规模商业,这在性质上是一个革命性变化”。这也正是宋代政府商税收入大幅增长,以致不少年份甚至超过农业“正赋”收入的奥秘所在。

同时,在海外贸易拉动之下,东南沿海地区新型、充满活力的开放型市场经济逐步崛起,这是汉唐以来农业经济内部真正带有路标意义的重大变化。秦汉“第一帝国”和隋唐“第二帝国”,都是以农业经济为立国基础的大陆性帝国,不仅经济重心位于司马迁所说的“三河”,即黄河中下游地区,而且汉唐间历时千年的“丝绸之路”更是向着亚洲内陆延伸。可以说,宋以前的历代王朝,都是“头枕三河、面向西北”的内陆国家。但自中唐以降,中国开始由内陆型国家向海陆型国家转变:广州、泉州等大型海港相继兴起,东南沿海地区以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和商品经济为后盾,开始表现出向海洋发展的倾向。在迅猛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刺激下,东南地区以生产交换价值为己任的商品经济日趋繁盛,以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于是原先“头枕三河、面向西北”的立国态势,一变而为“头枕东南、面向海洋”。这就是说,中国立国态势在唐宋之际发生重大转折,由内陆帝国开始向海洋帝国的方向前进。这个转折的实质性内涵,是从自然经济转向商品经济,从单一种植经济过渡到多种经营,从基本上自给自足到专业分工有所发展,从主要生产使用价值转为生产交换价值,从习俗取向变为市场取向,从封闭经济走向开放经济。  

农商社会的第五个特征,是带有近代色彩的新经济因素已然出现并有所成长。首先是交换手段发生变化,“交子”这种世界上最早的纸币在北宋前期横空出世,并与交钞、钱引等信用票据一道充当支付手段,金元明三朝继之,汉唐“钱帛兼行”的时代宣告终结,历史自此进入“钱楮并用”时代。同时,以白银为代表的贵金属称量货币跻身流通领域,白银货币化进程启动。其二是商业信用开始发达。宋代开始以茶引、盐引、钱引、交子(它很快演变为信用货币)、便钱和现钱公据等为代表的大量信用票据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其三是纺织、茶叶和果树种植业中“包买商”出现,其中尤以纺织业中最为多见。其四是纺织、井盐和矿冶业中出现了带有近代色彩的雇佣劳动。

“农商社会”的运行机制

与先秦汉唐时期的古代农业社会相较,农商社会的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变化。社会生产由原先单靠生产效率提高来缓慢推动,开始变为由生产效率与交易效率发生良性互动,并共同作用于社会经济的动力机制。首先,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农商社会赖以出现的逻辑起点。农商社会中,农业仍然是基础性、支柱型产业,这不仅因为粮食、布帛等仍然是全部人口的衣食之源,更因为农业剩余率的提升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如为手工业和商业释放出更多劳动力,为手工业提供原材料以及为商业提供商品等;而且,非农部门的成长反过来又为农业部门的商品化生产提供需求和动力。

其次,交易效率的改进和提高,又是农商社会不断前行的内生动力。作为总产品的“输出口”,市场“是与商贸联系在一起的生产活动的总和”。只有参与交易的农业产品,才在根本意义上与农商社会发生关联。而交易规模的大小依赖于商贸活动的多少,商业活动的增进又依赖于技术与制度的完备。当经济环境(如城市化)、相关制度(如货币制度)或技术(如交通运输和信息技术)等外部因素变得有利于交易时,农商经济体中的交易效率会内生地得到提高,进而使商贸活动和市场容量进一步扩大。而这又将进一步刺激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使得更多农业生产活动被卷入市场之内。 

最后,市场容量增加,会促使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同时得到提高。在一国资源既定的条件下,决定其产业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市场规模。只有当市场需求足够大时,才能刺激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从而为市场需求提供更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市场要是过小,那就不能鼓励人们终生专务一业。”而构成庞大市场的,“不是单纯的面积或人口,而是购买力,即吸收大量年产出的能力”。当社会购买力显著提高而形成巨大需求时,市场会促使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同时提高,进而使农商并重的结构性特征更加显现。经济运行机制的变化,或许可视为“农商社会”的第六个特征。

概而言之,至少从北宋中叶以降,江南农村经济正在逐步演变为包括农业、手工业、商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有机体系。这是笔者将之命名为“农商社会”的根本依据。

宋人对“农商社会”的观察和理解

“农商社会”说固然借用了一些历史学和经济学的观察工具,但归根结底是从两宋社会的历史实际归纳出来的理性认识。此节略述宋人对其时其身所处社会之经济结构变革的观察和认识,以佐证“农商社会”这个概念并非今天的杜撰和臆测。

自北宋中叶以降,一些思想敏锐的士大夫相继观察到当时社会经济结构与汉唐时期的农业社会相较已有明显不同。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身处西川都会的成都人邓绾(1028—1086)就有“行商坐贾,通货殖财,四民之益也”的话头。这不仅是邓绾对商人阶层带来经济活力的肯定,而且可以看出他已经认识到工商业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

稍后,约在哲宗元祐二三年间(1087—1088),时任浙东天台县令的郑至道也认识到手工业、商业对社会经济的价值与意义并不亚于农业。他在天台县令任上一连发布七道“谕俗文”,其中第七篇《重本业》开篇即云:

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穑;工勤于技巧,则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货财。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不能此四者,则谓之浮浪游手之民。

从经济思想史角度看,郑至道是“士农工商,四民之本”理念之最早、最明确的宣示者。若从经济结构角度视之,他应是北宋中叶以来手工业和商业开始取得与农业同等重要地位这一变革的较早发现者。

事实上,在此之前的司马光已有类似说法。他在仁宗嘉祐七年(1062)的奏疏中指出,手工业者、商人与农夫一样,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农尽力,则田善收而谷有余矣。工尽巧,则器斯坚而用有余矣。商贾流通,则有无交而货有余矣。

司马光肯定手工业者、商人与农民一样,具有同等的价值创造作用,实际上也是认为手工业、商业和农业一样,均是社会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哲宗元祐七年(1092),苏轼在反对征收五谷力胜税钱的札子中说,若对粮食、流通、交易收税,会“使商贾不行,农末皆病”。这就是说,阻碍农产品流通渠道,会反过来伤害粮食生产。这是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已离不开商业交易的明确认识,其背景应是当时粮食生产商品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自然反映。

其后,在绍圣四年(1097),户部尚书蔡京对农商并重这个基本经济结构提出了确切的看法:

商农相因以为生者也。商不通则物不售,物不售则贱,贱则伤农。农商不能交相养、庇四海之民于平安之时,而未免流离于水旱之际,则非所谓和万邦也。

这是对国民经济中农业和商业两个部门相互依赖、互为支撑、缺一不可之关系的正确理解,此即商农相因而生、农商相养而成。蔡京甚至认为,自北宋开国以来100多年中,各种经济弊端之重要根源,就在于商业发展得不够好。他说:

人知所尚,则士非不多也;土无不辟,则农非不劭也;器无不精,则工非不巧也;四民之业,三民备矣。而商不通,故天下之大,百年之久,民未加富,俗未加厚。

这等于是,在蔡京这位“财政大臣”眼里,商业已经居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地位。商业发展了,士、农、工这三业都将受益;商业如受阻滞,则整个社会都会受到莫大影响,士大夫阶层、手工业者和农民的经济利益也会受到损害。

与司马光同时代的欧阳修也有类似看法。他在《送朱职方提举运盐》一诗中说:

吐策献天子,治国如治身。四民犹四体,奈何窒其一,无异钛厥趾。工作而商行,末本相表里。臣请通其流,为国扫泥滓。

欧阳修坚决反对抑商政策,其现实依据即是士、农、工、商四业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就像人有四肢一样,缺一不可。

上引诸条言论,足以说明北宋中叶以降,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放弃汉唐时期“重本抑末”“重农抑商”的陈腐观念,看到了商业(含手工业和商品性农业)在社会经济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或缺的地位。这是宋人对“农商并重”社会的明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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