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顺着这一思路,看看对于宋代乡村间的社会生活又有多少了解。所谓社会生活,当然也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吃、穿、住、行、婚姻生育、物资交流、宗教信仰、经济互助等,皆可囊括其中。法国汉学家谢和耐(Jacques Gernet)曾对南宋末年的社会生活状况作过描绘,虽以城市为主,但那个时代的世态风情、民间流俗,对我们了解乡村同样有益。朱瑞熙、张邦炜等著的《辽宋西夏金社会生活史》,对于宋人的饮食、服饰、居室、交通、婚姻、生育、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都有所介绍,展现了宋代社会生活的基本面貌。此外,从诗词出发描绘宋代乡村生活情景的论说相当多见,但其中有不少似应视作诗词赏析更为合适。有关服饰、丧葬习俗、生子不举、宗教信仰等内容的专文讨论亦有不少,尤其是宗教信仰方面,分析较为深入。如日本的金井德幸曾分别探讨了村社与佛教、社神、土地神、宗族之间的关系,描述村落间的信仰生活,并认为南宋各地社庙的建立与国家力图加强乡村统治有关。须江隆则分析了宋代里社之祭向土地神信仰的转变及其原因。国内关于信仰、巫术的研究成果也相当丰硕,暂不详述。宋代的乡村生活到底如何,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比起其他方面,更需要研究者努力站在当时的社会情境中去设想、去体认。由于缺乏足够的有实质意义的文献支撑,要复原宋代的乡村生活谈何容易,但在综合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做一些趋近历史现场的构想,十分值得尝试。小岛毅就以“农民抒怀”为题,在整理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进行了“虚构”创作,虽然简短,但相较众多严密的讨论,不仅有趣,也让读者对宋代农民的生活有更真切的感知。这也是笔者希望继续努力的方向。以上概述,当然远不足以涵盖宋代乡村研究的方方面面,几个主要的论题,也只是笔者在希望探寻简单而整体的乡村印象前提下个人性的架构。仅就上文所及来看,宋代乡村的各个组成、各个方向都已有程度不等的探讨,某些方面的成果可以说相当丰硕。虽然屡屡有学者慨叹对乡村关注不够、研究不够深入,但笔者以为史学领域并不缺乏细致论述和分析,只是为了使讨论更为深入,常需要将视野集中于某一焦点。邓小南说,“历史现实本来是没有那么多界域和屏障的,人为地将其拆解开来是为了研究的专门与方便;那么,这种‘拆解’也可能造成理解中的隔膜与偏差”。她提醒我们,应该尝试寻求沟通的出路。勾勒宋代村落的基本面貌,对于我们深入乡村研究不可或缺。但这样整合性的考察,绝不可能以一人之力完成,学如积薪,前人所作的努力为我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就笔者个人而言,对于理论与方法的归纳并不擅长,但上述所见丰富多彩的乡村历史图景,确是在各种分析方法、理论工具的影响下思考并书写而成,因此,似有必要对引导各种讨论取径的理论方法稍作一点阐述。包伟民曾对宋史研究领域的理论与方法做过高屋建瓴的总结与回顾,这里没必要东施效颦,仅就与近几年乡村研究相对关切的几个主要问题稍作一点阐述。
包伟民 刘后滨 主编,社科文献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国家”和“社会”,从理论方法这个层面来说,已是一个略显陈旧的问题,但不可否认,它并没有被学界完全摒弃。有关“国家-社会”解释框架的渊源,以及导入中国史学界后的移植与修正,无须赘述。我们知道,现在常常提及的“国家”和“社会”与原来二者对峙的框架是两码事。杨念群指出,这一框架对于中国史研究的意义,“并不在于深究其是否符合某个社会理论原创者用之梳理西方历史时所持的原意,而在于其具体的移植是否真正改变我们提问历史问题的方式”。事实上,“国家-社会”对近年历史研究选题与观察视角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学界对乡村史的趋热即与此有关。目前所见宋代乡村研究中,通常也会考察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但并不是把它们当成相互对抗的事物来看待。虽然这与原初的研究范式相差甚远,但有时为便于为讨论、分析,不免要进行“国家-社会”“官方-民间”“城市-乡村”之类的二元区分,其实这样相对应的二元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只是我们如何看待的问题。对应不等于对立,二元区分不是非此即彼的定性,也不等于必须将之作为“固化的结构”,它同样可以是一种“流动的关系”。尽管现在对于“国家”“社会”之类的用语已有诸多批评,但笔者以为,作为概念仍可沿用,不必为求同古名而失意于今人。“村落共同体”可算近年来另一个较为热门的理论名词。“共同体”(德Eine Gemeinde,英Community)的概念目前在不同学科、不同场合被宽泛地使用着,在各种特殊的语境和特定的学科体系中,已经以完全不同甚至无法比较的方式被讨论、分析与工具化。在多数情况下,谈不上是什么概念,只是一个名词而已。笔者窃以为这恐怕得归功于翻译的“成功”,“共同体”三个字比英文“community”(社区)要容易被国内史学界接受,并引起人们的共鸣。至于“村落共同体”的导入,则由日本史学界而起。无论是平田义郎、戒能通孝、旗田巍等人关于华北是否存在村落共同体的争论,还是谷川道雄基于区分“古代”与“中世”的“豪族共同体”学说,都已有学者作过详细的梳理。而在宋史学界,关于村落共同体的讨论则是因地主与农民关系的论争衍生出来的。观点也主要集中于宋代江南稻作地区的村落是否已形成地缘性的自律共同体,对此,柳田节子、高桥芳郎分别持肯定和否定的态度。从具体的讨论来看,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史料依据,并通过他(她)们各自的逻辑结构得到了论证。但如果围绕“村落共同体”这样的概念来讨论宋代乡村是十分困难的。最起码我们对于文献所传达的信息就常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在解读史料时,过去与今天之间的时空距离和千差万别的语境,都会造成理解上的误差。就如同我们面对“里”“村”“保”“社”之类的文字,常常不能完全肯定它们到底是地域分区、人户编组,还是自然聚落、信仰组织,如果仅根据语词想当然地认为带“村”字的就是自然聚落、带“里”字的就是基层组织,应该会有所偏颇。而仅根据文章讨论的需要来选择它们的内涵,同样不合适。这种情况,在日本学界关于村落共同体的讨论中就可以见到。因为文献基础本身不明了,也就难免会疑惑,宋史研究中“村落共同体”的“村落”是指什么?这个“共同体”又是哪个层面上的共同体?对笔者而言,“村落共同体”的意义,不在于观点的论争,如同“国家-社会”一样,它的意义也在于有助转换问题意识和分析视角。它提醒我们关注自然村落作为一个社会空间单元的意义;另一方面,也激发很多学者对“共同”元素的探讨。对于诸如共同意识、共同利益之类熟悉的词语,也不必非把它们与“共同体”理论联系在一起。对于乡村研究而言,明清史研究热门的“地域社会论”似乎更值得关注。1981年,日本学者森正夫在一次报告会上提出“地域社会论”。他指出,所谓秩序或秩序原理,与人们生存的基本场所深深关联着,它对于整合构成这个场所人们的意识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森正夫从方法论上提出了“场”的概念,并以这个“场”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佐竹靖彦认为,地域史研究的课题,就是将人们日常生活及其社会关系,放在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场”来考察。然而“地域社会论”里的地域社会边界其实相当模糊,并没有相对应的社会实体。岸本美绪解释说,地域社会论是“作为分析单位而提出的,正是一种不一定与明确的实体性团体范围相重合的‘场境’,或者说是一个人们在意识中共有的认识的、观念性的世界”。她以自己关于17世纪江南社会秩序问题的实证研究,进一步发展了这个理论,即是在民间日常生活的层面上描述人的互动关系和秩序场境,进而理解社会的流动性。而滨岛敦俊、科大卫等人的研究也证明宗教仪式、空间场所、象征符号等都为再现关系网络的流动提供了基础。这些研究提醒笔者,对空间场所的考察对于了解宋代乡村必不可少。虽然本文关注的生活场所,与地域社会论里的“场”不太契合,但确实是这些研究影响了笔者的思考。更何况,这一理论的空间概念原本就很宽泛,可以是地理上实际占有的空间,也可以是抽象层次上文化的、思想的、心理的空间,涵盖了所有具体和抽象的情境。人们的生活场所应该就是如此复杂、多层的社会空间。当然,与宋代乡村研究相关的理论方法远不止这些,对笔者而言,这些理论往往不是作为分析工具来使用,但它们可能激发我们的思考。我们常说的理论方法,不应只是既有的讨论框架,也不仅是可以借用的分析工具,更多的是会影响、点拨思维方式的某些因素,有时甚至是个别概念,都可能会让我们豁然开朗。在古代史的研究中,尤其以这种成分居多,毕竟能很顺手地运用那些理论工具的学者其实不多见,而思考历程会受方法论影响的则较普遍。因此也就不必把研究方法当成固定的框架来限制自己。岸本美绪的研究使笔者意识到,应该放开自我的感受,如实表达内心的想法。历史学研究,说到底,其实是在研究的动机支配下对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汇总和重新组织,史料的释读应该比林林总总的理论更为重要。包伟民指出,“所谓解读历史资料的功夫,大体可有两个层面:其一指如何在关联不清、背景欠明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掘出某一相对孤立的历史信息片段(文本的或非文本的)之所有内涵;其二指如何利用残缺不全的历史信息,最大程度地复原史事原貌。这是史学研究所必须面对的独有困难”。支撑宋代乡村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无论文本还是非文本都极其匮乏,零散、细碎,不同层面、不同地域都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因此,合理、准确地解读和运用史料显得尤其重要。一方面,应注意历史文本得以形成的背景和语境。我们是跟随宋人(抑或明清文人)的文字试着走近宋代的乡村,既然是以他们的视野为凭借,在通过这些文字趋近乡村前,需要先厘清他们自己不同的背景和认识,进而斟酌文献编修理念、体例、内容来源等方面所包含的多元化信息,方能有贴近历史事实之可能。诸如利用方志记载讨论乡村基层管理组织、从笔记小说出发构想宋代乡村生活等,都需我们更多地顾及史料本身的特性。另一方面留存至今有关宋代乡村的信息,往往零星散落于各种不同的书写脉络中,据此能够描绘的乡村图景常显得凌乱而破碎,更何况重新书写的过程中,又或多或少、自觉不自觉地掺入个人的因素,如此建构的印象难免模糊、失真。如何化繁为简、聚沙成塔,需要不断探索各种可能性。史料的解读和运用当然与研究者个人的识见、能力和态度息息相关。前二者因人而异,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尺,严谨的态度却是治史者本应持之。但据目前的现状来看,部分研究者越来越谨慎小心地对待历史文献,与之相反,轻率随意的现象也日益严重,尤其体现于青年学人身上。笔者所见有关宋代乡村的某些讨论中,对文本不加甄别乃至断章取义并不鲜见。正因为寻获可以立足的文献相对艰难,更应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这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我们仍需时时提醒自己。傅衣凌曾一再强调,“把活材料与死文字结合起来,互相补充,才能把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推向前进”。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宋代乡村研究。要对宋代乡村作出更贴近历史事实的描述和解释,不仅需要在释读文本时站在彼时乡村居民的立场上思考、体会,也需要我们尝试“走向历史现场”,方能真正产生与历史时期特定区域的人们身处同一情境的设想与体验。就具体操作层面而言,选取历史遗存相对丰富的区域,进行详细的社会调查,搜集整理包括考古发现、古地名、古建筑、传说故事、民间文献等相关信息,再以倒推的方法,结合历史文本,对特定区域的宋代乡村做一定程度的复原,应值得一试。虽然不清楚最终能实现的程度如何,但确是笔者希望努力的方向。当然,正如陈春声在谈及历史人类学立场的区域历史研究时所言,“既要把个案的、区域的研究置于对整体历史的关怀之中,努力注意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和中国人的意识出发理解传统中国社会历史现象,从不同地区移民、拓殖、身份与族群关系等方面重新审视传统中国社会的国家认同,又从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国家制度和国家观念出发理解具体地域中‘地方性知识’与‘区域文化’被创造与传播的机制”。在宋代乡村研究层面,或许也只有如此,方能使“盲人摸象”式的探讨取得真正有意义的突破。 _____
本文出自《唐宋历史评论》(第1辑),社科文献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作者傅俊,历史学博士,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驻院研究员。 感谢原文作者及发布媒体为此文付出的辛劳,如有版权或其他方面的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杭州文史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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