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陆扬教授的《清流文化与唐帝国》一书,在出版之前就很受学界瞩目,笔者在该书出版之前,就曾经向人推荐过该书——因为之前看过相关论文,既深感概念思维之新,又颇多困惑。2016出版之后,此书也一纸风行,成为学术畅销书。由于事先的很大期待,在拿到书之后,却有一点失望,这是因为该书并非新著,而只是之前的若干论文的合集。作者的系统性的论述显然还没有完全展开,当然作者的基本思路和未来的模样已经有了雏形,也有讨论之可能。笔者在阅读学习的过程中,写下了一点笔记,就教陆扬教授及其他方家,并不敢妄称评论。 本书分为上下篇,上篇主题是“唐后期皇帝权威的特殊性对唐代政治秩序的影响”,当即书题之“唐帝国”,下篇主题是“唐五代新政治文化精英的构成”,则为书题之“清流文化”。两者虽然内容有差异,但作者显然是要努力打通,在论述上其实互有交叉。 上篇讨论“唐帝国”,是围绕宪宗朝政治展开的。其中《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下文简称《西川》)、《9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下文简称《宦官》),源自作者的博士论文——《九世纪中国的皇帝及其敌人:唐宪宗及其时代研究》。上篇中的第二篇文章《从新出墓志再论9世纪初剑南西川刘辟事件》(下文简称《再论》),虽是对前篇《西川》一文的补充,但对结论而言并未提供太多新东西,而主要是对部分经历了西川事件的“清流”文官的政治生涯做了叙述,也许更像是清流文化的文章序列中的一个环节吧。 下篇讨论的是“清流文化”,《唐代的清流文化——一个现象的概述》(下文简称《清流》)一文是理论框架的构建,后面几篇文章则是分不同时段展开的具体论证,《上官婉儿和她的制作者》(下文简称《上官婉儿》)讨论的武后、玄宗时期,正是清流文化的开端时期;《论唐五代社会与政治中的词臣与词臣家族——以新出石刻资料为例》(下文简称《词臣》)讨论跨度较长,从唐前期到晚唐五代;上篇的末尾的《论冯道的生涯——兼谈中古晚期政治文化中的边缘与核心》(下文简称《冯道》)一文讨论的时段在五代乃至宋初,以其内容和顺序而言,似应放在下篇清流文化的末尾,不知何故却放在了上篇?或许是因为冯道出自幽州,涉及藩镇问题之故? 上篇末尾是《从墓志的史料分析走向墓志的史学分析——以〈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为中心》,这是一篇书评,也是一篇讨论石刻新史料的方法论文章。阅读此文有助于我们了解作者对石刻文献使用的观点。不过此文与清流文化主题无关,似可列入附录之中。而附录的《西方唐史研究概观》一文虽不涉及本书主题,但一样对于阅读本书有重要价值,因为此文可以反映出作者对于西方唐史研究的基本认识,从中亦能看出作者的一些研究思路。当然,《序论》是不能不首先阅读的文字,因为不仅有作者自己总结性的东西,还透露了很多写作的思路,思考的过程。就是阅读的趣味性上,也是很不错的。
二 我们首先逐篇将这些论文做一概况,了解作者所欲表达的基本含义。间或做一些感想评价。当然,肯定会存在着一些不解和误读之处了。 上篇的第一篇是《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局的形成》。本文所述的历史事件是:唐宪宗初年对西川、浙西两镇的叛乱平定。历史背景是当时盛行的“姑息之政”——从肃宗开始,唐中央对地方藩镇节帅自行更替,大多采取默许态度。所以,刘辟能从韦皋手里顺利接替了地位,其“关键原因有二:一是他的举措不仅符合贞元以来藩镇权力交接的政治游戏规则,……而同时刘辟本人也并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叛逆;二是这一举动得到了西川内部许多文武僚佐的默许甚至支持。”(第77页)但是与此相反的是,此时宪宗新继位,决心改变德宗以来对藩镇“姑息”态度,宪宗元和新政的核心“就是皇帝对藩镇的绝对权威”。因此,朝廷对刘辟迟迟未予认可(即把留后正式任命为节度使),于是刘辟采取一般藩镇的常规手段——出兵东川,想以此给中央施加压力。刘辟还是继续了旧的姑息之政下的思维,对中央的这个改变并不真正明白。“两方势力在认知不对等的情况下走上了无法挽回的冲突。”征讨过程又被细分为两个阶段予以叙述,总之,刘辟因为事出意外,导致在整个博弈过程中节节败退。 《西川》一文是本书中非常突出的一篇,论证清晰细密,新见迭出。特别注意到藩镇一方的态度和“认知”问题,对重新理解西川事件十分有帮助。本文的具体贡献,作者先后在两处予以陈述。“第一,对这一事件过程的仔细解读可以颠覆以往史学界对唐代后期藩镇与中央关系的一些刻板认知(这里的刻板认知指的是“普遍的误解是把藩镇对中央的不服从都视为叛乱”这点,见第20页);二是可以重新解释元和时代政治新格局产生和唐宪宗个人权威确立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三是从这一事件出发,可以进一步分析在中晚唐的背景下,政治舆论可以对皇权的发挥产生何种影响。”(第59页)在序论部分,作者又从研究方法上总结了此文的一些收获:特别是作者强调的“新的政治史不再只是关于人物和事件的历史,更是关于行动中的人或群体对权威和合法性的不同认知的历史,这种不同的认知以及导致的政治行为的错位常常是冲突的根源所在。”(第5页)笔者也觉得,这些方法论的揭示和实践,对“新政治史”来说,确实具有重要意义,值得重视和推广。
《9世纪唐朝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一文,是作者关于“制度化皇权”的理论构建的关键文章。 在这一研究中,作者的基本观点可以从这句话体现:“宦官在越发具有外朝官僚的特征的同时,有和外朝官僚有本质的不同。”(第87页)其中包含两个意思:一是指宦官在宪宗朝已经形成了自成体系的官僚机构,类似与外朝的“国家大臣”,可称为“内大臣”。这一体系依靠机构而非个别宦官;二是指宦官系统不同于外朝的官僚机构,其关键点在于——制度化宦官是制度化皇帝权威的外在表现,两者是合一的。 先看第一个层面的意思。作者认为,自德宗开始,通过培养良胄(出身较优的宦官,如低级文官、武将家庭等),要重组权力,“建立一种内廷的新秩序”;在宪宗元和时期,这一内廷新秩序得以发展成熟,梁、刘两位宦官就是这一过程的关键人物。他们“凭借多年政治贡献和行政服务而登上权力巅峰的宦官官僚”(第9页)。作者认为德宗、宪宗努力要实现的内廷权力框架是:以一二宦官领袖为核心形成一个“内大臣”集团来参与行政。在内,宦官与外廷宰相(后来发展出枢密使)、翰林学士(发展为翰林学院使)互相磨合协作;在外,又代表皇帝的形象完成出使、监军等与控制地方相关行为的任务。
再看第二个的含义:作者强调“制度化宦官系统”是皇帝权威的发展,这个观点是非常新颖。正如作者自己指出的:以往认识,都将宦官权力膨胀“视为皇权衰退时代政治紊乱的结果。……未能将宦官机构的权力增长及其合法性和中晚唐体制化的皇帝权威对应起来考虑。”(第9页)作者首先区分了皇帝的两个层面:“作为个人的皇帝和作为一种制度的皇帝之间的重要区别”。所谓“制度化的皇帝权威”,并不是以往学界区分的那种“个人的皇帝和通过官僚系统体现的朝廷(或皇帝)的权威”(第6页),作者定义的制度化皇权乃是指:“这种权威看似直接来自皇帝本人,实则必须通过制度化的内廷机构来彰显,而不是任由皇帝的私人意志来左右。”(第8页) 换句话说,这个制度化皇权与制度化内廷宦官权力是一致性的,可以等同起来。如何理解这句话呢?我认为最好的例证是此文的最后部分《代结论:家奴还是国家大臣》。这里,作者拿另外一个宪宗朝的著名宦官吐突承璀,来和梁、刘做对比,认为:梁、刘两人是制度化(国家大臣)的代表,而吐突承璀是非制度化的(家奴)的代表。吐突承璀是更接近李辅国一类性质的人物。作者认为“很难想象内廷的宦官领导阶层会去追随吐突承璀而不是追随梁守谦和刘弘规,也很难想象外廷会更愿意与吐突承璀这样的宦官合作。”可以说,《宦官》一文,虽然是从讨论两个宦官生平入手,但其目标却在对唐后期皇权的新理解,并以此来阐释作者眼中的唐后期政治演变史。
下篇当然要把《唐代的清流文化:—个现象的概述》作为重点讨论对象。此文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何谓“清流”、清流文化的构成、清流文化的扩散以及对五代的影响。 清流这一概念,核心是草诏的词臣及其家族。作者最开始使用的概念是“文学宦族”,为的是强调这一群体多重而混合的性质。后来改为了“清流”,是因为清流概念“存在于当时的公众话语之中;有清晰的指涉,是一种制度上的身份;包含了一种特殊的社会认知。”因此,这一概念可以涵盖“一个依托社会想象和政治成功双重力量而构成的精英群体”。(第10页) 使用唐人本有的指称来作为学术术语,当然是可取的,比自创概念要更加高明。不过古人对于概念的使用往往具有较大的模糊性,所指内涵经常因人、因时、因场合而相异,所以,如何将原有的内涵和现代学术定义加以区分界定,是个相当困难的问题。在《清流》一文中,作者对于“浮薄”一词就做过仔细区分,指出开始浮薄一词大量指向科举之士,后来则“越来越多地指对‘品流’的过分注重。”(第223页)这个分析很精彩,补正了陈寅恪的观点。而对于“清流”一词,虽然其跨度从玄宗直到唐末,甚至直到五代宋初,但作者未能更加精细全面地予以辨析。
作者的论述从“白马之祸”事件开始,李振说过“此辈自谓清流”,非常好地证明“清流”一词“存在于当时的公众话语之中”,而且是一种群体的自我认同。清流群体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 随后,作者在引用《旧唐书•哀帝纪》敕书中“近代浮薄相尚,凌蔑旧章,假偃武以修文,竞弃本而逐末”,将“近代”的时间确定在“武后统治后期到玄宗朝”,以此作为“清流”出现的开端。(作者在《上官婉儿》一文中认为,“文”的统治模式始于武后时期,其代表前为上官婉儿和稍后的张说。)并转入讨论对清流的界定问题。 作者主要分析了张九龄在两次场合中的争论观点,指出张九龄强调文学这一素质的重要,还强调这一素质需要和特定的资历相结合才能得到体现,也就是进士出身任词科、历仕清要两点,即“文”和“清”这两点。并明确指出:“特定素质(文)与特定职位(清)的相互依托形成一种新的判定精英的核心标准,实质上取代了原来以郡望或官品等为主的评判标准”。(第223页)显然,作者认为,清流群体取代了南北朝门阀士族地位,就是因为时代的标准改变了。文和清,应该是作者定义清流的核心特征。 作者引入“文”的概念,并与政治密切结合起来,是一个大胆的创新之举。他认为,这不仅仅是中华帝国的文治传统(引了陆威仪的研究),强调书写和权威之间有对应关系;而且更是“中古以来特殊的政治权威观念及其表达方式”。这个政治权威表达,就是作者定义的“文”——“文才是传达道德政治的理念和朝廷意志的终极手段。”(第224页)说的简单点:文,就是草诏。 他还指出,至唐后期“强调‘文’ 是治理天下的终极手段的观念和与之配合而成熟的进士词科等制度愈加为社会所重视,逐渐形成一种强大的主流意识”。因为这种主流意识产生了排他性,这一集团出现了世系化、贵族化的特点。也就此引出了第二个核心观念“清”。
不过作者似乎没有正面来界定“清”的内涵和边界,而是分析了两个现象,一是“孤寒”与“子弟”的现象,一是清流内部对甄别流品的争论。前者大约是想讨论清流群体的别异问题,后者则是分析清流群体如何自我认同的问题。从外、内两方面来观察了清流群体。 第二部分是讨论清流文化的构成,作者勾勒出他理解中的清流文化构架四要素:“以大明宫为中心的文化想象,以代朝廷立言为最高目标的文学实践和以翰林学士等词臣为重要身份象征的政治文化精英,即清流成员。这三者构成了一种必须通过大明宫这一神圣政治空间来展现的权威。再加上进士词科及其相关礼仪,就构成了中晚唐清流文化的四大要素。”(第238页)其中“以大明宫为中心的文化想象”和“进士词科”两点没有展开讨论,重点放在文和清这两个核心问题上。 关于文,作者再次指出:“武后、玄宗时代开始,越来越依赖既程式化又能通过用典来表达细微个人立场的文辞上。随着这种文辞地位的日益上升,它具有了一种近乎抽象意义上的礼的维系作用,被认为具有调燮阴阳、衡定天下的功能。掌握这种能力的人也以成功传递高度个人化的君主意旨为最高文学目的”(第243页),在这里,作者试图说明,为什么“文”变得如此重要。我们注意到,作者对“文”的巨大功用的讨论中,引用了宋人文集(“北门之职,非但尚辞藻记问而已,人君心术系焉”)和《文心雕龙》(“诰命动民,若天下之有风矣”)的说法来做总结,但是却没有唐人自己说法来做总结。那么不免要追问,这种观念是否是唐人所独有?
第三部分,主要讨论的则是唐末五代“世乱”时代清流的命运。作者的结论也是颇具颠覆性,他认为唐末五代时期,“清流文化的力量并未有实质性的减弱,相反,这一价值系统及其所依托的制度、人员以及社会想象都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这种影响甚至奠定北宋初年的政治文化格局。 首先,作者要论证清流文化在晚唐时期的扩散现象。作者认为唐后期清流文化不但拥有霸权地位,而且具有独立性。随之而来的就是清流文化从中央扩散到地方,表现之一,“绝大多数藩镇已逐渐为朝廷直接委派的文官节度使或观察使所支配”;表现之二,藩镇幕僚撰写表状笺启,其实也是与带朝廷立言的草诏性质一致的工作,而且一样是由清流人士担当;表现之三,节度使府的举荐、公宴和酬唱等形式,传达出来的趣味和长安的主流文化没有差别,可说是清流文化在地方上的再现。(第249-252页)甚至,作者认为,清流文化在唐末还渗透到了河北藩镇之中。 正是由于清流文化的独立性和扩散活动,使得他们“在世变中能保持其特殊地位”。原因是各个政权“都认为掌握能书写这种文字的人士对于政权合法性和政治形象的建立都有关键的意义。”于是,“有刀尺之才的文士被地方政权重用,成为代言人,这类人才反过来成为清流代表的庇护人。”(第254页) 在文章最后,作者要回答一个问题:清流文化何时推出历史舞台?作者认为“清流文化与北宋新政治规范的建立之间恐怕存在着相当深刻的联系”,清流集团牢固的维持到了北宋仁宗朝。“以欧阳修等人为代表的新群体也许曾与晚唐以来的清流文化有过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已经无须在心理上对之再抱有以往的同情”(第263页),也就是说欧阳修对冯道的大力批判,体现了一种新的政治文化对旧政治文化的批判。标志着清流文化的结束。 《上官婉儿》等三篇文章,则是在具体论证上的展开,不再做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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